上海上海西郊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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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西郊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是不是改嫁的妻子就没有了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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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遗产案打两年了现代理律师提退出(违约)您能接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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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立遗书怎么书写,本人离异今40
  本人离异今40,女岁半随母。还没有再结婚的打算。名下有未过户门市一间,住房一套,理财和意外险,个体户。想立个遗书,表明如有意外,给女儿每月抚养费8岁,所有财产归父母亲所有,在女8岁时,如父母同意可将所有财产的50%给于女儿。请问要怎么写这种遗divclass="w990mamt20

·房产证改成房地产证,遗产公证按那个日期算
  我父母原住公产房,2000年折算工龄同当地房管站签订购房协议,现在房产证日期为2007年,而我母亲2006年去世,请问,此房所有权有我母亲的吗。(房产证日期为2007年是因为房产证改成房地产证的日期)

·遗产问题,我外公外婆当时购买了一套外婆单位的房子
  我外公外婆当时购买了一套外婆单位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着外婆的名字。后来外公去世了,当时没有立遗嘱,请问外公外婆的4个子女是否有权分得这套房子的10%?

·老同学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些遗产方面的事,可以打您电话吗?
  老同学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些遗产方面的事,可以打您电话吗?

·房改房是父母共同财产,父再婚后指定原住房给儿女继承,现父母均
  房改房是父母共同财产,父再婚后指定原住房给儿女继承,现父母均去世,后老伴有权继承吗?

·遗产份额分割?,已过世的父母有一处房产
  已过世的父母有一处房产,我兄妹两人,妹妹已出嫁,请问妹妹得的份额与我做儿子的一样多吗?

·大伯有权继承我爷爷的房产吗?
  大伯有权继承我爷爷的房产吗?

·我有一个棋牌室要过户,工商方面要我提供双方签字的法定继承文件,我在工商局网站上没
  我有一个棋牌室要过户,工商方面要我提供双方签字的法定继承文件,我在工商局网站上没找到,这个文件范本应该怎么填写,请帮忙。谢

·你好,我婆婆房下遗产法院有调解书到十二月底,四个子女平分,挂
  你好,我婆婆房下遗产法院有调解书到十二月底,四个子女平分,挂在一人名下买,然后平分,因我丈夫巳死,所以有儿子和我继承,可是他们挂着一个房产始终买不掉,我们找的房产中介有客服要买,他们就是不出面谈,我们该怎么办,到十二月底没买掉又怎么办。谢谢说一下。

·物品遗留在店铺,第二天也打电话确认在,后来不见了
  物品遗留在店铺,第二天也打电话确认在,后来不见了

上海上海西郊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516500148
上海西郊经济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遗弃武器装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侵犯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所谓武器装备,是指用于杀伤敌人和破坏敌人作战设施的武器和军事技术设备,如枪、炮、弹药、战车、飞机、舰艇、


  • ·怎样当好遗嘱执行人?
      遗嘱的执行,是实现遗嘱继承的重要步骤,由于遗嘱的执行发生在遗嘱人死亡之后,遗嘱能否按照遗嘱人的本意执行,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切实得到保护,都与遗嘱执行人密切相关。因此,要想当好遗嘱执行人,就应当了解遗嘱执行人的有关知识。第一,遗嘱执行人的类型:(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 ·遗产按什么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什么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 ·丧偶儿媳与女婿可以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吗?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一种姻亲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儿媳与女婿均不能作为公、婆、岳父、岳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大致可以分为以下车种情况:   1、丧偶儿媳或女婿,在丈夫或妻子死亡后,


  •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是否可以多分房产份额?
      1.《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2.关于遗产的范围。法


  • ·遗嘱继承误区
      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首先,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如果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遗嘱继承显然无法实现。其次,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第三,遗嘱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没立。实践中,有些人立了遗嘱就自己收了起来,他人对此并不知晓。


  • ·什么是转继承
      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二次继承等,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 ·大陆人民如何办理台湾地区的遗产?
         1、继承台湾遗产时,应申报遗产税   大陆地区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之遗产,被继承人死亡遗有财产者,纳税义务人应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国税局办理遗产税申报。   如果有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者,应于向被继承人住所地之法院为继承表示之日起二个月内,向被继承人户籍所


  • ·涉外继承案件的专属管辖
      在国际上,一般是以被继承人的国籍/被继承人的住所或遗产所在地为依据,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具体涉外继承案件由哪国法院管辖,应通过冲突规范加以确定.在我国,对于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      依据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


  • ·未办理收养登记是否有继承权?
       刘某某同其丈夫马某某15年未曾生育,两人便收养了刚刚出生几天的小马成为养子。当时,两人并不了解国家关于收养的登记制度,故未办理收养登记,只为孩子登记了户口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马某某和刘某某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养子小马便随养父生活。去年,刘某某亡故,小马及养父因同刘某某父母协商遗产继承事宜不和而将刘某某父母告


  • ·打印遗嘱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后,打印遗嘱成为一种新的遗嘱形式,而不再被归类于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民法典施行前,遗嘱人以打印方式立的遗嘱,当事人对该遗


  • ·破坏监管秩序罪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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