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向阳工业区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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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上海向阳工业区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上海向阳工业区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关于遗产继承,我现在和我妈住在一起
  我现在和我妈住在一起,爸爸10多年前去世了,房子的名字依旧是我爸爸的名字,现在我女儿马上要上幼儿园,需要户口和房产证,和我妈妈商量好决定去过户到我和妈妈的名下,不知道有什么问题没?还有我奶奶去世的比我爸爸晚,而且我爸爸有好多兄弟姐妹,是不是必须的经过他们同意才能过户?

·自立遗书怎么书写,本人离异今40
  本人离异今40,女岁半随母。还没有再结婚的打算。名下有未过户门市一间,住房一套,理财和意外险,个体户。想立个遗书,表明如有意外,给女儿每月抚养费8岁,所有财产归父母亲所有,在女8岁时,如父母同意可将所有财产的50%给于女儿。请问要怎么写这种遗divclass="w990mamt20

·离婚改嫁后带走的养女有继承前养夫财产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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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过世她名下的遗产(房产、汽车),父亲能否一人出售?
  母亲过世她名下的遗产(房产、汽车),父亲能否一人出售?

·关于拆迁房安置问题,原来户主已经去世,留下了一张手写的遗书,
  关于拆迁房安置问题,原来户主已经去世,留下了一张手写的遗书,现在想要公证但,老人膝下的子女几乎都在国外,因疫情暂时不回国的情况下,怎么办理公证呢

·土地承包经营权遗嘱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通过遗嘱来继承?如先前以赠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通过遗嘱来继承?如先前以赠与,现在遗嘱有效吗?

·遗产继承问题??,律师您好
  律师您好,现有遗产继承问题想向您咨询,望能给予解答。三年前,我外公去世,房产由我外婆继承。外婆一生没有工作。外婆有三个儿女。在外公去世的这三年里,大儿子一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小儿子只给了一年的赡养费,外婆一直由女儿照顾。现在,外婆想将房产由女儿继承。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是怎么样的司法程序?谢谢!

·私下立的遗嘱有效吗,我的弟弟不在了没结婚没有孩子名下房子由我妈继承但因房票冻结无
  我的弟弟不在了没结婚没有孩子名下房子由我妈继承但因房票冻结无法更名老人现在想立遗嘱行吗

·父亲去世,女儿是否有权享受奶奶的遗产
  我爸去世十一年了,今年村上拆迁,奶奶有三十平米的房子,和七万多现金,我能否通过法律渠道索要该我爸的那一份遗产。

·父亲让我一人扶养,把财产留给我,写了遗书,他自己觉得有两个孩子,却又给他写了遗书
  父亲让我一人扶养,把财产留给我,写了遗书,他自己觉得有两个孩子,却又给他写了遗书,谁的有效

·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我可以继承父亲托管的房子吗?
  我可以继承父亲托管的房子吗?

上海上海向阳工业区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516500148
上海向阳工业区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快递公司遗失物品需赔偿
      快递公司认为:“店主在《快递详情单》上签字,并且缴纳快递费25元,但是并没有对此进行保值。按照单据背面的约定只赔偿最高限额500元。    店主认为,该《详情单》是被告提供的格式条款,正面寄件人及收件人两栏的内容均由原告填写,并用黑体字告知:您的签名表示您已经阅读并接受本单背面的合同条款!可是,对方并


  • ·遗嘱不等于必然拿到遗产
      有遗嘱不等于必然拿到遗产,以下情况的出现,可能导致即使有遗嘱也拿不到全部或者部分遗产。1,由于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导致其整体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


  •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进行的预先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照遗嘱所进行的继承,称为遗嘱继承.民法上的遗嘱主要是处分财产。实际生活中遗嘱还可以处分其它事物,如是否开追悼会、遗体或骨灰如何处理等,但这些遗嘱不是继承法调整的对象,尽


  • ·公司股权遗产如何继承?
      股权继承纠纷是因继承这一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引起的股权确权纠纷,并不是继承人之间相互争夺遗产的纠纷,其诉讼案由属股东权纠纷,而非遗产继承纠纷。  股权体现股东和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股权指向的义务主体是公司。继承人之所以提出确权诉讼请求,往往是其主张股权得不到公司的认同。  公司是法人,具有法律拟制的人格,公司的所有意思


  • ·转继承的客体
      转继承转移的是被转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权利。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之前,被转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该权利属于财产性权利,具有债权的性质,因此可以成为被转继承人的遗产,即转继承的客体。根据继承的不同阶段对继承权的性质做出不同的判断,其认为“继承权”一词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性质,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属于“期待权”,在被继


  • ·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①公民的收入;②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④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⑤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⑥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⑦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指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权益的


  •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


  • ·什么是遗嘱执行?
      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遗嘱本身是一份静态的法律文书,而遗嘱的执行则是动态的过程,对于落实遗嘱内容,实现被继承人的愿望,保护继承人与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 ·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是否有先后顺序?
      我国《继承法》第10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 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国《继承法》只规定了两个继承顺序,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中不在有先后顺序 


  • ·遗嘱信托:去世后的管家方式
      所谓遗嘱信托,是指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故去后契约才生效。它可以很好地解决财产传承,使家族长保富有和荣耀。


  • ·遗嘱执行人如何产生?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并未规定其他的执行人产生方式,根据实践中的操作来看,遗嘱执行人可以按照如下两种方式确定:  第一,由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或者在遗嘱中委托第三人代为指定,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可以与遗嘱执行人签署委托协议;  第二,遗嘱人未指定执行人、指定不明确或者指定的执行人拒绝执行


  • ·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哪些?
      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死亡是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


  •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是指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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