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朱泾工业园区劳动工伤律师
上海上海朱泾工业园区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上海朱泾工业园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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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脚趾砸骨折了。我是从劳务公司派遣到工作单位上班的。交五险一金。上报工伤的材料 上班脚趾砸骨折了。我是从劳务公司派遣到工作单位上班的。交五险一金。上报工伤的材料中他们说病历本上的字看不懂有必要吗?·
叶律师,您好:请问像这种情况能否通过仲裁要回工资?能否进一步 叶律师,您好:请问像这种情况能否通过仲裁要回工资?能否进一步要回被骗投资股份的8万元?
李某在黄某办的公司里工作,2018年1月开始,月工资3000元,到2019年9月开始加到月5000元,但在2020年1月到5月没有拿到工资。2020年10月16日被解雇。
解雇后李某到劳动部门办理失业救济时,被告知需补交失业救济金,并需要出示劳动合同和解雇·
单位给的不是工伤的工资 我是1994年从十几米坠落下来,当时很严重,单位没有给我做伤残鉴定。2003年单位带我做了伤残鉴定八级。工资给了太少了,单位下岗工资680元。给我690元。找领导把我踢皮球,单位给工人加工资,就是不给我加。我不知道找谁讨公道?·
在公司上班期间得了脑肿瘤能不能算工伤? 在公司上班期间得了脑肿瘤能不能算工伤?·
工伤附带民事赔偿,您好 您好,我在出差时,在厂商的产线上,因第三方的失误,致使我的右手食指被机器压伤,结果是骨折,指甲拔掉,伤口缝合3针。当然我也有错,不该碰机器,厂商也有错,不该让我和第三方碰机器。此事已报我公司工伤,据我了解,除了工伤赔偿以外,我还可以追究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律是予以支持的。那么我应该追究第三方的哪些赔偿,具体数额怎么算?我今年30岁,每月工资加上加班费大约·
我家亲戚在工地发生工伤左脚小母 我家外姪 我家亲戚在工地发生工伤左脚小母子骨折,这事情怎么处理·
这个能算工伤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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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期间,由于不能达到顾客满意,顾客先骂人,后来又冲到我工作区域推搡我,现在我腰被扭伤,请问这算工伤吗,当时没有报警,但是我监控录像·
工人已经在包工头那拿到钱了,现在还经过劳动仲裁管我们公司要钱 工人已经在包工头那拿到钱了,现在还经过劳动仲裁管我们公司要钱。有啥办法。有包工头给他的转账记录。·
工伤事故,公司要求私聊,必须以10级来赔偿 请问,我左脚中指和无名指在脚背处断裂,装2个钢板,还需要2次手术取钢板,现在公司要和我私聊,安10级补偿,所有补偿一共9万?能接受吗?我这情况能到9级吗?·
工伤在家工地不给工资 工伤在家工地不给工资·
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多久 工伤鉴定是多久·
工伤合同,我10级工伤好了后 我10级工伤好了后,家里有事,也不想在做了。*有就业赔偿没给,我提前解除合同但单位不批怎么办,这样也是合法的吗?就一定要等到合同到期才可以离职吗?上海上海朱泾工业园区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516500148
上海朱泾工业园区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兼职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能否申请劳动仲裁,关键看是否认定为劳动关系。兼职可以分为三类,一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不定时的技术或信息咨询服务,即顾问式服务;第二类为劳动者定时向用人单位提供非正常全日制劳动;第三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第一类在实践中主要体现在一些用人单位需要一些技术、信息的专家式或专业类的服务,这类服务
·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否还有义务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社会保险法》第39条第3款明确规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该规定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作为工伤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并未将合同解除方式与原因作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的规定,工伤职工仅在丧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
·工伤鉴定有没有时限?
按照规定,职工申请认定工伤应当在一年之内。
·上班身体不适,下班就医救无效死亡且48小时内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
·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被认定为工
·仲裁的程序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对仲裁员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应当说明理
·并非工作日参加公司年会或团建发生事故受伤,能否构成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年会或团建虽然由单位组织,但并不具有强制性,若事发当日并非工作日,员工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故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延伸,员工的受伤并非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不符合上述应
·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如单位已经发给伤残补偿金,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一般不重复支持。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职工无照或者无证驾驶车辆在上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死亡的,应否认定为工伤?
第一种意见认为:赵某存生前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对该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赵某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与驾驶另一机动车的王中生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但对赵某存因无照驾驶无照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公安机关并未认定该行为属违反治安管
·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贸易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总经理被执行人:××省××市××开发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B 职务:经理
·下岗、待岗职工到其他单位工作发生工伤的,该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该规定,下岗、待岗职工又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该单位也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在该单位工作时发生工伤的,该单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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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战时违抗命令罪
上海上海朱泾工业园区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上海朱泾工业园区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上海朱泾工业园区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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