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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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上海环球金融中心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老婆五十多岁,去年十月与中介老板崔芳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今年
  老婆五十多岁,去年十月与中介老板崔芳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今年四月因为疫情房价下跌,中介以中介章不对要重新签一下,因为有糖尿病,眼睛不好由中介员工念给她听,新合同增加了卖房人保证一类学区房这一条,我回来后发现,找她们打电话,推脱了几天,就告诉我们,因为出售的房屋信息不实,要走法律程序,这是有预谋的欺诈,现在想咨询下我们怎么讨回公道,中介太过分了,

·你好, 请问律师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有我平房两间,在法律上,如果有拆迁的事,这协议书
  你好,请问律师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有我平房两间,在法律上,如果有拆迁的事,这协议书会生效吗?

·出租车更新必须挂靠出租公司吗
  出租车更新必须挂靠出租公司吗

·我想问如果做出租车然后司机给找钱的时候给了我假币我报警警察会受理吗?司机还有可能
  我想问如果做出租车然后司机给找钱的时候给了我假币我报警警察会受理吗?司机还有可能持有大额度假divclass="w990mamt20

·求助,外籍人士无法贷款而引起的房产纠纷
   

·租房问题,您好,您好,我是去年承租的一套房子,当时想长期
  您好,我是去年承租的一套房子,当时想长期租房子,所以就跟房东签了三年的房子,但是交费时压一付六,结果快到一年的时候,房东跟我说要卖房子,不租了,但是合同里并没有说卖房子的问题,我想问下,象这样的情况,我只能得到房东一个月的房租赔偿或者多住一个月吗?

·专家您好,我想在最近买的房子加周多孙女的姓名,可否?有什么特别规定,以及利弊如何,请教一下。谢
  

·你好,我是由2015年从同事手中买了一套科苑小区的房子,房子
  你好,我是由2015年从同事手中买了一套科苑小区的房子,房子是2012年建的,今年才拿到房产证,并有部分退款,现想咨询一下,现在的退款应该退给哪一方。因为房屋是集资住房,还未过户。

·你好,是这样的一个情况,我妈在她二弟弟那买了一套二手房,只是
  你好,是这样的一个情况,我妈在她二弟弟那买了一套二手房,只是一份简单的房屋协议,双方买卖家签字,中间有一个证明人是我妈小弟弟,三方都简单的签字而已,我是我妈的养女,我妈就我一个孩子,现在我妈去世了

·购买回迁住房违约,2004年通过中介购买回迁住房一套
  2004年通过中介购买回迁住房一套,双方已做委托公证,房本刚刚下发,房主反悔,不想买此房了,这么做合法吗?

·租房纠纷:水总阀没关,水管冻裂,家里被淹
  想咨询个住房纠纷,我家房客12号就回家过年了,出远门的时候没有把水总阀关掉,这两天阳台水管冻坏了,水都流出来了,整个家都被淹了,地板全被泡了,都漂起来了,让房客赔偿,他说是天灾不可抗力,说他没有责任,让我上法院告他,想问下这种情况,法律是怎么解决的,家里阳台没有做封闭阳台


·嗯,我就是想问一下那个他们拆房子的拆迁款没给,让后他们就去闹
  嗯,我就是想问一下那个他们拆房子的拆迁款没给,让后他们就去闹事,最后被抓拉起来,姜为民他刚从别的地方回来他啥也不知道就被抓啦,想这种事严重么,他得管几天,他已经进去带今天四天啦

上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16500148
上海环球金融中心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关于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对房屋进行产权登记并领取房产证,这是业主对自己购买的房屋行使所有权,以及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根本保障。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


  • ·离婚时如何处理公房的承租权
      1、公房承租权,关于其性质有不同认识。有的认为公房承租权就是一种债权,公房承租关系就是一种债权法上的合同关系,即产权单位是出租人,居住职工是承租人,与市场房屋租赁不同的是,其租金标准由国家规定。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统一规范租赁关系,而没有特别区分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就是明证。有的认为公房承租权是一种物权,甚至可以


  • ·公租房的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
      公租房的调配只能有公租房管理局操作,不能私底下转让,只能退还给公租房管理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转让。如果征得产权所有人或单位的许可,并且授权承租方负责任转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转让,但是得办理相关的手续。一般情况下,私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无继承


  • ·房屋加名,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如果双方登记的是按份共有,并载明了各自份额比例,则属于按份共有;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则应当按照登记的份额进行房产份额的分割。如果双方登记的是共同共有且未对权利状况进行说明,在这种情况下,无法确定各自占有的份额。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则需要法院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 ·南京二手房交易个税政策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额(以评估价为准)-房屋原值-相关税费-合理费用(1)、房屋原值如何确认?应准备什么审核资料?答:原值里的相关税费按购入时应缴纳的税费计算,须提供正式发票但不含物业维修基金。商品房:购房《发票》、购房《契税完税证》二手房


  • ·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案涉房屋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案涉车位一个,故上述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结合男方婚前付清房屋全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的数额、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并不是绝对地对半分割。


  • ·城市房屋拆迁的期限
      1.拆迁当事人申请行政裁决期限:北京市规定,当事人自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前;天津、浙江等省市规定,当事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可以申请行政裁决。2.行政机关作出裁决期限: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内作出。3.不服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自行政裁决决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


  •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枪支实


  • ·商品房包销中销售价与包销阶的差价问题如何处理
      1.在商品房包销中,开发商与包销商确定的包销价与实际对外的销售价之间存在的差价,这是包销商所应收取的销售利润。在开发商与包销商签定包销合同后,房屋应该通过包销商进行销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白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夫妻另一方无权追回家庭共同生活用房
      夫妻另一方是否可追回房屋的问题上,最早并未根据房屋用途作出区分对待。有专家提出应规定例外情形,即夫妻另一方可以追回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房屋。其具体理由是:(1)生存居住权是基本人权,夫妻一方擅自将家庭仅有的一套房屋出售后,如果还支持善意第三人的主张,则会出现夫妻另一方无家可归的结果。这一结果明显有碍社会善良风俗。


  •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售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因继承、赠与或离婚析产


  • ·公有住房承租权可以继承吗?
      1、公房承租权名义上是指我国城镇居民以租赁形式对产权属国家或单位的住房享有承租权,实质上是按国家对职工福利分房政策所取得的房屋使用权,这种房屋使用权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福利性住房分配制度的体现。公房作为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因其特殊性更容易成为家庭内部处理的难题。很多人都会遇到继承的问题。按照《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


  • ·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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