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鲁迅故居国际贸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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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鲁迅故居国际贸易法律咨询:
上海鲁迅故居国际贸易法律知识:
·涉外收养登记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第十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填写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收养协议,同时分别提供有关材料。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中国收养组织发出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二)收养人的身份证件和照片。送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涉外结婚的主体限制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第4条之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第一类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①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役,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但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涉外婚姻案件的管辖
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的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涉外婚姻的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办理。
·在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在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据此,
·涉外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特别规定
涉外民事案件中的外国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应当提交其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护照复印件,或能证明其身份信息的其他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应当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代表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
·涉外离婚在哪里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涉外离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均适用我国婚姻法。
·涉外结婚的公证
1.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3.夫妻双方近期合影照片或一寸单人照片若干张;4.结婚证丢失的应提交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夫妻关系证明书》。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
·贸易追债方法
一般大型的、规范运作的企业都会提供完整的格式合同。发生合作关系时,可把每一环节和步骤用书面方式记录下来。比如接受订单时,如果对方不愿签订合同,不妨让对方以传真或信件方式告知合同具体内容;出货时,也可传真给对方,并要求对方签字后回传;出货之后,以书面形式确定货物型号、批量、质量、具体地点、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做只会使对方
·涉外收养公证
涉外收养公证是指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已经签订收养协议并办理登记的涉外收养关系予以公证.依据指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第十二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后,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收养登记地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
·国际贸易中无单放货的风险防范
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表示其已接管货物的收据,而且是所载货物的物权凭证。即使货物已不在承运人占有或控制之下,提单持有人仍可向其或实际占有人无条件地主张对货物的所有权。因此,收货人不能提交有效提单,承运人就不应将货交出。在提单延误的情况下,发货人[托运人]将货物装船后将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全套正本提单交回承运人(
·涉外收养协议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第九条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收养人、送养人各执一份,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时收养登记机关收存一份。书面协议订立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什么是涉外继承
一般来说,涉外继承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财产继承关系.所谓"涉外",是指继承法律关系的要素或者与遗产继承有关的法律事实中有的涉及到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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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用户信息泄露并造成严重后果、或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八条新增加的罪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九条新增加的罪名。·
拐骗儿童罪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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