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四川北路交通事故律师
上海四川北路交通事故律师解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事故处罚,事故赔偿,签保须知,保费缴纳,出险理赔,事故调解,事故诉讼,车辆保险条款,肇事犯罪,运输合同,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交通法规,保险公司,上海四川北路交警大队法律咨询,代理交通事故案件,为您解决交通事故法律纠纷。
四川北路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四川北路交通事故法律知识:
·与汽车有关的保险概念
汽车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汽车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
·汽车电机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 字第 号第 页 ┌──┬──┬──┬──┬─┬─┬─┬─┬─┬───────────┐ │序 │ │ │ │牌│计│ │ │ │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 │ │产品│规格│适用│号│量│数│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工作,促进交通事故处理执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因当事人过错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本规则确定当事
·车辆减值损失
车辆减值损失指一辆汽车经碰撞或修理后,汽车的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其本身经济价值却会因事故而降低,因事故导致汽车经济价值降低的部分则为车辆的减值损失。 当车辆发生事故后,虽然经过维修,一般很难恢复到原有水平,车辆的性能、操控性、安全系数通常会受到影响,车辆的使用价值会有
·搭便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好意同乘”是车辆驾驶人“无偿”的施惠行为,不向同乘者收取任何费用,且“好意同乘”必须经好意驾驶人同意。对于某些人出于朋友关系而为的请客
·如何区别营业车和非营业车?
营业车是指从事社会运输并收取运费的车辆,以完成商业性传递或交通运输为目的的车辆也属于营业车。 非营业车是指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自用的车辆或仅用于个人或家庭生活的车辆。
·上班第一天就辞职,办了离职手续回家途中车祸死亡还算工伤吗?
虽事发当日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之后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工伤保险制度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用人单位分担工伤风险为主要价值取向。工伤认定案件涉及对劳动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等各方利益的权衡,行政审判既要进行合法性审查,也要
·劫持船只、汽车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劫持船只、汽车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要是指船只、汽车的交通运输安全和不特定多数旅客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本罪的
·职工无照或者无证驾驶车辆在上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死亡的,应否认定为工伤?
第一种意见认为:赵某存生前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对该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赵某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与驾驶另一机动车的王中生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但对赵某存因无照驾驶无照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公安机关并未认定该行为属违反治安管
·车险不赔的六种情形
1、未年检 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买了保险也无济于事。 2、未年审 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
·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出租车司机对外以出租车公司的名义营业,我提供的劳动也属于出租车公司经营业务的范围,虽然形式上两者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但出租车司机对于公司具有人格上,经济上的从属性,具有劳动关系。出租车司机要接受公司的培训,对外以出租车公司的名义搭载乘客,虽然表面上,出租车司机具有自主决定劳动时间,地点的权利,但这是由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决
·交通肇事车辆暂扣时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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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是指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是指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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