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四团镇债权债务律师
上海四团镇债权债务律师
  上海四团镇债权债务律师解答上海四团镇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上海四团镇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债权债务案件,为您解决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四团镇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民间借贷借款无力还款!,自家开的娱乐场所.投资了很多钱.欠的民间外债也很多
  自家开的娱乐场所.投资了很多钱.欠的民间外债也很多,有2000多万{包括2年来的利息钱},钱是老公个人名义借的,但我是公司责任人和法人,现在无力偿还该怎么办?会有什么后果!

·用房子抵押贷款购买的挖掘机可否转让?
  用房子抵押贷款购买的挖掘机可否转让?

·你好,因为父亲对婚姻不忠诚,夫妻正闹离婚,请问他们离婚债务是
  你好,因为父亲对婚姻不忠诚,夫妻正闹离婚,请问他们离婚债务是否由夫妻双方承担,我父亲这么多年来未负担家里任何事物,还经常向我母亲索要钱财,所借债务也是由他自己包工程使用,没有用于母亲和我们子女身上。从我们查他的转账记录发现他给第三者转账数万以上资金,可否追回。我替他担保的资金15万他如果不愿意归还,是否由我归还。他还向我和我弟弟借取资金共计17万元,不知资金

·债权案件别人欠我20万,把房子抵押给我
  我想问一下,假如别人欠我20万,把房子抵押给我了,但是没有过户给我,只是写了一个抵押的条子,双方都有签字也有证明人,现在那个人又欠了别人几十万,别人去法院告他,如果财产查封的话,抵押给我的房子也要拿走吗?..

·债务人在奉化,我能否在本地起诉?
  你好温律师,债务人居住在异地,我能否在本地起诉?
欠了我三万元,如果聘请异地律师打官司需要多少费用?


·王律师你好,经济债务官司咋收费,能给我解答吗?
  王律师你好,经济债务官司咋收费,能给我解答吗?

·我住在农村小区,物业代收水电取暖费,现在由于我和物业有债务纠纷,它控制不允许我买水前提是它欠我120
  我住在农村小区,物业代收水电取暖费,现在由于我和物业"21237527l"""债务纠纷,它控制不允许我买水前提是它欠我1,我欠她取暖000物业合法吗?

·诈骗罪如果偿还债主的资金 大约判几年
  诈骗罪如果偿还债主的资金大约判几年团伙诈骗五万元呢

·债务纠纷,借款人欠条到期但是借款人病逝
  借款人欠条到期但是借款人病逝,家人拒不偿还,怎么起诉(单位有住房公积金,保险足够偿还,0我应该起诉谁,应该到他家人户籍所在地还是我的户籍所在地告

·债务纠纷,欠钱不还,有借条
  债务纠纷,欠钱不还,有借条

·债务我也要承担一半吗,你好
  你好,我老公在我们父母那里借了七万块钱。如果我们现在离婚的时候债务我也要承担一半呢?

·续签合同,还要再交转让费吗?
  我现在的店铺是去年转接回来的,当时二手的转租方(他从房东手中租的店铺)租期只有一年,现在合同到期要续签合同,他却要我再交3万的转让费,我应该给吗

上海四团镇债权债务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四团镇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从该种标的履行并没有选择余地的债,所以又称不可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相对于不可选择之债而言的,是指债的标的为两项以上,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


  • ·公司债券存根簿应当载明的事项
      (一)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4、债券的发行日期。 (二)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


  • ·讨债技巧之巧破车轮术
      "你有政策,我有对策",债权人想方设法追讨债务,而债务人也总有应付债权人的手段,可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车轮战术"就是债务人的一只"杀手锏",它是指债务人一方采用走马灯式地更换接待人员的方法,让债权人如坠云雾中,摸不清企业的虚实,最终精疲力竭,从而不得不做出某些让步甚至退缩、放弃。俗话说"一物降一物",车轮战术之下,总有


  • ·讨债技巧—瞒天过海催款兵法
      瞒天过海是一种示假隐真的疑兵之法。在战争中,它是一个利用人们存在的常见不疑的心理状态,进行战役伪装,隐蔽军队集结和发起进攻个图,以期达到出其不意的计谋。在商业中,常以不易被人发现的细节以假乱真,蒙骗顾客,在催款活动中,就是利用人性的弱点,示假隐真勾起债务人的种种欲望,我方可利用之施展计谋。  瞒天过海催款兵法的古文解语


  •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转让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违约责任,约定违约责任是确保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订立的双方当事人完全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对妨碍技术秘密合同顺利实施的一方给予相应的惩罚。  《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


  •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是指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房地产管理制度。军队房地产是国家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有资产不可缺少的有机整体。军队房地产权属由国家


  • ·分居期间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1、我国婚姻法涉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定有两处:一是《婚姻法》第41条,即“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另一处是《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以下称《解释二》)第24条,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 ·债务相关原理1
      1、债权相对性原理。债权作为一种相对权,其本身就存在某些限制。当普通债权与其他权利发生冲突时,普通债权往往被置于次要地位。主要有:(1)物权优先原则。债务人为了逃债,虚假设立了另一物权用以对抗债权,致使债权最终无法实现。(2)特种债权优先原则。债务人为了逃债,虚假设立了特种债权用以对抗普通债权,致使普通债权无法实现。  2、


  • ·公司债券的转让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公司债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记名债券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


  • ·以物抵债协议未履行,债权人可否请求债务人履行原债务
      当事人于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可能构成债务更新,即成立新债务,同时消灭旧债务;亦可能属于新债清偿,同时存在新旧两债。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如未约定消灭原有到期债务,则应认定系双方当事人另行增加一种清偿债务的履行方式,而非原债权债务的消灭。在新债清偿下,旧债务于新债务履行之前


  • ·股权转让需要提供的资料
      1、出让方《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 2、《股权转让合同书》; 3、出让方股东(董事会)决议; 4、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 5、原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7、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转让双方)。


  • ·讨债技巧—兵贵神速催款兵法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军事上一步之差可导致千军覆没。在经济上信息慢动了半步会殆误商机,让大笔金钱在瞬间白白地滑过。在催款中,有利时机到来之时,千万不能犹豫不决,而要果断出击,错过时机后,悔之晚矣也无济于事。  “兵贵神速催款兵法”之妙在于以快催款,以快取胜。  “兵贵神速”催款兵法关键在于,掌握时机,抓住不放。“速者


  • ·强令、组织违章冒险作业罪
      强令冒险作业是指那些负有生产、作业指挥和管理职责的人员,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明知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或者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采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在生产、作业人员拒绝的情况下,利用职权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组织违章冒险作业是指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上海四团镇债权债务律师解答上海四团镇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上海四团镇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四团镇债权债务案件,为您解决四团镇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上海四团镇债权债务律师热线:18516500148

    上海四团镇专业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