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滩投资融资律师
上海外滩投资融资律师
  上海外滩投资融资律师解答投资法律,企业登记,外商投资,股权转让,私募股权基金,股权质押,改制重组,运营管理,合同管理,兼并收购,证券发行,公司上市,创业板上市,劳资顾问,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公司犯罪,政府行政,合同范本,管辖,投资案例,理论探讨,律师投资服务法律咨询,代理投资融资案件,为您解决投资融资法律纠纷。

外滩投资融资法律咨询:
·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可使用非货币资金
  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可使用非货币资金

·公基金,应当缴纳,应当缴纳,不分户籍
  应当缴纳,不分户籍

·我接触一个网上投资理财他们的骗局就是昂让自己注册一个账号里面买股票涨或者跌现在剩
  你好我接触一个网上投资理财他们的骗局就是昂让自己注册一个账号里面买股票涨或者跌,刚开始亏钱后来赚了,但是他们一步又一步的诱骗,现在剩的钱也提不出来了他们发现我知道了他们的骗局把我从群里踢了出来现在有好一起的朋友都是这种情况我想问这个有办法告他们吗

·风险投资占上市股份有何规定?
  风险投资占上市股份有何规定?

·我被华币推广人忽悠骗了投资华币,现在血本无归,一分本金都拿不出,一多所说项目都是
  请问我被华币推广人忽悠骗了投资华币,现在血本无归,一分本金都拿不出,一多所说项目都是虚构的,现在华币还没倒掉,我当时资金都是打入推广人账户的,现在能否报案推广人诈骗呢?

·正律师你好,我和我外甥合伙投资网店,但外甥一分没投,主要原因
  正律师你好,我和我外甥合伙投资网店,但外甥一分没投,主要原因没有任何手续,但有人证,我该怎么办?

·张律师,您好,我是北京这边的红岭投资受害人。关注到10
  张律师,您好,我是北京这边的红岭投资受害人。关注到10月份判决文书网,您代理的一起同类型案件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胜诉。
我个人受害情况与原告和该案情况基本类似。有几个问题请教下张律师:
1. 您是否可以代理北京市朝阳区这边该类型案件呢?或者您是否有北京地区您的同行可以推荐呢?
2. 作为受害人,应该搜集准备


·我在一个华友平台投资了20万,后来平台跑路了
  我在一个华友平台投资了20万,后来平台跑路了

·本人17年投资数字货币平台,后该平台超募发行数字货币被其他投
  本人17年投资数字货币平台,后该平台超募发行数字货币被其他投资者举报,随后公安介入捉获罪犯,历经一年多案子宣告侦破,法院18年12月已判决,罪犯吸收全国各省近三千人次资金达两千多万,法院冻结了罪犯六百多万存款,当时公安机关收到报案人员材料统计的150多人合计150多万受损资金予以退回报案的受害投资者,剩余冻结金额四百多万上缴国库。近日,本人跟法院和公安机关电

·安置房租房是否得向物业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gewei律师有个问题想请教‚我家的房子没有产权但有使用权.属于拆迁安置房.每季按时交纳租房费用.前几任物业都要我们交纳公共维修基金.我查过很多管理条例上对交纳这比费用的责任人称其为业主‚但从最新物业条例上看我家的定性并不属于业主.业主是对房子具有产权又有使用权的统称.物业方面一直出催款单‚把我交的物业费充为公共维修基金.

·租用门面做化妆品,新店装修投资不少钱,门面交付租金一直是交付给男方,因为男方与女
  租用门面做化妆品,新店装修投资不少钱,门面交付租金一直是交付给男方,因为男方与女方门面房纠纷,法院没有做出最后判结果,店铺需要过户营业执照从新办理,租房合同也没有,但找工商部门都办不下来,工商部门说房东双方纠纷未判定,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得知,此原因是女方举报引起!现在做为我租用他们的门面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如何才可以正常运营!!divclass="w990ma

·移民文件的公证,投资移民要求对公司的文件进行公证
  投资移民要求对公司的文件进行公证,要求中英文的,公证一份的价格是多少?另外,如果北京的移民公司已把公司要公证的文件翻译好了,在公证处公证时只加上中文的,可不可以,可以的话公证一份文件价格多少?

上海外滩投资融资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外滩投资融资法律知识:
  •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二)
      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商业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现就《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第8号)中有关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商业领域问题做出如


  • ·私募基金“保壳”
          私募登记备案制度实施两年来,已有2万多家私募登记备案,但“空壳”私募——旗下没有备案基金的私募却占到约70%,“空壳”私募占据了有限的监管资源。监管部门近期向“空壳”私募开刀,也催生了私募“保壳”运动升温。  如果不在规定期限内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空壳”私募则面临着被撤销牌照的风险,第


  • ·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哪些主要类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实就是一堆钱和一些有企业价值提升能力的人的集合体。是一种专门成立的、有特定投资目的和用途的资本。之所以叫私募,因为它通过私下协商方式集中形成。它是一种以专家投资理财方式投向目标企业获得企业权益并准备将来退出后获益的投资方式。私募股权基金包括的主要但不限于以下类型: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种子期和成长初期


  • ·隐名投资的股权转让纠纷
      因隐名出资而引发的股权转让纠纷主要有两种:一是名义出资人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向第三人转让股权而产生的纠纷;二是实际出资人与第三人订立股权转让合同而名义出资人拒绝履行并主张股东权而产生的纠纷。(一)名义出资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股东资格的取得不以实际出资为必要条件,名义出资人虽然并未实际出资,但是其是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的优惠政策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的优惠政策》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2、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比照上款执行;3、对


  • ·江苏省投资保障
      江苏省投资保障经中国政府批准在江苏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符合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包括这些企业的外商财产所有权、支配权和正当收入的处理权,均受中国法律保护。一、政府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际惯例管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有权在批准的合同


  • ·投资设立饭店类企业合同(二)
      目录    前言  1)合营双方  2)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3)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4)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5)合营双方的责任  6)董事会  7)经营管理机构  8)筹建和筹备  9)采购  10)劳务管理  11)财务  12)财务与会计  13)审计  14)土地使用费  15)合营期限  16)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一)     设在江苏省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合计为33%,其中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且在减免期限内免征地方所得税。根据


  • ·关于对外商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对外商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所得税1、  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再按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经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


  • ·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离婚时如何处理?
      1、婚后夫妻双方以一方名义设立的独资企业,在离婚时应当如何分割?个人独资企业,就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入独资企业有别于《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具有绝对独立的企业财产,不具有独立的实体


  • ·投资设立合资银行合同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退出的渠道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四种退出渠道:即首次公开招股(IPO)上市;股权转让、转售;企业管理层回购;清算。2008年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方式主要有IPO﹑上市后减持和并购退出。 


  • ·保险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是指为实施恐怖活动而实施的准备物品或工具、组织培训或积极参与培训、进行联络和策划的行为。本罪由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条新增的罪名。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行为。

      上海外滩投资融资律师解答投资法律,企业登记,外商投资,股权转让,私募股权基金,股权质押,改制重组,运营管理,合同管理,兼并收购,证券发行,公司上市,创业板上市,劳资顾问,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公司犯罪,政府行政,合同范本,管辖,投资案例,理论探讨,律师投资服务法律咨询,代理外滩投资融资案件,为您解决外滩投资融资法律纠纷。
      上海外滩投资融资律师热线:18516500148

    上海外滩专业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