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潍坊新村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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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潍坊新村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潍坊新村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我家亲戚在工地发生工伤左脚小母
  我家外姪 我家亲戚在工地发生工伤左脚小母子骨折,这事情怎么处理

·3013.2.2晚上工伤,公司说也要到六月份帮我处理!这么长的时间他们还不处理!
  在2013.2.2晚上加班,我是个电焊工,由于厂里没有行车工加班,叫我这个电焊工开行车,在使用行车的时候行车上的铁块砸中我的脸上,导致我的右边的鼻骨骨折,脸上从眉心到鼻子有四处伤疤,疤痕的长度大概有3-4厘米长,事后我们的领导(人事的宋科长)说后面的行车有问题,但是我再开开车的时候,带班的领导没说导致这件事情的发生。现在公司说也要到六月份帮我处理!这么长的时

·祖律师你好,我在江宁工地受伤现在以申请工伤认定,可劳务单位想
  祖律师你好,我在江宁工地受伤现在以申请工伤认定,可劳务公司想和私了,我改怎么办

·请问,常州天宁区法院的民事诉讼有争议的劳动报酬,有仲裁开的仲
  请问,常州天宁区法院的民事诉讼有争议的劳动报酬,有仲裁开的仲裁过时的单子,在诉讼前必须要在法院协商吗?法院接待处说必须要协商,我跟她讲已经在劳动监察大队协商了4个月了,,不同意协商可以吗,他说这是上面的规定,,,协商时间她说要一两个月,,难啊……

·这对工伤认定会有*烦吗,我在厂里出现了工伤现在申请仲裁需要个工伤证明那个证明有什
  我在厂里出现了工伤现在申请仲裁需要个工伤证明那个证明有什么要求吗?证明是写几句话证明说是在厂里出现的工伤还是按照表格形式出证明我在厂里工作将近3个月朋友介绍进来的当初我来的时候没有说什么适用期啊这对工伤认定会有*烦吗

·我大哥工伤大腿骨头断了能评几级工
  我大哥工伤大腿骨头断了能评几级工

·咨询私企工伤
  咨询私企工伤

·劳动工伤,我爸爸在工厂干活时
  我爸爸在工厂干活时,被在工厂搬运货物的的叉车,压到了前脚掌。造成三根脚趾骨折。现在刚动完手术。请问一下,要进行工伤认定和鉴定是不是非得静养一两个月等到脚上钢板拆除了,医院出据证明了,才能到劳动部门进行。

·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因厂里忙天天加班但那天停电领导也要求等待电来以后加班等到天都黑了差不多7点过我想在这里干等还不如出去逛逛于是就跟领导说了领导也同意结果出去的时候因为天太暗不小心摔进了下水道把右手摔断了请问这种情况厂里有责任吗可以申请工伤吗现在我的所有医疗费用都是自己负责公司也没过问如果这是非工伤养伤的时间有工资吗谢谢急盼回复一个无助又无奈的打工仔

·职工工伤处理办法?
  一职工工伤不上班,公司该怎么办?谢谢

·你好我是工伤受害人,工伤十级万合理吗
  你好我是工伤受害人,工伤十级万合理吗

·想咨询关于交通肇事致死后赔偿款以及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想咨询关于交通肇事致死后赔偿款以及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上海潍坊新村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516500148
潍坊新村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指定仲裁员函
                 仲裁委员会:在我方与       争议案件仲裁中,我方指定贵会仲裁员       为仲裁庭组成人员。特此函告。当事人:     年   月  &nb


  • ·农民工与施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责任由谁负担?
      一般来说,认定工伤必须要求劳资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实践中,由于劳动者没有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是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社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具备用工


  • ·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当事人:当事人:当事人双方愿意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如下争议:(1)                      &n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 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    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


  • ·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的,用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什么规定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n


  • ·申请仲裁的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应先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领取《申诉书》,按要求将申诉人、被诉人的自然情况填写清楚,同时将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表述明白。除提交《申诉书》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需委托代理人,可向仲裁委申领《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数为1-2名。可以委托律师,也可


  •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


  • ·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由于不具备企业的主体资格因而不能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诉人,只能成为民事案件的被告,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


  •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


  • ·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


  • ·劳动仲裁的请求金额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要求企业返还克扣、无故拖欠的全部工资,而且可以要求企业加发25%的赔偿金。依据是劳部发(1995)223号文第3条,此规定带有惩罚性质,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


  •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走私淫秽物品罪
      走私淫秽物品罪,是指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境的行为。

      上海潍坊新村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潍坊新村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潍坊新村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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