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场镇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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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场镇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新场镇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未婚怀孕是否可向男方提出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吗
  未婚怀孕是否可向男方提出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吗?分手是我提出来的我也只是想要2000元的营养费如果他不提赔偿的话我应该怎么办,我能争取得到吗?我现在真的已经是走投无路了,有什么能帮我的吗?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老家相亲当时给的彩礼39万左右,一个月以后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老家相亲当时给的彩礼39万左右,一个月以后女方要求退亲,然后只给还30万,我该怎么办弄回来?我办酒席那些钱还没有算上来。

·婚离后我会背多少债,你好
  你好,我和他婚姻期间向我娘家亲戚借了50000元钱来买了辆货车,一直没有还。只有40000有借条,是他写的。现在要离婚了。我承认把车留给他,还认25000的债。孩子归他,我净身出户。可能吗?当然我没有出轨,是他太让我寒心了。我好累,征地时孩子的那份钱给他爷爷买了社保了。我不给抚养费合理吗?

·我在xx上购买了一件衣服,转账给他不到5分钟,我要求退款,结果厂家不给退款了
  我在xx上购买了一件衣服,转账给他不到5分钟,我要求退款,结果厂家不给退款了,而且也没发货

·家庭婚姻问题该怎么办
  我妹妹怀孕了她公婆和老公都不关心她他想离婚怎么办

·分居两年多没有感情离婚他不同意怎么办
  分居两年多没有感情离婚他不同意怎么办

·婚后财产分割,婚后买房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离婚时女方抚养女儿是否在法律上获得房产
  婚后买房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离婚时女方抚养女儿是否在法律上获得房产的所有权示:请详细描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分析解答

·去法院离婚怎么办,我去法院离婚
  我去法院离婚,是不是的交诉讼费呀,还有接了案子后,是法院给双方下达传票吗

·父母近年感情不和,父亲有外遇。母亲鉴于年事已高没有离婚。俩人
  父母近年感情不和,父亲有外遇。母亲鉴于年事已高没有离婚。俩人现在aa,各自掌管自己的工资和支出。母亲前年找机会把家里的一些存款转入了自己的名下。母亲担心自己去世后家里的财产,包括俩人的房子都会落入父亲的手里,被他败光。请问,母亲现在可否立下遗嘱,以保证以后属于她自己的那份家庭财产不会落入父亲手中,主要包括俩人现在居住的房子,和母亲名下的存款。立遗嘱需要找律师

·前段时间我的的手机办贷款,人家说我的身份证在黑名单,该怎么办??我之前没有办过任
  前段时间我的的手机办贷款,人家说我的身份证在黑名单,该怎么办??我之前没有办过任何贷款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san前段时间我的的手机办贷款,人家说我的身份证在黑名单,该怎么办??我之前没有办过任何贷款,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887626

·我和丈夫分居多,他不愿离婚,我该怎么办?
  我和丈夫分居多,他不愿离婚,一直扣着户口本,想用户口本威胁我,我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我想离婚,我想离婚,可是不想当面到庭起诉,律师可以
  我想离婚,可是不想当面到庭起诉,律师可以代替起诉吗?

上海新场镇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516500148
新场镇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的养老保险金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的情况。如果离婚时一方或双方


  • ·离婚财产分割之经济适用房
          对经济适用房属于个入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无约定可以作如下认定:      1、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房屋属于买受入夫妻所有,办理产权证仅是时间问题,取得房屋产权具有必然性。 &n


  • ·离婚时如何处理公房的承租权
      1、公房承租权,关于其性质有不同认识。有的认为公房承租权就是一种债权,公房承租关系就是一种债权法上的合同关系,即产权单位是出租人,居住职工是承租人,与市场房屋租赁不同的是,其租金标准由国家规定。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统一规范租赁关系,而没有特别区分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就是明证。有的认为公房承租权是一种物权,甚至可以


  • ·同华侨、港澳同胞结婚如何办理手续?
      民政部1983年3月10日专门发布的《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规定。华侨、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自愿在国内或内地结婚的,双方应到国内或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国内或内地公民须提供的证件为:1、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2、所在工作单位或市、街道办


  • ·重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第三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其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已经登记结婚或虽为登记结婚,但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是指两个同时存在的婚姻关系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事实上的重婚,指两个关存的婚


  • ·涉外离婚在哪里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涉外离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均适用我国婚姻法。


  • ·婚姻存续,一方可否要求对方主张孩子抚养费?
          现实生活中,夫妻并没有感情破裂而闹离婚。可是,一方由于各种原因总是不给孩子的抚养费,让另一方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在无奈之下,会向律师咨询,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可否向对方主张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


  • ·婚外情在法律上具有哪些风险?
      婚外情至少会涉及一个家庭,多则可能会涉及多个家庭,在道德上、法律上、事业上、卫生健康等方面都存有很大的风险。道德上的风险婚外情本身就是一种违背基本道德的行为,几乎都是低调的地下恋情。当事人双方也是小心的注意身边的人,避免被外界发现他们的关系,同时他们本身也会受到自我良心上的谴责。假如他们的关系被曝光,那么他们各自


  • ·如何作“专家论证”?
      作“专家论证”一般通过下面的程序:   1、由辩护律师通过对案件的事实及法律适用综合考察调研,认为确有必要作“专家论证”以达到案件公平、公正处理的,或者委托人认为确有必要作对案件作“专家论证”的;   2、由委托人与律师签订委托协议,将作“专家论证”的事项委托给律师来做;   


  • ·南京限购政策中有关家庭、集体户的问题
        南京限购政策出台后,有关户籍、集体户、贷款问题,房产律师为大家解读如下:1.“家庭”是指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南京限购细则说本地户籍家庭已有2套房,就不能再买第三套房,那这个家庭怎么界定?是指同一个户口下的人算一个家庭吗?还是其他解释?”    市民郭女士很着急地致电本报,询问


  • ·涉外结婚的公证
      1.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3.夫妻双方近期合影照片或一寸单人照片若干张;4.结婚证丢失的应提交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夫妻关系证明书》。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


  • ·调解离婚后,对调解书确定的子女抚养方、抚养费反悔,怎么办?
      1、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1)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2)一次性给付。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


  • ·叛逃罪
      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劫持航空器罪
      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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