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西沙国家湿地公园知识产权律师
上海崇明西沙国家湿地公园知识产权律师解答上海崇明西沙国家湿地公园知识产权常识,专利,商标,商标侵权保护,商业秘密使用许可,著作权,专利转让许可,专利侵权保护,商标转让许可,驰名商标,商业秘密侵权保护,著作权转让许可,商业秘密,集成电路,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专利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侵权保护法律咨询,代理知识产权案件,为您解决知识产权法律纠纷。
崇明西沙国家湿地公园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崇明西沙国家湿地公园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如何缴纳商标业务规费?
一、简要说明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均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依法缴纳相应的费用。 二、缴纳途径 (一)直接办理 1、现金。申请人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办事处)缴纳现金办理商标业务。 2、支票。北京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首页)商标:类别:初步审定号/国际注册号:异议裁定发文号:申请人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含区号):商标代理组织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含区号):被申请人名称:地址: 同时/曾在哪些类别对相同商标提出评审申请: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是□;否□ 申请人章戳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负伤、致残、致死,使本人及其家属丧失工资收入,生活难以维持,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工伤保险为什么从企业保险转变为社会保险? 答:(1)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nb
·商标注册流程图
·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的期限及续展有效期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条,在知识产权有效的前提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应在届满前六个月内。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七年。
·新商标法与旧细则的适用问题
新《商标法》颁布施行后,目前与之配套的《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修改工作正在加紧地进行。为了使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时有效地保护商标权益人的利益,国家工商总局经过研究,就新《商标法》与现存未修改前的《细则》如何配合使用问题下发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若干意见》。意见内容如下: &nb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检索报告为何自相矛盾?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检索中心)给出自相矛盾的评估结论并非偶然现象,有不少专利权人同样也遭到了两份报告结论不一致的情况。即使以同一专利权人的身份去申请检索中心的报告,也会遇到结论打架的情况:“我们就一份专利向检索中心先后申请了两份报告,时间就隔了几个月,但他们给出的一份报告称专利具有创造
·商号与商标权利的冲突?
由于商号与商标的分别立法,致使两者之间存在严重的冲突,很容易导致经济生活中的搭便车行为,降低市场的效率。从现有的法律规定看,解决两权冲突有下列两种途径: (一)驰名商标上的保护 对于商号与商标,驰名商标的规定突破了现行的分别立法体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大到商号领域。对于驰名商标,世界各国均给予较一般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
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为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而进行的有关商标信息的查询。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有两条途径:一是“中国商标网”提供免费商标查询信息,任何人都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行查询;二是委托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商标服务中心进行商
·知识产权的分类
知识产权的种类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划分标准,国际法和国内法是划分的根据。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造成果即WIPO所划定的范围,但给予保护的内容却由国内法所确立。例如:“发现权”。对广义知识产权的划分,也有按1992年国际保护工业产权东京大会的标准,将知识产权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利”和“识别性标记权利”两大类郑成思著:
·知识产权收益离婚时如何分割?
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原则上应当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故婚姻法应当明确知识产权归创作方所有。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知识产权,考虑到系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家庭整体投入换取的个人权利,其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该收益包括既得权和期待权。1、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决定了在离婚时对知识产权的分割应当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方式。首先,考虑对
·在国内销售国外产品是否要注册商标?
代理国外一品牌商品,该品牌在国外拥有注册商标,现其公司取得该品牌商品在华的独家代理权,在国内销售该商品,因未在中国注册商标,害怕有人抢注该商标并告其侵权,进而影响其销售;也有发现商标已经被国内他人抢注,是否能够继续销售该产品? 律师认为,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
·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上海崇明西沙国家湿地公园知识产权律师解答上海崇明西沙国家湿地公园知识产权常识,专利,商标,商标侵权保护,商业秘密使用许可,著作权,专利转让许可,专利侵权保护,商标转让许可,驰名商标,商业秘密侵权保护,著作权转让许可,商业秘密,集成电路,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专利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侵权保护法律咨询,代理崇明西沙国家湿地公园知识产权案件,为您解决崇明西沙国家湿地公园知识产权法律纠纷。
上海崇明西沙国家湿地公园知识产权律师热线:18516500148
上海崇明西沙国家湿地公园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