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洋泾投资融资律师
上海洋泾投资融资律师解答投资法律,企业登记,外商投资,股权转让,私募股权基金,股权质押,改制重组,运营管理,合同管理,兼并收购,证券发行,公司上市,创业板上市,劳资顾问,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公司犯罪,政府行政,合同范本,管辖,投资案例,理论探讨,律师投资服务法律咨询,代理投资融资案件,为您解决投资融资法律纠纷。
洋泾投资融资法律咨询:
洋泾投资融资法律知识: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二)
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商业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现就《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第8号)中有关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商业领域问题做出如
·即便汇款凭证中备注“投资款”,若双方无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约定的,仍应认定为借款
原告向被告账户汇入款项,转款记录中备注“投资”字样,原告主张该汇款系投资款的,应提供证据证实其与被告存在关于项目投资开发的风险承担、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约定。如不能提供,则仅有上述转款凭证不符合投资法律关系中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法律性质,应按借款关系处理。2.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应结合民
·商标权是否可以作为投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商标权作价投资金额应少于总投资额的 2O%。商标权投资入股有两种情形: 第一,将商标权的使用权投资人股的,这种投资实际是以商标使用费形式参与入股企业经营活动的,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应当与被投资企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第二,将商标权作价投资入股,这种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的决议;(3)变更股东、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时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南京律师110:84-110-110的值班律师认为,法律、法规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
·非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欠款
施工企业要预防拖欠工程款发生,加强企业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施工合同、施工质量、工期的管理。要调整经营结构,将承包工程的重点放在有实力、信誉比较好的业主和项目上。承接任务时必须对业主的业绩、资信进行详细的调查,对待垫付资金等工程要十分谨慎,要将垫付工程提高到投资行为管理的高度来对待。对已拖欠的工程款,要认真做好清欠工作,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退出的渠道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四种退出渠道:即首次公开招股(IPO)上市;股权转让、转售;企业管理层回购;清算。2008年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方式主要有IPO﹑上市后减持和并购退出。
·江苏省鼓励外商投资重点
江苏省鼓励外商投资重点农牧渔业 纺织业医药业 化学工业建材业石油加工业 轻工业 机械工业 电子信息产业 冶金业 交通运输业 服务业 城市建设及环境保护 新技术产业农牧渔业特种蔬菜和花卉的工厂化生产,动植物优良品种的繁育,农业生物技术开发,农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企业的主要步骤或流程是什么?
一、寻找和筛选项目:投资方会根据自身的擅长投资领域,并结合国内的经济发展状况,划定欲投资的领域、方向的大致范围,然后在此范围内寻找欲投资的企业和项目。 二、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在投资方确定欲投资的企业和项目后,会进行详细的财务、法律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对企业和项目的技术水平、管理层能力、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 性质: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籍贯:____ 现住址:____ 乙方属性:(在□打上√号)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临时工 □ 身份证号码:____ ×
·商铺投资的法律风险
商铺投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加强合同履行的保证能力。在“售后包租”的销售模式中,最好要求开发商的投资商对商铺投资收益进行连带保证。由于我国的房地产开发采用项目公司制,开发公司往往是项目公司,项目销售完毕后,公司也随即注销。二、提高自我管理和经营能力。商铺的使用和经营管理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的特点。根
·风险投资人对融资企业的融资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创业者提交商业计划书,风险投资人作初步审查。第二步:如果风险投资人对该项目持肯定态度,将会对企业作尽职调查。在风险投资人审查完创业计划并认为该项目具备较大的增值潜力之后,将与创业者用合同的形式锁定一段时期做尽职调查工作,在此期间,该创业者不能与其他投资者讨论融资问题。风险投资人将派人到投资对象公司及其相关客户,
·投资设立合资银行合同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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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是指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非法出售或者私自赠送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私分罚没财物罪 ·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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