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充仁纪念馆债权债务律师
上海张充仁纪念馆债权债务律师解答上海张充仁纪念馆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上海张充仁纪念馆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债权债务案件,为您解决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张充仁纪念馆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张充仁纪念馆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讨债技巧—一箭双雕催款兵法
“一箭双雕催款兵法”之妙即在于选准切入点,迅速展开工作,既收回债款,又加强了业务合作关系。这种策略非高明之土不能实施。 射一箭而中两只雕,用一计而得若干利。 “一箭双雕催款兵法”的精要在于“一箭”,选取最佳的切入点,达到既如数追回欠款,又与债务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双雕”效果。 实施“索债取偿法”的主要步骤如下:
·夫妻一方的担保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考虑到配偶一方往往没有享受其利益,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并非所有担保之债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担保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重点要考量该债务是否与夫妻共同生活密切相关。
·讨债技巧—李代桃僵催款兵法
“李代桃僵催款兵法”的巧妙即在于用债务人的担保或抵押财产来解决债务,抵押清欠是债权人藉以催讨债务的万全之策。 这一兵法的古文解语是:“势必有损,损阴以益阳。” 实施此法的步骤如下: 1、设定抵押权 在实践中,设定抵押权的方式情形大致如下: (1)在有关经济合同的主文中直接订有抵押条款。 (2)债权人与
·在什么情形下合同不得转让
根据合同法第179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合同不得转让: 第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这其中包括具有特定当事人的合同和特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第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约定合同不得转让,那么,这个约定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约束力的。
·讨债技巧—居安思危催款兵法
治国安邦,要在国泰民安时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危机;领兵打仗,要在胜利时想到可能遭遇的失败;企业经营,要在盈利时想到可能的亏损。同样,借款给别人,要考虑到对方的偿还能力是否能够按时足额还债。 安与危、胜与负、治与乱、盈利亏是生活、战争和经济活动中经常存在的矛盾。运用这一兵法的关键有以下方面。 一、保持头脑冷静 二、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
·债权人撤销权的主体
债权人撤销权的主体,是指因债务人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如果债权人为多数人,可以共同享有并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也可由每个债权人独立行使。不过,因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在于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以,每个债权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将对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发生效力。
·公租房使用权允许转让的情形
1、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转让。如果征得产权所有人或单位的许可,并且授权承租方负责任转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转让,但是得办理相关的手续。2、一般情况下,私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无继承问题,只有承租人变更问题。承租人不能自动变更,需要申请变更,且变更承
·讨债举证注意事项
一、基本要求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二、举证要求: A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B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
·主债与从债
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主债和从债。 区分主债与从债的法律意义在于:从债对主债起着担保作用,从债的效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它随主债的存在而存在,随主债的终止而终止。
·公司债券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索债型案件定罪问题
1、索要合法债务。这种情况是以存在合法债务为前提的,行为人为了索取合法债务而实施绑架、拘禁行为,应按照刑法第238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为索取债物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 2、为索取超过合法债务数额的债务。如果行为人为索取超过合法债务数额的债务而实施绑架、
·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的罪名,用于规制以非法采集或非法运送、邮寄、携带出境等形式严重危害国家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的犯罪行为。·
强迫卖淫罪 ·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上海张充仁纪念馆债权债务律师解答上海张充仁纪念馆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上海张充仁纪念馆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张充仁纪念馆债权债务案件,为您解决张充仁纪念馆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上海张充仁纪念馆债权债务律师热线:18516500148
上海张充仁纪念馆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