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柘林镇合同协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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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林镇合同协议法律咨询:
·我们俩签字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力吗
  现在我有一个朋友在青海工商联单位上班,他们单位现在和香河的一个开发商合作,以他们单位内部的名义买房,不能转让。现在他住在青海,不需要这个房子,我想以他的名义买这个房子。买房之前,我们是不是应该有一个什么协议啊我们俩签字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力吗我现在怎样做才能保障我的利益呢

·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应吗,我和朋友合资开了家快餐店
  我和朋友合资开了家快餐店,法人登记是他但是现在相关证件都还没有办下来他就想退出了,让我独自经营,协商后我们立下协议,但是没有去公证,请问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律师你好,离婚协议孩子由母亲抚养,财产全归男方,不需男方抚养
  律师你好,离婚协议孩子由母亲抚养,财产全归男方,不需男方抚养费,但离婚后男方没有经过女方同意,私自前往小孩住所强行带走,至今已十几年,男方却告女方要抚养费,请问这抚养费女方要给男方吗?

·拆迁协议别人代签可以作废重新申请赔偿吗
  房屋拆迁我父亲的房子由我外公代签, 而且拆迁以前说是新志圩线,这个属于乡道,现在他实际造的是扬启高速,我是否可以申请重新赔偿

·你好,请问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离婚,如果协议不成,怎么办?谢谢
  我是女方,因感情不和,男方主动分居两年,如果协议离婚不成,请问财产和孩子的问题如何判

·我有朋友夫妻两刚离婚几天,现在女方想要回一个女儿,不去变更,写个协议书行吗?还要
  

·我老婆被村里围墙砸伤了第一次开过庭没达成赔偿协议。现在都半年
  我老婆被村里围墙砸伤了第一次开过庭没达成赔偿协议。现在都半年过去了法院那边还没通知二次开庭什么情况啊

·离婚快十年了,当初协议离婚,没有要孩子,而且协议不拿抚养费,
  离婚快十年了,当初协议离婚,没有要孩子,而且协议不拿抚养费,如今男方父母六十多,而且男方在外打工,没有时间管孩子,他父母岁数大了,有时孩子吃不上饭,现在孩子14岁,想要跟女方一起生活,但是男方不拿抚养费,像这种情况孩子可以跟我吗?男方可以不用拿抚养费吗?如果走法律我能赢吗?当初离婚我净身出户,不拿抚养费,如果起诉他想要抚养费合理吗?起诉的话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今年416由于房屋租赁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前2个月向房东告
  今年4.16由于房屋租赁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前2个月向房东告知要提前退租,房东依然要扣除押金3000元。我未同意,并委托了在我公司对门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因为是邻居,所以信任。但是自从该律师介入后,导致原本简单的仲裁案复杂化了。我本是以个人名义跟房东签的合同,律师要求我以公司名义发仲裁申请。。。。然后在整个代理过程中,从未向我解释代理合同内的词义,就在临下班前

·一年前借出五万有借条,约定2020年12月31号还,现在一直
  一年前借出五万有借条,约定2020年12月31号还,现在一直未还,请问该怎么处理能尽快讨回.

·堂兄弟三人建房,没有按土地面积建房,这个分房协议我们该怎么
  堂兄弟三人建房,一人一层,没有按土地面积建房,属违章建筑无法领房产证,这个分房协议我们该怎么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猜你喜欢类似咨询我们兄弟要分家了,请问兄弟分家协议怎么写啊3个回土地流转协议书怎么写?3个回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怎么写?2个回没有协议干活意外死亡,怎么赔偿a2个回兄弟合伙买房,请问要怎么写房屋产权

·宅基地合资建房协议问题
  我和哥哥想在南京溧水合资建房
他是农村户口,宅基地是他的。
我是城市户口,我出资金。
如果我们签订合资建房协议,协议房屋建成后我们各有一半房屋的使用权,以后拆迁的时候,各享有一半的补偿,这种协议是否有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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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林镇合同协议法律知识:
  • ·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 ·协议管辖的约定效力
      我国民事诉讼适用协议管辖的条件为: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经济纠纷不得协议管辖;2.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对二审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协议方式选择管辖法院。3.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无效。4.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当事人协议管辖不是不受限制的,


  • ·夫妻为逃债约定由个人担债有效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


  • ·约定原告住所地法院协议管辖是否有效?
      协议管辖亦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几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以协商取得一致的书面方式在几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的范围内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一审民事案件管辖法院。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协议管辖须具备的条件:  (1)协议管辖应以书面合同的形式,


  • ·离婚协议中放弃抚养费,之后可以再诉请对方支付吗?
      法定情形下可以支持支付诉请,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里的“必要”和“合理”很关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抚养方经济状况下降,无法独自承担抚养义务,或是子女出现升学、疾病等情况时,对离婚时承诺独自一人抚养子女,离婚后没有法定事由就反悔的,在法律


  • ·夫妻间将一方婚前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效力
      1、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这类夫妻赠与的性质的认识将得到统一。《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根据这一解释,夫妻之间的赠与仍然


  • ·解除同居关系后达成的赔偿约定是否有效?
      1、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征求意见稿原来是21条,也就是正式发布的司法解释比原来少了两条。缺少的两条正是原来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饱受社会争议的。其中第二条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性补偿”的问题的条文被取消。为什么取消这一条?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杜万华说,因为婚外同居这种现象比较复杂,在具体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是否有效?
      停工留薪期,也被称为工伤假,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时停止工作接受治疗,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确定员工的停工留薪期限和待遇,目前主要是依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


  • ·离婚协议书范本(样本)
      协议人: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协议人:王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 ·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怎么算逾期付款?
      逾期付款时间的认定方法,主要分以下两种类型:一是合同中就约定了付款期限的,以合同中约定的为准。二是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付款期限的,合同双方均可随时要求履行给付款,但必须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必要的准备时间过后,对方依然没付款的,即可认定为逾期付款。实践中,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对认定逾期还款时间有争议的,可以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所达成处分协议,其效力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趁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许多用人单位会与劳


  • ·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过低,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经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根据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违约金并非一成不变的。可是判断过高或过低的标准在哪儿呢?      合同中,约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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