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周家桥债权债务律师
上海周家桥债权债务律师解答上海周家桥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上海周家桥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债权债务案件,为您解决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周家桥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周家桥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欠下债务,不知情方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吗?
夫妻之间有日常家事代理权。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所负债务在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方不需要承担共同
·债的特征
(一)债为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债的当事人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他们都是特定的人。 在物权关系、人身权关系和知识产权关系中,其权利人虽然特定,但其义务人却是不特定的一切他人。 当然,债的当事人特定化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僵死化,仅具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
·在哪些情形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这是指债权人能够并且有义务受领给付,却无理由地不予受领。但必须是债务人现实地提出了给付,个别情况下是以言词提出给付。如果债务人未现实地提出给付(包括允许以言词提出给付),则不构成提存原因。 &nb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多笔债务,财产不足以全部清偿时,债务清偿的顺序
1.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2.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
·债权让与的法律定义
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
·夫妻债务
哪些不属于夫妻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n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债的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因单一之债的主体双方都只有一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比较简单明了,不发生一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多数人之债,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不仅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应当载明的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三)债券的利率; (四)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五)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 (六)公司净资产额; (七)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八)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公租房的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
公租房的调配只能有公租房管理局操作,不能私底下转让,只能退还给公租房管理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转让。如果征得产权所有人或单位的许可,并且授权承租方负责任转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转让,但是得办理相关的手续。一般情况下,私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无继承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如何审批?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个阶段为办理出让手续阶段。如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则与申请人共同协商有
·讨债技巧—李代桃僵催款兵法
“李代桃僵催款兵法”的巧妙即在于用债务人的担保或抵押财产来解决债务,抵押清欠是债权人藉以催讨债务的万全之策。 这一兵法的古文解语是:“势必有损,损阴以益阳。” 实施此法的步骤如下: 1、设定抵押权 在实践中,设定抵押权的方式情形大致如下: (1)在有关经济合同的主文中直接订有抵押条款。 (2)债权人与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转让的形式
买卖的标的物转让的形式,应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标的物的转让。具体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一、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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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的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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