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电话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
  •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
  •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
  •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
联系电话
>>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 13052261268(上海律师)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 18516500148(上海律师)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 18667830319(上海律师)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 18501561386(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标签
>>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上海泖港镇家庭律师,上海泖港镇婚姻律师,上海泖港镇离婚律师网,上海泖港镇婚姻法咨询律师,上海泖港镇财产分割律师,上海泖港镇房产分割律师,上海泖港镇离婚律师,上海泖港镇婚姻调查律师,上海泖港镇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上海泖港镇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泖港镇> 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泖港镇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泖港镇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包工干的有没有义务赔偿在干活期间给厂家带来的损失
  包工干的有没有义务赔偿在干活期间给厂家带来的损失

·至今无证只有购房合同一份上面所有人为我一人。离婚协议上有注明。如果他不愿意协助办
  

·我现在想办理离婚,不离婚迟早有一天会死在他手里,因为最近七八
  我现在想办理离婚,不离婚迟早有一天会死在他手里,因为最近七八年我不跟他同房,他已经变态了,他的心理上已经变态了,今年我试探过他离婚,我说我们和不来,放手各自去找一个适合自己的人,安度晚年,因为他现在52岁了

·在房屋买卖中,张家界市原国土局擅自减少了我的土地使用权,由此
  在房屋买卖中,张家界市原国土局擅自减少了我的土地使用权,由此给我造成了36万多元的损失,由于我2016年12月签了承诺书,一审,二审,再审,抗诉都是我败诉最后,一位检察官告诉我,我应该使用撤销权,我现在还有撤销权吗。

·别人借我的钱人己死借条在手去他家他的老婆和儿子不承认这个帐怎
  别人借我的钱人己死借条在手去他家他的老婆和儿子不承认这个帐怎么办?

·和家里闹矛盾了,父母威胁必须今给十万,老公只有七万,已经给了五万,两万留着备用的,公公突然癌症了,
  

·你好,我在网上很一家品牌童装合作。但是最后来的衣服都不是理想
  你好,我在网上很一家品牌童装合作。但是最后来的衣服都不是理想的,找他们,有的电话不听,微信也不回。合作之前说有的东西,来时都说没有,一人一种说法。甚至有一个业务员说这是他们销售的一种手段,我能怎么办呢

·李律师,你好,家人2020825在许昌市东城区发生交通事
  李律师,你好,家人2020.8.25在许昌市东城区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入院治疗2月,脚踝处粉碎性骨折,想进行伤残鉴定,保险理赔怎么处理

·下班途中被家养狗追摔伤致右腿三处骨折。医疗费五万多。请问狗主
  下班途中被家养狗追摔伤致右腿三处骨折。医疗费五万多。请问狗主人应赔偿吗?狗主人70多岁,有经济来源,但不肯赔偿怎么办?

·有没有什么补偿政策.,我家楼前有上下两条公路
  我家楼前有上下两条公路,我家挨着下面那条路,上面那条路高于我家3米左右,现上面那条路要扩建,就要占用下面那条路的一半,下面那条路也就3.5米宽左右,要建堵石墙,也就是说竣工后,那堵墙距我家就2米左右,并且高于我家地面3米左右.我家现有3个门面,公路建好之后,下面的那条公路需要改道,我家的门面就失去了作用.基于这种情况,我问下各位,有没有什么补偿政策.

·扣押我家宅基地证能获得赔偿吗
  扣押我家宅基地证能获得赔偿吗

·独生子女家庭申请房基地,您好;我们是北京大兴狼垡农业户口我和*人孩子一直在娘家住
  您好;我们是北京大兴狼垡农业户口我和*人孩子一直在娘家住没有房怎样申请房基地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


  •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补偿
      《民法典》虽然通过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照顾无过错方权益,针对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等制度设计对有过错一方予以经济性惩罚,但并不意味着有过错方在特定情形下,不可以提出经济性补偿或者经济帮助


  • ·一方出轨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夫妻间应该互负忠诚义务,所以一方出轨,属于不忠,如果难以挽回夫妻感情,那么无过错方可能会起诉离婚。因为一方出轨具有过错,因此有些人以为起诉离婚后法院会判决离婚,那么要先确定是否属于法院会准予离婚的情形。  按规定,离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后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民基发(1998)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驻外使、领馆:  为完善婚姻登记管理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鉴于补充规定是对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 ·离婚时约定子女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离婚后另一方还可以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吗?
      可以。父母离婚后,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可以另行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


  • ·离婚协议能够反悔吗?
      如果男方双方自愿离婚,并领取了离婚证,即其婚姻关系就从那一刻起正式解除了。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双方再次同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对于协议书中财产分割反悔,则可以再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司法解释规定,只有订立《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


  • ·议婚前财产协议的合法性
      婚前财产协议,作为一项新兴事物,在我国大有方兴未艾之势。既然说婚前财产协议是婚姻契约的一部分,那么,这个协议的订立就必须是合法的,这不仅表现在它的形式上,也包括在它的内容上。首先,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口说无凭,尤其在当今民事审判中,谁主张谁举证是证据的首要规则,无论是哪一方,在没有双方签字的书面文字的情况下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
      1、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审判实践中,应当立足于夫妻共同生活这一本质,从债务目的及用途着手分析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生活虽系不确定概念,外延较为广泛;但结合一般社会生活经验亦可把握其原则范围:一是生


  • ·离婚中人身保险的分割
      1、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种。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承担的是保险标的损失的赔偿责任,而在人身保险中,保险人承担的是给付责任,不问损失与否与多少。为此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1、立案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2、立案由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11月5日联合公布刑法确定罪名补充规定,补充、修改了刑法罪名


  • ·离婚协议能否约定管辖法院
      离婚协议不同于普通的民商事合同,它本质上是一种基于身份关系而签订的特殊协议,对协议双方的婚姻、子女抚养等重大人身权利产生直接影响,是具有人身属性的特殊协议,因离婚协议发生纠纷,不属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不适用约定管辖。离婚纠纷适用“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但是,民诉法司法解释对离婚案件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做了有


  • ·未办理收养登记,离婚当事人不能拒绝履行相关监护义务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抱养孩子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夫妻离婚,抱养孩子权益如何保护。收养虽未登记,但离婚时不能作为拒绝监护的理由,相关情况有法院判例支持的。2、我国《收养法》对子女收养关系的成立规定了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该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依法进


  • ·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破坏界碑、界桩罪
      破坏界碑、界桩罪,是指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桩、界碑的行为。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泖港镇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泖港镇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泖港镇婚姻家庭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