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电话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
  •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
  •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
  •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
>>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 13052261268(上海律师)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 18516500148(上海律师)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 18667830319(上海律师)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 18501561386(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标签
>>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上海南翔檀园专利律师,上海南翔檀园商标律师,上海南翔檀园商业秘密律师,上海南翔檀园著作权律师,上海南翔檀园版权律师,上海南翔檀园实用新型律师,上海南翔檀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常识,专利,商标,商标侵权保护,商业秘密使用许可,著作权,专利转让许可,专利侵权保护,商标转让许可,驰名商标,商业秘密侵权保护,著作权转让许可,商业秘密,集成电路,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专利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侵权保护,上海南翔檀园经济犯罪律师 ,上海南翔檀园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南翔檀园刑事辩护律师 ,上海南翔檀园合同协议律师
相关领域
>>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南翔檀园> 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解答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常识,专利,商标,商标侵权保护,商业秘密使用许可,著作权,专利转让许可,专利侵权保护,商标转让许可,驰名商标,商业秘密侵权保护,著作权转让许可,商业秘密,集成电路,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专利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侵权保护法律咨询,代理南翔檀园知识产权案件,为您解决南翔檀园知识产权法律纠纷。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016.1.1委托上海XX产权有限公司办理商标注册/span>
  016.1.1委托上海XX产权有限公司办理商标注册,法人兼经办人叫肖XX,签了委托合同,并支付了共计费用7500元,可一了什么都没有拿到,商标局也查不到任何登记信息,明显拿了钱不办事,过了好长时间我打电话不接或关机,好不容易某社交软件联系上,开口就骂,态度恶劣,然后并闭了某社交软件,我工商局也投诉了,他们说找不到人也没办法,那我应该办,才能拿回我的损/p>咨

·想咨询下有关知识产权问题,能加微信吗?
  想咨询下有关知识产权问题,能加微信吗?

·怎样才能认定侵犯知识产权之商标权
  怎样才能认定侵犯知识产权之商标权针对淘宝旗下卖家侵权又是怎样来界定的呢

·劳动纠纷,如果您不擅长法律知识
  如果您不擅长法律知识,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被起诉侵权商标,怎么,我和私人进的乳胶漆
  我和私人进的乳胶漆,被起诉侵权商标,怎么??

·假冒注册商标10万,取保候审。
  假冒注册商标10万,取保候审。

·家人卖假冒商标产品被派出所抓走了,事情严重吗?
  家人卖假冒商标产品被派出所抓走了,事情严重吗?

·我好像遇到了电信诈骗,想咨询下网络贷款方面的法律知识
  我好像遇到了电信诈骗,想咨询下网络贷款方面的法律知识

·联想的商标,关于未经授权使用我公司商标的投诉书临泉县工商局:回复内容我局认为
  关于未经授权使用我公司商标的投诉书临泉县工商局:回复内容我局认为,关于用他人注册商标作招牌的行为是否侵权的认定:如果该行为发生在2004年6月30日之前,对当事人的行为应该认定为构成商标侵权并予以处罚。但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作专卖店企业名称及营业招牌的通知》(工商标字(1996)157号)已于2004年6月30日被国家工商总局

·我们村官常和我们发生矛盾,我可以通过什么书籍来了解相关知识呢?
  律师你好,我们村官常和我们发生矛盾,我可以通过什么书籍来了解相关知识呢?

·我公司是一个图形加中文组合可以注册商标吗?
  我公司是一个图形加中文组合可以注册商标吗?中文是公司名称缩写但是有环球两字

·商标局以作出撤销通知,我不服?
  商标局以作出撤销通知,我不服?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热线:18516500148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 ·审理商标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简介
      为了正确审理商标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对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于2002年10月12日第124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法律上规范了案件审理的具体做法和要求,对一些易于产生歧


  • ·驰名商标的认定
      有权认定驰名商标的应是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商标主管机关依法行使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的权力,掌握着工商企业商标注册和使用的情况,通晓商标法律。由主管机关认定商标是否驰名,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保证。人民法院在个案中对驰名商标作出认定,是国际通行做法。商标侵权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


  •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正文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商标代理组织名称:地址:                     评审请求:     事实与理由:&nbs


  • ·域名能否注册为商标
      域名能否注册为商标对于那些从互联网起家的公司特别重要,因为他们作了大量的投入,其域名在互联网上已经有了相当的知名度,所以希望通过现行的商标法律制度予以保护。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只要符合商标注册的法律规定,完全可以把自己的域名注册为商标。具体而言,大致应符合下列要求:(1)申请注册的域名不得违


  • ·法律对商标印制的规定
       对于“商标印制”,《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是这样定义的:“本办法中的‘商标印制’是指印刷、制作带有商标的包装物、标签、封签、说明书、合格证等商标标识的行为。”由此可见,商标印制的范围是很广的,可以说除在商品上直接使用商标以外,几乎所有制作带有商标的物品的行为都属于“商标印制”的范畴。    根


  • ·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
      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为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而进行的有关商标信息的查询。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有两条途径:一是“中国商标网”提供免费商标查询信息,任何人都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行查询;二是委托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商标服务中心进行商


  • ·驰名商标的认定
      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驰名商标的认定,由驰名商标所有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


  • ·商标侵权律师函
      律师函又叫警告函,言表之意即为律师受他人委托而向侵权人发送的要求停止侵权的正式书面函件。既然如此,律师函本身是没有任何强制力的,这也是很多侵权者在收到律师函后置若罔闻的主要原因。其实,律师函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向通过律师对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法律责任的阐述,以使侵权人明晰其从事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从而通过法律的


  • ·商标专用权是否可以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按照质押物的不同种类,可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不动产质押及权利质押。商标专用权的质押属于权利质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和第七十九条的


  • ·如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


  • ·域名抢注、注册使用域名侵犯他人商标如何处理?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一)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三)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


  • ·并购中外资知识产权陷阱
      在外资的知识产权策略面前,我们没有得到想要的资金和技术,却反而失去了唯一的资产——品牌,外资在商标方面主要预设了以下陷阱:1.不平等条约策略利用中方急于求成的心理,在并购协议中不平等地约定合资企业必须使用外方商标,完全排挤中方商标的使用。将中方的知名商标以高价折股,合资后对中方商标然后弃之不用。2.股权控制策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私放俘虏罪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解答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常识,专利,商标,商标侵权保护,商业秘密使用许可,著作权,专利转让许可,专利侵权保护,商标转让许可,驰名商标,商业秘密侵权保护,著作权转让许可,商业秘密,集成电路,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专利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侵权保护法律咨询,代理南翔檀园知识产权案件,为您解决南翔檀园知识产权法律纠纷。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南翔檀园知识产权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