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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前夫死亡后,前夫的债务谁承担?
  夫妻离婚后,丈夫意外死亡,得到赔偿金。夫妻间有一儿一女,还未成年。丈夫以前好*。死亡后有不少人拿着有丈夫签名的欠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妻子拿出那笔赔偿金来偿还债务。请问:妻子需要偿还这些债务吗?这场官司有多少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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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投入公司,无协议,无股权。现公司转让,想追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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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在家,对方上门讨债,双方发生口角打在一起,当事人80斤,对方一百二十斤,扭打过程中,当事人当场被对方打倒,后口吐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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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债务纠纷:夫妻二人外债近40多万,男方出轨n多次,对待妻子有.家暴,恐吓,语言上及致性侮辱,如果上诉女方离婚女方要承担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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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务纠纷问题,2010年
  2010年,我借了余某2万元钱,写下欠条,约定2011年6月还款。但是到期后多次讨要,余某不还。而且告诉我们他和老婆于2008年就离婚了(听说也是为了躲债)。但是他们一直住在一起,而且有小孩,他也有收入来源,但是他把他的钱和房子都放在他前妻的名下。现在他又到浙江打工,每年过年才回。请问我该怎么办?能否通过诉讼要回我的钱?

·你好 张律师 我有个案子是民间借贷案子我债权人标的
  你好
张律师
我有个案子 是民间借贷案子 我债权人 标的是40万
现执行不到位 请回复 18629675868 李先生.


·债务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办?
  我去年的四月份借一个朋友一万多元钱,一直都现在他也没还我,我跟他要了好多次了,他都没还,而且这钱是我贷款借给他的。现在贷款公司要起诉我了,要我这个月的十七号中午把钱还完,可我现在没有这么多钱,我向这个朋友要钱,他依然不还我,接下来我要怎么做啊!

·债务纠纷有工作作业单
  债务纠纷有工作作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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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讨债技巧—兵贵神速催款兵法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军事上一步之差可导致千军覆没。在经济上信息慢动了半步会殆误商机,让大笔金钱在瞬间白白地滑过。在催款中,有利时机到来之时,千万不能犹豫不决,而要果断出击,错过时机后,悔之晚矣也无济于事。  “兵贵神速催款兵法”之妙在于以快催款,以快取胜。  “兵贵神速”催款兵法关键在于,掌握时机,抓住不放。“速者


  • ·公司破产倒闭后如何追债
      在我国企业大量的拖欠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欠款时间很长,有的甚至长达四五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务人的状况会发生各种变化,多数情况会越来越差,常常会出现如下情况:债务人公司转入其他行业、破产倒闭、原业主成立新公司继续经营等等。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债务人新成立的公司是否对原债务负有偿付责任?要回答这个问题,实际是要确定新公


  • ·婚姻中虚假债务的处理
      编造虚假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诸多手段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情形,在诉讼过程中一经查实属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但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但即便这样,对受害方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实践中,编造的虚假债务数额常常不小。究竟该如何应对虚假


  • ·债权人是否可仅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
         正确识别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是解决是否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的关键,对于双方当事人对保证责任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可以得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
      1、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审判实践中,应当立足于夫妻共同生活这一本质,从债务目的及用途着手分析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生活虽系不确定概念,外延较为广泛;但结合一般社会生活经验亦可把握其原则范围:一是生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要点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


  • ·订立技术转让合同的原则
      订立技术转让合同,应遵循不得阻碍技术进步、发展、推广和应用。《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该条规定了订立技术合同的两条基本原则,其一是保守技术秘密,其二是有利于技术的竞争、发展、应用、推广的技术进步原则。基于《合同法》规定


  • ·讨债技巧—反间计催款兵法
      “反间计”即是设法使来自敌人内部的间谋归顺于我,我则可有效地保全自己,又增加战斗而致胜。该计的关键是“以假乱真”,造假要造得巧妙,造得逼真,才能使敌人上当受骗,信以为真,作为错误的判断,采取错误的行动。在催款活动中,也可运用此计。  “反间计催款兵法”的精要出处在于充分利用债务方的线人--信息渠道施展“反间计”,示假隐


  •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中止履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 ·债务的部分转移的法律定义
      债务的部分转移,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了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此时,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成立连带关系,共为连带债务人。并存的债务承担,以原已存在有效的债务为前提。由于原债务人并不消灭债务,因而原则上并存的债务承担不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即可生效。


  • ·公司与股东存在频繁、大额资金往来无合理解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账户与公司股东账户之间存在频繁、大额资金往来,股东对此无合理解释的,法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关于“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判令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民事裁定书(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5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处制发的(××××)××字第××号公证债权文书。本院审查认为,……(写明不予执行的理由)。依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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