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电话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
  •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
  •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
  •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
联系电话
>>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 13052261268(上海律师)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 18516500148(上海律师)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 18667830319(上海律师)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 18501561386(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标签
>> 
  上海浦兴路讨债律师,上海浦兴路债务律师,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上海浦兴路债务清欠律师,上海浦兴路要债律师,上海浦兴路商帐追收律师,上海浦兴路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上海浦兴路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上海浦兴路经济犯罪律师 ,上海浦兴路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浦兴路刑事辩护律师
相关领域
>>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浦兴路> 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解答上海浦兴路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上海浦兴路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浦兴路债权债务案件,为您解决浦兴路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门面转让,房东愿意和我签租赁合同
  房东愿意和我签租赁合同,问题是现在的店主与房东签的合同还有4天就到期,并且要1万五的转让费,我是直接与房东签合同还是要店主、房东一起签合同,请您帮帮忙

·当事人在家,对方上门讨债,双方发生口角打在一起,当事人80斤
  当事人在家,对方上门讨债,双方发生口角打在一起,当事人80斤,对方一百二十斤,扭打过程中,当事人当场被对方打倒,后口吐鲜血,

·债务,l老板钱我工资,l老板钱我工资,,要不给,怎么办?、
  l老板钱我工资,,要不给,怎么办?、

·两证合并后转让按旧证日期计税还是按新证?
  两证合并后转让按旧证日期计税还是按新证?

·债务人跑了但是只有一套房子怎么办?
  欠债100万,找不到人了,有一套房子

·我们的宾馆想转让,我们是三个人合伙开宾馆
  我们是三个人合伙开宾馆,每人是三分之一的股份,现在有两个股东把想他们自己的股份转让,如我们的三分之一不想转让,他们两个股东会有权利逼我们转吗。

·承包村委沙场是否可以自己转让
  我与村委签订了沙场承包协议后,没有办理采砂手续,就转让了,请问转让是否有效

·欠债未还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因合伙做生意,后来没办法合作,于是退资并签订了退款协议,分期退还。但是现在情况,对方无力偿还,于是根据协议用设备抵押,问题是抵押后还差几千,对方只能答应明年分期还,但我方已对他失去信任了,我方一直在让步,而对方从开始就未实行过承诺,一直在拖延时间,我就担心如果真的这样处理了,如果他明年不还钱,我们该如何处理,他会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集体土地转让到个人土地要哪些手续
  集体土地转让到人个土地,办个人房屋土地证需要多少钱

·债务纠纷,在法院的协调下.被告的房协助过户.我手里的房本是假的.后来被告消失.法
  在法院的协调下.被告的房协助过户.我手里的房本是假的.后来被告消失.法院下裁定.房管局不给过户房管局对吗?

·债务人现在监狱服型,现又查无资产,怎样能追回赔偿款
  债务人现在监狱服型,现又查无资产,怎样能追回赔偿款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订立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专利可以转让,让与人和受让人应当就专利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转让专利应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


  • ·讨债技巧-远交近攻催款兵法
      在军事、政治斗争中,“远交近攻”策略应用甚广,每每战果显著。若能将之灵活巧妙地用于催款清欠工作中,同样会取得重在成功。  “远交近攻催款兵法”属于舍远求近,立足现实,选准突破口,代位取偿,力保稳妥,节约精力的策略。  总而言之,“远交近攻催运动会兵法”的精要之处天于:当催款清欠的对象受地理条件限制,于上帐不利之时,可以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要点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


  • ·包工头债务谁承担?
      在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或允许挂靠后,因工程施工所欠的材料款应由谁来承担偿付责任,如何偿付,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不仅取得了工程的实际承包资格,而且工程承包经营的盈亏结果也是由实际施工人负最终的责任的,而且与砖厂发生直接买卖合同关系的也是实际施工人张某某,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权利人也只能向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张某某追索款项。如


  • ·讨债技巧—两全其美催款兵法
      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由于人类特有的利己性,常常为了个人或小集团的的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穷追不舍,功利目的的表现得十分突出。我们承认并尊重人们的个人利益,但如果人从们能够在追求个人效用最在化的同时,也能兼顾他人及社会利益,采用一些两全其美之策,往往会取得令人难以想像的优厚回报。此道理在催款清欠工作中亦同样如此。 常言


  • ·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能直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的生效法律文书,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不宜直接将该法律文书作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依据,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加强举债一方的举证责任,其应当能够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合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


  • ·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区别
         公司债是指公司依法定条件及程序发行,并在一定期限内依约还本付息的并以公司债券形式表现的一种公司债务。公司债务是指在公司应承担的公司行为过程中产生的对外承担给付的义务。如公司签约产生的给付义务、公司侵权产生的给付义务等等,都应包括在公司债务中。从这一角度来看,公司债是公司债务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又与其有着


  •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所以不是代理权,不适用代理权的规定。    债权人的


  • ·记名提单是否可以可转让?
      《海商法》仅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但到底是指绝对不得转让,还是提单记名人得背书转让,或是提单记名人得按民法债权转让方式转让并不明确。由此引发了我国学界一种流传甚广的说法:记名收货人可以背书转让提单。从各国法律上看,记名提单是否可以背书转让,有两种方式,一是明确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例如,我国《海商法》第79条;《美国联


  • ·免责债务承担合同生效要件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得较为明确:“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而且从内容上看,该项规定明显是针对免责债务承担情况的。换言之,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免责债务承担合同不仅要双方协商一致,具备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同时还必须具备征得债权人同意这一特殊要件才能生效。另外,由于该条规定并未明确债务


  • ·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登记手续依次分为申请、地籍.调查、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等5个阶段。在申请阶段,申请人持有关证件和文件到土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在地籍调查阶段,地籍调查人员接到土地登记人员移交的有关登记申请文件后,对拟登记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调查完毕后,将地籍调查资料连同申请资料一并移交给土地登记人员,由土地登记人员进行


  • ·公司能否限制股权转让?
      公司对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的限制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规定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撤资退股或者转让出资;二是规定如果股东死亡,限制其继承人继承股份;三是规定股东转让出资只能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等等。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资合组织,同时也是人合组织,股东之间的合作比较重要,特别是在员工持股企业中员工的作用以及他们之间的配合


  • ·走私废物罪
      走私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关于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管理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

    ·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或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具体可分解为走私珍贵动物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其中之一的即构成本罪,既走私了珍贵动物、又走私了珍贵动物制品,也只构成本罪一罪,不能实行数罪并罚。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解答上海浦兴路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上海浦兴路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浦兴路债权债务案件,为您解决浦兴路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浦兴路债权债务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