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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算是按住院日期算,还是按出院日期算?
  

·盆骨5处骨折,肋骨骨折7根,手臂右桡骨骨折能不能评残
  盆骨5处骨折,肋骨骨折7根,手臂右桡骨骨折能不能评残

·养老和医疗保险要交多少才能在退休后享受
  养老和医疗保险要交多少才能在退休后享受

·老爷子今0了,去医院看脚痛,结果医生说可以治疗,要做小针x,在屁股上做了一次现在发炎了,屁股还
  老爷子今0了,去医院看脚痛,结果医生说可以治疗,要做小针x,在屁股上做了一次现在发炎了,屁股还

·我1996参加工作,烧伤面部,为6级伤残,之后一直休工伤假至今,厂里201510
  我1996参加工作,烧伤面部,为6级伤残,之后一直休工伤假至今,厂里201510月宣布破产,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补偿款

·朋友执业医师找人替考,双方都被拘留了,已经五天还没放出来,怎么san
  你好,朋友执业医师找人替考,双方都被拘留了,已经五天还没放出来,怎么办?

·在一次工作中,一只眼睛瞎了,算几级伤残?
  在一次工作中,一只眼睛瞎了,算几级伤残?

·上月在工厂宿舍出了交通事故,现在还在医院治疗,治疗费自己垫付
  上月在工厂宿舍出了交通事故,现在还在医院治疗,治疗费自己垫付不了了,想让保险公司垫付,但是保险公司要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或医疗费用垫付证明,今天去交警队,交警说在厂区出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所以不出剧证明,怎么办?

·你好,这两天要做个手术,2019的医疗本没下来,能018的
  你好,这两天要做个手术,2019的医疗本没下来,能018的

·上班路上摔伤,公司拒绝赔偿,支付医药费全部从工资扣除
  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些问题,
我爸在南通海门市招商重工局上班,由于之前一直上班那条路上在施工,旁边有警示提醒,但是没有专门人员看守,我爸从那过摔倒,住了一个多星期院,前期公司支付的医药费,住院的时候公司答应报销医药费,但是如今医药费全是从工资里扣除了。我想问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劳动纠纷,我于今年6月入职一家民营医院
  我于今年6月入职一家民营医院,入职后于10月份签订格式劳动合同,但至今合同未发给职工。现我准备辞职,而单位以未找到接替我工作的人为由,拒绝为我签署离职同意书。并告知,我如果自动离职,单位将不予支付我12月份的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

·因母亲意外摔倒,导致肘关节脱位在县人民医院因打好石膏,二十天
  因母亲意外摔倒,导致肘关节脱位在县人民医院因打好石膏,二十天后拆了石膏才发现手腕关节骨折没被发现,成陈旧性骨折,做手术导致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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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医院医疗纠纷预防
          一、医院方面     1医院可以设立医疗纠纷投诉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不能成为“意见箱”只是一种摆设。当患者对医疗质量不满时,可以到投诉办公室反映情况,投诉办公室应尽快调查落实并及时解决问题。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医疗纠纷,还可以减少患者因不满而四处宣扬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当医院


  • ·医生和药师的处方权
      处方权包括开放和监督两方面内容。  依照《办法》的规定,处方权包括医生开具处方的权利和药学人员审核、调剂、调配处方的权利,两者缺一不可。其中,医生的开方权是第一位的,但药学人员调剂、调配处方的权利也很重要,尤其是在药品种类及功能日新月异的今天,这种专业监督对保证处方合理、有效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处方权的主体是医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和知识,对医疗纠纷诉讼中医方在诊断、抢救、治疗、护理、管理等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及其程度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出具鉴定结论或意见的活动。鉴定机构在鉴定前,应要求委托方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时到场,确保鉴定人可听取意见,询问情况。鉴定


  • ·全国各地法医鉴定收费标准
      贵州省亲子鉴定收费1000—1500元;精神损伤程度鉴定收费600—1200元;毛发、血液、唾液、骨骼组织鉴定为60—150元;血痕、骨质、精斑鉴定在500—1000元;性病检测每项每人为50—100元;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每例200—600元;伤残程度评定每例200—400元;性功能鉴定和活体年龄鉴定均为300—500元;医疗费用审查每例200—500元;医疗事故鉴定


  •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及鉴定
          患者及其家属注意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


  •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第一种: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不属于医疗事故。      第二种:由于患者身体的特异和疾病的转归造成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这实际上是医疗意外。老百姓认为口腔科不死人,但口腔科因为普鲁卡因过敏抢救不过来也要马上死人的,但药典上写着普鲁卡因不做皮试,因为过敏人数极少极


  • ·医疗纠纷中原告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通常所谓的医患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有人籍此以为在因医疗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中原告就不需要提


  •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中已经由社会保险支付的部分可否向侵权人追偿?
      1、因交通事故侵权行为导致人身损害,涉及受害人、侵权人与社保部门。受害人因侵权行为主张赔偿医疗费,以及基于与社保部门存续医疗保险关系而报销医疗费,分属侵权法和社会保险法调整范畴,两者在效力上并不存在竞合冲突,故医疗保险垫付的医疗费用不能从损害赔偿中直接扣减,亦不能将此部分费用由侵权人赔偿给受害人。在社保中心未参加诉讼情况


  • ·因伤致残如何作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


  • ·实习医师有权写病历吗?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份证据是否有效,应从三个方面予以界定,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在医疗侵权诉讼案件中,对于医方提交的重要证据——病历的合法性与关联性,一般较少出现争议,而对于病历的真实性,医患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较多。  所谓证据的真实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一份病历作


  • ·医疗纠纷达成协议已履行,能再起诉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周某在做手术过程中死亡后,其家属不愿做医疗事故鉴定,而是选择和院方协商方式解决问题,并达成一致协议;第二天,周某子女即领走


  •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是指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战时群众工作秩序。我军历来有严格的群众纪律,任何时候都要保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残害无辜居民、掠夺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5条将刑法第125条第2款修改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

    ·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是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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