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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经济犯罪律师解答经济犯罪,受贿罪,行贿罪,职务犯罪,贪污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电信诈骗罪法律咨询,代理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经济犯罪案件,为您解决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经济犯罪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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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法律咨询:
·孙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合同诈骗的问题可以吗?
  孙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合同诈骗的问题可以吗?

·我在四川被诈骗3万元
  我在四川被诈骗3万元.

·我弟据说电信诈骗被关在昆山市看守所,想委托当地律师会见了解一
  我弟据说电信诈骗被关在昆山市看守所,想委托当地律师会见了解一下情况。朋友从小父母离异跟母亲没有固定地址,身份证地址挂在父亲那边,父亲那边没房只是挂个空地址。现在母亲嫁到我家以前电话地址变了希望警方联系家属时联系我们这边。

·我父亲因被诈骗想要诉对方要求赔偿,但诈骗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可以起诉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我父亲因被诈骗想要诉对方要求赔偿,但诈骗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可以起诉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是不是诈骗,怎么才能要回钱
  2014年朋友说合伙做生意,让我拿7万块钱,到时会把合同复印一份给我,钱给了,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后来我说不行就把钱还我,他也打印了,就是不给钱,有汇款单和手机聊天信息,请问我这种情况怎么办?

·我有一个朋友犯团伙诈骗罪,但她拿提成只有一万块钱左右能判几年
  我有一个朋友犯团伙诈骗罪,但她拿提成只有一万块钱左右能判几年

·你好,朋友在公司上班公司涉嫌诈骗从厦门抓到安徽铜陵看守所20
  你好,朋友在公司上班公司涉嫌诈骗从厦门抓到安徽铜陵看守所20天这样可以取保后审吗,他是公司的小组长,如果请律师一定能保释的出来吗

·通过刷单被诈骗十二万,现有对方账号和名字,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通过刷单被诈骗十二万,现有对方账号和名字,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我儿子岳用网上诈骗76万,去年9月在闵行区马桥派出所立案,
  我儿子岳用网上诈骗7.6万,去年9月在闵行区马桥派出所立案,前天派出所找我儿子约谈,说罪犯己抓并宝山区人民法院处理,请问律师法院何时回复

·湖北恩施人因涉嫌诈骗现关押在六安市霍山县看守所,需请一名当地
  湖北恩施人因涉嫌诈骗现关押在六安市霍山县看守所,需请一名当地律师会见或者全程委托,怎么收费

·以他人名义签订了租赁合同,是合同诈骗罪吗?
  在一个学校招标过程中,我以朋友的名义与校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纠份,学校对我朋友提起了诉讼。现我朋友对法院提出申请笔鉴定,证明合同不是她签订的。我想问一下,我这种行为,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吗?学校会不会报警处理?

·能帮我了解分析案子,在一网络公司上班,以诈骗拘留
  能帮我了解分析案子,在一网络公司上班,以诈骗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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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法律知识:
  • ·受贿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辩护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辩护之无罪辩护:被告收受筹码的行为不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63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案案情,辩护人认为,要认定被告有罪,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构成要件:(1)被告收受筹码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被告收受筹码是否出于获得财物的故意;被告收受筹码是否有为他


  •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关于信用卡诈骗案立案(追诉)标准在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有了新规定。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检察


  • ·网络诈骗犯罪情节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诈骗罪的犯罪情节的认定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网络诈骗犯罪情节进行认定时可以予以借鉴。  (一)我国司法解释中关于诈骗罪犯罪情节的认定  1.关于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司法解释中关于诈骗罪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方面是指诈骗数额20万元以上


  • ·信用证诈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地承诺


  • ·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诈骗罪和盗窃罪都属侵财型犯罪,诈骗罪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必须要行为人刻意制造欺诈行为,使得被害人因此产生认识错误,从而使得财物转移与获得。而盗窃罪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行为人以隐秘方式暗中窃取他人财物,没有他人“自愿”处分财物的行为。行为人是采用欺骗手法使财物控制者受骗,还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得财物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确定我省诈骗犯罪数额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2011年7月26日苏高法[2011]370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我省执行诈骗公私财物


  • ·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1、受贿罪的定义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非国家人员受贿罪的定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 ·合同诈骗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无罪辩护辩护人总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张某某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依法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但他明知朱某要办假证还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信息,依法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共犯。一、被告人张某某在主观上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故意,其客观行为也证明他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依法不构成合同诈骗罪。首先,张某某同


  • ·什么是诈骗罪?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


  • ·合同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1、案例分析20xx年12月19日,被告人刁某驾驶“xn一41033”号货车在xx经xxx货运部驻xx办事处徐xx介绍,与xx省xx县xx镇供销社的王xx签订了西瓜货运协议,约定卸货地点为xx。运输途中,被告人刁某为了偿还个人欠帐,改道将西瓜运至xx。次日,又租车将西瓜拉到浙江xx水果市场销售,售价69000元,后携款逃匿。(


  • ·暴力取证罪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破坏选举罪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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