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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工业综合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上海上海工业综合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上海工业综合开发区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上海工业综合开发区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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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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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办得吗?
已办房产继承遗嘱公证,还要办遗嘱继承权公证吗?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办吗,还是在被继承人过世后凭房产继承遗嘱公证办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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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遗产继承方面问题咨询——情况描述:我奶奶先后有两任丈夫
遗产继承方面问题咨询——情况描述:我奶奶先后有两任丈夫,共生育六个孩子,包括我父亲在内的两儿、两女是我奶奶与第一任丈夫所生,然后与第二任丈夫又生育了一子一女。现就一套房产的继承问题在家庭中间产生纠纷。房产是我奶奶与第二任丈夫共同购买的,属于单位集体房,后办理了相关产权手续,户主是我的第二任爷爷。爷爷于98年去世,但一直都未办理相关产权的过户手续,延续至今。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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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制定房产给其中一个子女,其他子女是否需要写放弃继承?
如果有遗嘱公证,父母制定把房产给其中一个子女,是否还需要其他子女做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是否需要其他子女写放弃继承的说明?
在网上看到不同的政策,不知道上海最新政策是什么?
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这两项只要有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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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理赔资金分配继承权,爸爸因多天下雨
爸爸因多天下雨,墙坍塌把他至死地,有赔偿的资金该怎么分?我爸爸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两女已结婚成家,弟弟未成家,一个母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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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人的问题,再婚后两多女方死了,女方死时有一套房子女方死后男方能继承她的财产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再婚老人的问题,再婚后两多女方死了,女方死时有一套房子,几十万存款,这都是女方自己名下的,女方死后男方能继承她的财产吗?女方的儿女都已成家,并且在世时有病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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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过世她名下的遗产(房产、汽车),父亲能否一人出售?
母亲过世她名下的遗产(房产、汽车),父亲能否一人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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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如果请律师代表律师事务所代写遗嘱,需不需要律师事
你好,请问,如果请律师代表律师事务所代写遗嘱,需不需要律师事务所的章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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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遗产诉讼费一般多少?
请问遗产诉讼费一般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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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私自将已得遗产过户给妻弟是否违法
妻子私自将已得遗产过户给妻弟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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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有效性
我父亲生病时候,口述遗嘱由我书写,父亲亲自签名并亲自写了原因由于不能久坐而由我代为书写.
后在病床前找我姨妈和姑妈看过这份遗嘱,但是她们二人都没有签字.
多年后我姨妈过世.姑妈健在,外地.
请问这份遗嘱有效性是否有争议?如何可以确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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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拿钱就放弃继承房屋产权的协议”上签了字,现在觉得不公平,该怎么办?
我们是姊妹三人,继承父母遗产是房屋一套,市场价值大概在100万左右,现金40万,母亲在世和小女儿女婿住。母亲去世后,小女儿把我们姐俩叫到一起,直接拿出一份大概内容是各拿20万现金并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协议让我们签字。说是生前父母表过态答应把房屋给小女儿女婿。我们当时也没多想就都签了字,现在才知道口头说的房屋赠予是没有法律效律的,请问:1、我们两人可否再提分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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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补助和五保补助能同时领取吗?
遗属补助和五保补助能同时领取吗?
上海上海工业综合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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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转继承?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其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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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继承案件的专属管辖
在国际上,一般是以被继承人的国籍/被继承人的住所或遗产所在地为依据,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具体涉外继承案件由哪国法院管辖,应通过冲突规范加以确定.在我国,对于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 依据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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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书范本--遗嘱见证
律师见证书 (2014)德本见字第1-23号xx律师事务所接受王XX(37010219251204XXXX)、彭XX(37010219630827XX)的委托,指派李XX、张XX律师对王XX订立的《遗嘱》进行见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见证律师审查了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兹证:1、王XX,女,汉族,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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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失效的八种情形
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只要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并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遗嘱的内容就有效,而不必经过遗嘱继承人的认可。另外,遗嘱自立遗嘱人死亡时开始生效,之前遗嘱并未生效,遗嘱继承人拥有的也只是一种期待权。现实中导致遗嘱部分或全部失效的原因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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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许多人采用自书遗嘱的方式立遗嘱。自书遗嘱的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写清楚自己要交代的问题,一般还是可以的。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要写明立遗嘱人的个人情况,比如姓名、性别、年龄等,按照身份证上的写就可以了,最好写上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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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在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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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义务的遗嘱怎样执行?
附负担的遗嘱是遗嘱人要求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方可继承遗产的遗嘱。遗嘱执行人应当根据遗嘱的要求,检查继承人是否满足遗嘱的要求,在继承人提供了相关证据后,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要求将遗产移交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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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书
1.格式 ( )××字第××号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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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产信托?
遗产信托是基于财产传承目的的理财工具。遗产信托不将遗产直接交由下代继承,而是交由受托机构对遗产进行管理、营运与分配,后代只能继承信托利益;委托人预先以设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信托机构),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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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继承恢复请求权
继承恢复请求权是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侵害,受侵害人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恢复其合法继承权的法律活动。 继承恢复请求权,是以恢复自己合法继承被继承人的物权为目的的诉讼活动。因此,只有当侵害实际发生时或发生后,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代理人才可以提出,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侵害人提出,通过协商合理解决,也可以向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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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遗产的范围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确定遗产的范围时,我们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第二,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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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遗嘱条件
根据《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效的遗嘱必须包括4个条件:一是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立遗嘱的资格,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二是所立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篡改的遗嘱其篡改的内容无效;三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人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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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组织卖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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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国家政权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这里的颠覆,是指以非法手段推翻或篡夺国家现政权,包括我国各级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内的整个政权。中央政权的安危,关系到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决定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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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是指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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