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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朱泾工业园区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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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我是一个第三者,男方一年前给我买了房子,现在想要回去,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个第三者,5年前给对方生了个儿子,去年他给我买了个房子,我把房子过户给我父亲了,现在他想要回这个房子,请问我该怎么办

·子女可以购买大人的公房吗
  你好,想咨询下,父母是离异的,父亲和后母住的房子是父亲名字的公房,公房里的户口是父亲和儿子,想请问如果父亲去世了以后儿子可以购买这套公房吗?

·您好,厂房需要哪些证件才能合法对外出租?
  

·未婚成男女在宾馆开房同住一室,触犯法律吗?
  未婚成男女在宾馆开房同住一室,触犯法律吗?

·我租了一个房子,租期一年,一次性付清房租外加一个月押金,后来
  我租了一个房子,租期一年,一次性付清房租外加一个月押金,后来只租了5个月 我租了一个房子,租期一年,一次性付清房租外加一个月押金,后来只租了5个月,因为工作原因打算提前退租,当时房东说先看看能不能找到人来租,后来有人来说要租房,不过要过几天才正式签订合同,当时是和房东签了合同,交了押金的,之后由于疫情原因,并没有租房,现在房东说只退我3个月的房租,

·笔记本手机被偷,与房东有责任吗?
  笔记本手机被偷,与房东有责任吗?

·58年政府以无主房转买给杭州茶厂,我全家是于55年支援诃南建
  58年政府以无主房转买给杭州茶厂,我全家是于55年支援诃南建設离杭,因杭州无亲戚,直到2006年本人退休回杭才发现此情况,磚木结构冂面房6个门牌号占地面积2分8厘2毫,省建設厅答复当时属行政扩大化,杭房答复上无政策,无法操作,市复议希望理解那个特殊时期,省复核相关档案由于有严格的保护隱私规定,无从查找。建设部发函让浙建设厅协助处理,市伩访办5号同志答复不要找

·我离婚的话、我父亲给我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离婚的话、我父亲给我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就答应了婚后改的房产名

·你好,我是一名售后服务,因为工作需要,要在河北沧州火车站附近租房,公司给报销,需要发票,我租房一
  

·我这边是租甲方的房子,合同上签的时间,但是房东没有按时交san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这边是租甲方的房子,合同上签的时间,但是房东没有按时交房,并且房子里的家电也没有配置,合同上也有备注,房租我也全付,

·3在本村本组买房用于居住,没有过户,现在拆迁,房主来争安置款,我该怎么办该怎么办
  3在本村本组买房用于居住,没有过户,现在拆迁,房主来争安置款,我该怎么办?

·你好律师,我是德清新市镇的,我家装修房子发生纠纷
  你好律师,我是德清新市镇的,我家装修房子发生纠纷.

上海上海朱泾工业园区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16500148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就是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也称为安置期限。在这段时间里,不管是通过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还是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


  • ·离婚中房屋的分割问题
      (1)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各种情形的处理
          在房屋租赁期满以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房租租赁问题重新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对房租等条件都没有做出变更。那么,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双方签字以后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      在房租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与承租人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继续向出租人交纳房租,出租人接受的。我们视为租赁


  • ·约定婚前个人房产加上对方名字,变更登记前能反悔吗?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2、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


  • ·新冠疫情期间逾期交房不可抗力的认定
      关于新冠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在一定条件下构成不可抗力的表述:在适用法律时,应当综合考量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案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根据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


  •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归一方。也即,在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前提下,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均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此,


  • ·房屋拆迁了,离婚时如何分割相关利益?
      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拆迁安置


  • ·买房签的是阴阳合同,现在房子出问题了,哪个合同有用
      1.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为了规避税费,当事人之间往往会签订两份总房价不一致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两份合同约定的不一致,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纠纷。2.卖房人与买房人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为了配合买房人规避税费,会再行签订一份虚假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为了用于网签备案,这种行为,不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该受到否定性评价,且


  • ·购房合同中交付的规定
      交付,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按合同的约定将购房人购买的房屋交给购房人,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    二、所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    三、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


  • ·全款公证买房有什么风险?
      1.全款公证买房,是指卖方与买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卖方与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售房委托公证,委托买受人或第三人办理房屋买卖手续。2.买房人通过委托公证以取得管理房屋,办理房屋过户的权限,以保证资金按约定支付后,其能支配房屋并且将房屋过户至他人名下。3.实践中,由于房屋买卖


  • ·受赠他人房产,没签赠与合同有效吗?
      1、赠与动产  如手机、工艺品或干脆就是现金等,只要受赠人接受了赠送的财物,赠与就成立并立即生效。而财物归受赠人所有,即使赠与人反悔,受赠人也可以不返还财物。  2、赠与不动产  比如房产,受赠人接受赠与人赠送的财物,只是表明赠与成立,但还要按法律规定办理不动产权变更手续,房产赠与的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之


  •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量刑标准
      1、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法律规定[刑法条文]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


  •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或者强迫少数民族改变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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