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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佘山国家森林公园遗产继承律师


  上海佘山国家森林公园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佘山国家森林公园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佘山国家森林公园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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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我家里房屋继承过户问题比较复
  我家里房屋继承过户问题比较复

·你好房产证上写爷爷奶奶的和孙子的名字以后孙子单独继承需要交税吗
  你好房产证上写爷爷奶奶的和孙子的名字以后孙子单独继承需要交税吗

·这张是有效遗嘱吗?
  你好,律师,我老公在生前,他口述,是我书写的一张纸,写明他的所有财产都归我。上面有他的签字和盖章,过了两年,他就去世了。请问:这能算是遗嘱吗?

·女儿出嫁后是否享有娘家继承权
  女儿出嫁后是否还能继承娘家土地及房屋的继承权,(注:户口已迁往婆家)

·继承外婆的房子需要交费吗?
  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问题。我外婆已去世很多,外婆只有我母亲一个女儿,我母亲只有我自己。现在我母亲的户口不在这套房子上,一直是我和外婆同户口、共同居住。现在我想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字,请问需要交费吗?都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婚前房产,房产证上有妻子和她母亲名字,妻子病故,丈夫能继承么
  婚前房产,房产证上有妻子和她母亲名字,妻子病故,丈夫能继承么

·我奶奶去世后,我姑妈继承我奶奶的土地承包使用权,我姑妈打算单独写她的名字土地承包
  我奶奶去世后,我姑妈继承我奶奶的土地承包使用权,我姑妈打算单独写她的名字,那如果以后这土地被国家征收或者有任何收益的话,是单独我姑妈个人的么?还是会由我奶奶的四个子女一起分配?土地承包使用权国家干部能继承么?我姑妈是国家干部

·代书遗嘱有效性
  我父亲生病时候,口述遗嘱由我书写,父亲亲自签名并亲自写了原因由于不能久坐而由我代为书写.
后在病床前找我姨妈和姑妈看过这份遗嘱,但是她们二人都没有签字.

多年后我姨妈过世.姑妈健在,外地.
请问这份遗嘱有效性是否有争议?如何可以确定有效?


·放弃继承房产的公证书有有效期吗?可以反悔不放弃吗?
  放弃继承房产的公证书已有.有有效期吗?
如果反悔,想继承了,那么那份放弃的公证书还有效吗?


·立遗嘱找公正程序是怎样的?
  我父亲病重想立遗嘱,同事朋友建议通过公正,我们不知道是怎样的程序。请律师指点。

·大伯有权继承我爷爷的房产吗?
  大伯有权继承我爷爷的房产吗?

·继承权的问题,兄妹两都在家
  兄妹两都在家,妹妹给两个老人养至老,哥哥没有带回家过过一天,连送葬的费用都是平分的,现在老人不在了还有一块土地在,哥哥现在要求全部给他,是不是因为妹妹是女儿在家就不享有继承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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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遗嘱执行人承担哪些义务?
      我国《继承法》未具体规定遗嘱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遗嘱执行人应具有以下义务:  (1)清理遗产,造册登记。遗嘱的执行,一般要经历一段较长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遗嘱中所指定的遗产可能发生变化,或者遗产仍混在夫妻共有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之中。因此需要清理,遗产项目较多,应编制遗产清册,遗产清册中应载明遗嘱人死亡时应属于他的全


  • ·继承开始,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视为接受继承
      1、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6.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47.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48.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


  • ·公司股权遗产如何继承?
      股权继承纠纷是因继承这一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引起的股权确权纠纷,并不是继承人之间相互争夺遗产的纠纷,其诉讼案由属股东权纠纷,而非遗产继承纠纷。  股权体现股东和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股权指向的义务主体是公司。继承人之所以提出确权诉讼请求,往往是其主张股权得不到公司的认同。  公司是法人,具有法律拟制的人格,公司的所有意思


  •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继承
      一是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其二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第一类房屋,从取得主体划分有两种:一种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即本村村民,通过出资购买或者置换取得;一种是非本村村民(通常是城镇户籍人口),其出资购买


  • ·改嫁还能作为遗产继承人吗?
      遗产继承一般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故事中陈家二老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应采用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遗嘱人是否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工作内容和范围?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笼统地处理一切与遗产有关的事务,也可以就房产、股票、存款等特定事项指示遗嘱执行人进行执行,限定其工作内容和范围。


  • ·大陆居民怎样继承香港亲属遗产
      大陆居民继承香港亲属遗产,可以委托香港律师办理,也可以出具委托书授权在香港的亲友办理,还可以委托南洋商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申办,申请人应提供大陆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证明其本人与死者的关系,按香港有关法律执行。    向香港高等法院申办继承香港亲属遗产的过程是:    一、


  • ·继承人有什么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如下权利及义务:    (一)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而非其义务。    (二)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已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遗产)。    (三)继承有请求分割


  • ·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哪些?
      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死亡是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


  • ·入赘女婿有没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
      法律认定,女婿与岳父母间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一般姻亲关系不是取得继承权的依据,只有男女的合法的婚姻关系才是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之一。虽然夫妻的婚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但它本身并非是血亲关系或姻亲关系。因此,夫妻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而姻亲关系无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无继承对方


  • ·承包经营的耕地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家庭承包的责任田在其成员死亡后,依法原则上不能继承,而只能由该承包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在其他家庭成员的认定上,应依《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登记的人员为原则。家庭承包的耕地依法不得继承,只能由承包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此家庭承包方


  • ·什么是无人继承遗产?对无人继承财产如何处理?
      无人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而在继承开始时无法定继承人,或虽有继承人(包括受遗赠人), 但全部放弃继承、遗赠、或丧失继承资格。在这种情况下, 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被认定为无人继承的财产。    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我国《继承法》第32条作了明确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 ·非法组织卖血罪
      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行为。

    ·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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