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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刑附民,我是1996.3.9发生的刑事附民事案件
  我是1996.3.9发生的刑事附民事案件,大约在7月由你处律师代理的,至今没有得到赔偿,我的案子还有效吗,怎么去执行

·醉酒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血液酒精含16能争取缓刑吗
  醉酒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车血液酒精含16能争取缓刑吗

·我老公在徐州监狱服刑,但是他是山东的,我想离婚,可以在徐州法
  我老公在徐州监狱服刑,但是他是山东的,我想离婚,可以在徐州法院起诉吗

·我想您件事我朋友和别人打架是对方先动的手,把对方鼻子打骨折了我朋友会被判刑么
  你好我想您件事我朋友和别人打架是对方先动的手,把对方鼻子打骨折了我朋友会被判刑么

·一般的刑事案件拘留期限是多san
  派出所的人说是拦路打劫,都是他们编的,其实是派出所的人打了寨子里的人,而且还很严重,一共三个人,一个在医院两个被关在市看守所已经16天了,但是他们心虚,可能在想办法整我们的人,所以想问一下现在是不是该放人了divclass="w990mamt20

·你好!我老公在里彦监狱服刑,家里想卖房子,因为是我老公的房主
  你好!我老公在里彦监狱服刑,家里想卖房子,因为是我老公的房主,想问一下,近期怎样才能让他在卖房合同上签字?

·您好,我006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当时判决缓刑,C3驾驶证没有吊销018
  您好,我006"43226258l"""发生交通事,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当时判决缓刑,C3驾驶证没有吊销018增驾了B2驾驶证,以后还能再增加A2驾驶证吗

·我老婆因为买了4张银行卡被亭湖区东城派出所刑拘,现在关了24
  我老婆因为买了4张银行卡被亭湖区东城派出所刑拘,现在关了24天了,明明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为什么不能取保出来?

·因盗窃案刑事拘留具体情况暂不清楚
  因盗窃案刑事拘留具体情况暂不清楚

·购买贼车电瓶车会判刑吗?还是拘留
  购买贼车电瓶车会判刑吗?还是拘留

·被判缓刑的那个是怎么算的 是下判决书那天起开始计算的吗
  被判缓刑的那个是怎么算的是下判决书那天起开始计算的吗

·偷电缆是否成功都要被判刑吗?
  偷电缆是否成功都要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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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知识:
  • ·刑事案件审判后一般多长时间得出判决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定期宣告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上述人员.意思说,根据你的情况,因为没有当庭宣判,而是则日定期宣告,所以,只要在审判的审理期限内都可以的.但这里情况就比较复杂,分以下几种供你参考:1,一审公诉的,1个月,最迟1个半月,案情复杂的,可再延长一个月2,一审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么起诉?
      1、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受害人亲属带上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证据资料等,直接到法院申请立案,提起刑事自诉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就可以了。2、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可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如受害人及其亲属,未在刑事诉讼


  •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运用
      1、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定性不准,必须改定罪名。改定罪重的罪名,是否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如果因罪名改动,适用量刑的法律条文亦作相应改变,是否要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如果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只是确定的罪名不准,属于适用法律有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二)项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直


  • ·2014江苏省盗窃罪盗窃数额量刑标准
          2014江苏省盗窃罪盗窃数额量刑标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结合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的实际状况确定的。该标准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已下发全


  • ·暴力手段强制拆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强制拆迁往往会导致野蛮手段,野蛮拆迁往往诉诸暴力,因此强制拆迁可能会带来暴力拆迁,因而触犯《刑法》的强制性规定。  我国《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


  • ·刑事案件的讯问有无沉默权?
      我国《刑诉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但这远还不是“米兰达规则”意义上的沉默权。这一条款的可操作性非常差,在实践中,法庭讯问,对与本案有无关系的判定权由法官掌握;侦讯中问题相关性的判定权,在属于强势的侦查人员那里,并且侦查期间案情不明,与本案有关无关,一时也很难判明。该法条


  • ·缓刑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㈡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㈢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㈣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


  • ·死刑的适用范围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 ·刑事证据的运用规则
          1、口供补强规则。    现代各国刑事证据法多限制口供的证明能力,不承认其对案件事实的独立和完全的证明力,禁止以被告口供为有罪判决的唯一依据,而要求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补强”(英美法系国家对于被追诉人的自白,法官可以迳行定罪)。自侦案件中证人证言和被告人供述对于犯罪是否成立以及定性有


  • ·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非法”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持有”是指占有、携有、藏有或者其他方式持有毒品的行为。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构成本罪  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法持有毒品是为了进


  • ·在刑事侦查阶段,聘请律师有什么作用?
      当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时候,表明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在看守所至少24小时了,他开始由一个完全独立主动、可以自由表达自己思想的人转变成一个思想和行为受到限制的人。由于他所处地位和环境特殊,开始感觉孤立无援,他非常渴望能够有一个值得信赖的人能够与他站在一起,能够跟他说几句心理话,哪怕仅仅是眼神上的鼓励,也是他巨大


  • ·如何避免刑讯逼供?
      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认识的转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是人,是同我们一样的公民。除依照法律规定并经法定程序被剥夺的权利外,他们依然享有公民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权利。正因为如此,侵犯他们的人身权利的刑讯逼供罪,也同侵犯其他公民的伤害罪、抢劫罪、杀人罪一样,一起列入《刑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组织考试作弊罪
      组织考试作弊罪,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新增加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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