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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老公坐牢,自己如何离婚审请
  老公判刑8年多,今年是第应该是第4年开始,出事之后就搬到娘家,之前因为老公不懂事为了女儿一直拒绝离婚,出事之后也一直没有谈到离婚的事,怕让他在狱里想不开。现在都几年了,自己也有能力养活自己,女儿也懂事知道离婚一词,重点婆家没有反省之意,没有心思一个人维持婚姻。想咨询下,我离婚这手续如何办(坐牢地在灌云监狱)

·您好,想办理离婚和家里的事
  您好,想办理离婚和家里的事

·先同居后拿结婚证的怎么判
  女方起诉离婚还要求给他23000元还她但是我没有借她23000元她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借她钱她还要求赔偿20000元精神赔偿金请问法庭会怎么办我们是一年前就同居在一起后拿的结婚证结婚证拿到手才2个月 请问法庭怎么判

·我想起诉离婚,是向法院提出诉讼后半就可以自动解除婚约吗?
  只要正式办理婚姻登记,就不存在自动解除。第一次起诉,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法院不强行判离;间隔六个月后再诉法院一般判离。

·故意伤人致死后逃6后家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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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楼上长期噪声扰民,他家装修时沐浴家居不知出了什么问只要洗澡开水的水笼头的声音特大他家又*
  邻居楼上长期噪声扰民,他家装修时沐浴家居不知出了什么问只要洗澡开水的水笼头的声音特大他家又*惯半夜洗叫人也去就是找不出噪声的源头在哪找邻居帮忙协找物报警,反映多了,他家就说他家的沐浴家居没问题,改不没法置之不理特别是半夜他家开水洗澡的声音又特这种情况该如何处可以起诉起诉流程又该如何取证

·如果离婚钱在女方手机,但是那也是她工资算共同的吗!如果她不承
  如果离婚钱在女方手机,但是那也是她工资算共同的吗!如果她不承认有,或者转出去了怎么算!

·如果因家庭纠纷打架斗殴用拳头打成轻伤要怎么办?
  如果因家庭纠纷打架斗殴用拳头打成轻伤要怎么办?

·离婚财产怎么分
  我和他分居十多年了孩子是我一个人带大的如果离婚我们的财产怎么分?

·家庭纠纷引起的案件 有什么解释
  (家庭)夫妻之间引起的矛盾,最后导致老公死亡。那个老公和老婆特别喜欢喝酒,有3个孩子,但每次那个老公喝醉酒以后殴打妻子及孩子,有一天那个老公喝醉以后,殴打妻子和孩子,这时大儿子看见后,去劝说爸爸,但爸爸用手掐住大儿子的脖子,大儿子挣扎了一会儿,就一脚踢到爸爸的腹部,导致爸爸不得不松开手,这些事妻子看到后叫大儿子抓住爸爸的手,打儿子抓住后妻子用木棍进行殴打(老

·双方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女孩两岁有爷爷奶奶带女方一直在外
  双方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女孩两岁有爷爷奶奶带女方一直在外

·你好,我想咨询下家庭婚姻情况
  你好,我想咨询下家庭婚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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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重婚罪的立案标准
      1、重婚罪的认定标准重婚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是剥削阶级腐化享乐思想在婚姻关系上的表现。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重婚是不允许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观念很严重。所谓“大款”养“二奶”已非常普遍。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在处理重婚案件时,罪与非罪的界限往往难以区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重婚罪与


  • ·离婚经济帮助的适用条件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是指夫妻离婚时,一方生活确有困难,经双方协议或由人民法院判决,由经济条件较好的另一方给其必要的经济资助的制度。经济帮助不以一方有过错或少尽义务或有过失为前提,也不以何方提起离婚为要件,具有纯粹的资助性质。 它不是夫妻间的抚养义务,而是为保障婚姻关系解除后困难方的生活需要所规定的法律保障措施。它的实施


  • ·婚前财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05年3月16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奥迪A6型轿车一部,木器加工厂一座(资产总价值50万元),住房一套(**市**区**路***号**居


  • ·什么是离婚过错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不同的4种情形,其所造成的损害亦有所不同,简述一下:1、在重婚情形下。毫无疑问,重婚行为是重婚方造成配偶另一方精神上的极其痛苦是可想而知的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把重婚情形放在了第一种情形。如果因重婚导致离婚,重婚一方已经受到刑事处罚,那么,配偶另一方可否根


  •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
      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


  • ·以他人身份证登记结婚,婚姻有效吗?
      1、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以下四种:(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不属于上述四种情形之一,依法不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所谓无效婚姻是指因存在法定的情形或欠缺婚姻成立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即男女双方的结合由


  • ·离婚诉讼中的调解与判决
          1、离婚诉讼中的调解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经过诉讼中的调解,会出现三种可能:第一种是双方互谅互


  • ·离婚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


  • ·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n


  • ·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
          李女士在怀孕以后,丈夫对其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一天接到老家的电话,家中母亲生病让其回家探望。丈夫回家半月后仍没有回来,打电话回老家说一个星期前已经回去。从此已经一年多了,儿子也已经出生,丈夫还是没有回来,下落不明。李女士想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


  • ·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的部分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


  • ·要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
      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即该离婚案件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1)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具有下列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①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被宣告失踪;②


  •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及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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