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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嫁出去的女儿在算家庭人均收入时是否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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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元旦节,路过一家手机专卖店,一位导购说店里搞活动,手机免费送,然后他问我以前有没有参加过这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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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孩子九岁,媳妇要离婚,二审时,法院能强判不?孩子有原发性癫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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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咨询
  因为一些事情准备协议离婚,女方要求3000元/1月抚养费,孩子由女方抚养,还要结婚前的拖过来的嫁妆家电合计4万多,我工资4500左右,4500里还包含了我生活费,女方要求这样合适么?

·陈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和老公离婚,刚开始他都同意,
  陈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和老公离婚,刚开始他都同意,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都说好了,要去办手续他又反悔了,不同意离婚了,现在已经分居了,他总是拖着不办手续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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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你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因为*博我17四"24390990l"""协议离婚,分期车房都给前妻,车是她的名字房是我的7七月我的一个债主我欠他十万,找到我前妻说要急着周转一下,要借车抵押十天后把车给送回来,债主还给我前妻写了一张借车十天不还就赔偿八万的条,当时还有视频,后来债主把车开走后押了就没赎回来,我前妻一直付着车贷到现在,7二月分期三的车贷)她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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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周岁的少女离家出走,有给家人留信说明,警方会受理吗?如果受理了,会怎么去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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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婚,因感情不和,一方不愿协议离婚,只能起诉离婚,无子女及财产纠纷.

·我是男方出轨了,老婆有微信记录,还让我写承认婚外情,我现在起诉离婚,她要70%财产,我不同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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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离婚时将房子过户到未成女儿名下,女方独自抚养,法定监户人,此后男方拒绝搬离,女方带孩外出租房住,现女儿将房子过户到小孩姥姥名下,问如何清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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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一定判离?
          婚姻关系着一个家庭的稳定,家庭又是社会的组成单位。法院在处理离婚诉讼的时候也是慎重之极。起诉离婚,法院第一次都不会判决离婚,第二次再起诉就会判离。无论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


  • ·离婚时共同房产应如何分割?
      首先,应当明确产权,即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哪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婚后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屋一般均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房屋价值,该房屋价值是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明确房屋价值,首先由双


  • ·婚前房产拆迁安置,离婚时如何分割?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可在离婚纠纷中请求分割。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即夫妻一方签订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时间先于婚姻关系成立时间)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以及用该款项购买的房屋,是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内。居住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利益一般由:


  • ·对于“不应当结婚疾病”的理解
          婚姻法第7条第2款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对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明确加以列举,而是采用概括性的规定,至于哪些属于应当禁止结婚的疾病,必须由医学上进行鉴定。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      (1)严重遗传性疾病。


  •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的养老保险金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的情况。如果离婚时一方或双方


  •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收益的处理
      1、《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一、概念与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因对他人婚姻进行干涉使用了暴力手段,就必然要带来对被害人人身权利的侵害)。侵犯身体权利的暴力行为也只限于作为实施干涉婚姻自由的手段。如果行为人公然以故意杀人、重伤、强奸等方式,干涉他人


  • ·家庭暴力加害人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受害人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应当依法承担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并依法赔偿相关损失。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受害人轻微伤,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加害人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且受害人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能否请求支付抚养费?
      1、要求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基本上都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或离婚后才产生的,而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夫妻双方财产为共有财产,是否能要求不尽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不是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法院立案受理该案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父母不履行法定


  •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的养老保险金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的情况。如果离婚时一方或双方


  • ·什么案件需要作“专家论证”?
      以下案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来辅助案件的裁决:1、重大疑难案件中影响定罪量刑的基本案件事实难以确定而法官又认为不好适用疑罪从无的原则认定无罪的;2、重大疑难案件中影响定罪量刑的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3、死刑案件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


  • ·军人离婚的诉讼管辖
          一、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


  •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是指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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