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上海法院
上海仲裁
上海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上海鲁迅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鲁迅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鲁迅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鲁迅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
>>
13052261268
(上海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律师)
18667830319
(上海律师)
18501561386
(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上海鲁迅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
黄浦区房产纠纷律师
奉贤区房产纠纷律师
青浦区房产纠纷律师
崇明区房产纠纷律师
徐汇区房产纠纷律师
长宁区房产纠纷律师
静安区房产纠纷律师
普陀区房产纠纷律师
虹口区房产纠纷律师
杨浦区房产纠纷律师
宝山区房产纠纷律师
闵行区房产纠纷律师
嘉定区房产纠纷律师
浦东新区房产纠纷律师
金山区房产纠纷律师
松江区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律师导航
>>
黄浦区律师
奉贤区律师
青浦区律师
崇明区律师
徐汇区律师
长宁区律师
静安区律师
普陀区律师
虹口区律师
杨浦区律师
宝山区律师
闵行区律师
嘉定区律师
浦东新区律师
金山区律师
松江区律师
上海上海鲁迅公园房产纠纷律师标签
>>
上海上海鲁迅公园房产律师,上海上海鲁迅公园房地产律师,上海上海鲁迅公园房屋律师,上海上海鲁迅公园二手房律师,上海上海鲁迅公园商铺律师,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
上海上海鲁迅公园经济犯罪律师
,
上海上海鲁迅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您的位置:
首页
>
上海鲁迅公园
> 上海鲁迅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上海鲁迅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上海鲁迅公园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上海鲁迅公园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上海鲁迅公园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婚前买的房产如何加女方名字?
婚前买的房产如何加女方名字?
·
夫妻房产未經一方同意,被一方卖了合法吗
夫妻房产未經一方同意,被一方卖了合法吗
·
房子被人砸了我们该怎么办?
房子被人砸了我们该怎么办?
·
家庭房产纠纷,我的外公很早去世
我的外公很早去世,在上海有一套房子,有二个女儿,大女儿知青下放陕西宝鸡,小女儿在上海,外公死后,大女儿也去世,不久外婆、小女儿、小女婿也相继去世,只有大女儿的老公在世。现在由小女儿的儿子住在房子,户主是外公,房子要拆迁,现问大女儿的儿女们能分到财产吗?
·
离婚婚前房屋老公父亲买夫妻一起按揭怎么分房屋
孩子4个月老公提出离婚
·
房产纠纷,开发商要加固房内支柱,我该怎么办?
去年7月买房,今年10月已收房,但是最近开发商又在我房内破坏墙体,加固支柱,使我的使用面积减少,我该怎么维权,能提出什么索赔要求?
·
我当初用小产权房作抵押私人借贷50万未还,未办抵押登记,后法院判抵押无效请问法院
你好我当初用小产权房作抵押私人借贷50万未还,未办抵押登记,后法院判抵押无效,请问法院会可以查封跟拍卖我房子吗?谢divclass="w990mamt20
·
期房交了定金但是银行贷款不通过请问定金该怎样退回
期房交了定金但是银行贷款不通过请问定金该怎样退回
·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新房装修房屋被泡,物业与甲方互相推诿扯皮,多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新房装修房屋被泡,物业与甲方互相推诿扯皮,多次沟通态度散漫,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已经拖了大半年。不解决,导致我有房却无法入住,无法进行沟通
·
你好,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签合同做公证吗,你你可以做吗
你好,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签合同做公证吗,你你可以做吗
·
在不是出租房的情况下双方写下合同是否有效法律效果
在不是出租房的情况下双方写下合同是否有效法律效果
·
买房定金还能要回来吗
买房签了人购书了,交了2000元定金,后来不想要了,开发商同意退了,还让我填写了退款申请,但是两个月过去了还是没给,一直在拖,请问我要不要起诉??
上海上海鲁迅公园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16500148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房,离婚时房产归谁?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这种情况,并非理所当然归另一方所有。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非登记方,即出资父母的子女,有权要求分割房屋。当然,若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另一方所有或双方有其他约定的也是可以的。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当然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财产。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成按
·
公租房的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
公租房的调配只能有公租房管理局操作,不能私底下转让,只能退还给公租房管理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转让。如果征得产权所有人或单位的许可,并且授权承租方负责任转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转让,但是得办理相关的手续。一般情况下,私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无继承
·
国有土地上的营业用房拆迁有哪些补偿?
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房屋装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备搬迁费用、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
·
房屋拆迁中,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5)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
·
房子有抵押,怎么过户?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已贷款抵押的房屋,是否能过户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在符合一定条件情况下可以办理买卖、继承、变更登记等过户手续的,以下举例说明:2.在抵押期间的房屋,如要办理买卖过户手续(转移登记),需要经过银行的同意,由买卖双方及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也可以经银行同意先还清款项解除抵
·
限购政策引起的房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对因限购、禁购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合同解除。经审查发现由于交易主体受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限制而无法从事房屋买卖交易的,人民法院只能判令解除合同。这是因为,限购、禁购的规定属于国家房产调控下的禁止性规范,具有强制性,新政实施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赖以存在的基础已发生根本动摇,买房人因不具合法购房主体资格
·
约定婚前个人房产加上对方名字,变更登记前能反悔吗?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2、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
·
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_,面积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
·
什么是房地分离抵押
1.“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是我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基本规则。2.实践中,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分离抵押的情形也不鲜见,主要包括建筑物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仅一项财产设定抵押,以及建筑物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抵押给两个不同的债权人两种情形。3.不论何种情形,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在当事人对抵押财产未作特别约定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所包含的项目
1、房屋拆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2、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4、搬迁补助费(搬家费);5、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的才可获得奖励);6、地大于房补偿:指对合法土地面积大于合法房屋面积的部分所给予的补偿。
·
房屋土地的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
·
房屋质量太差可解除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将于6月1日起施行。房屋质量有问题开发商要负责按期修复 《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购买的商品房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如果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上海上海鲁迅公园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上海鲁迅公园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上海鲁迅公园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上海上海鲁迅公园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上海鲁迅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