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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汽车博览公园侵权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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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手指断了怎样所要赔偿,本人在私人开的米厂上班
  本人在私人开的米厂上班,上班时弄断了食指指尖和中指指尖。想咨询一下应该怎样所要赔偿。

·农民工发生工伤怎样赔付,木工在支模时
  木工在支模时,掉下将右脚膝盖(粉碎性骨折),医生建议休息,现在工人要求赔付。问赔付的内容是什么?

·我应该怎样来让他们赔偿呢
  我孩子病了住进医院手术很好最后快出院了医生出错了导致孩子出不了院就是鼻子出血最后是抽出鼻子里的面条照成孩子第二次出血又第二次手术抽出面条时孩子说疼粘住了医生没有采取方法就直接抽出导致又一次出血他说没有事的是沾破的我就找医生问他了怎么手术做的很好一直没有出血,你怎么让他沾破呢他不承认了导致二次手术花二次手术费用这是医生的责任我应该怎样来让他们赔偿呢

·我父亲被车碰了,现在已出院。怎样赔偿。
  我父亲被车碰了,现在已出院。怎样赔偿。

·人身伤害侵权赔偿
  2016年2月25号晚上6点半左右,家中一老人,在出门散步的时候,不小心被人行道上未拆除干净的灯杆(早前已经拆除,但是留有螺杆)跘倒造成老人当场死亡,后经法医中心鉴定,给出结论为“猝死可能”,110、120均有出警和现场抢救记录,也有目击证人为老人是被跘倒的做了证明,家属也在事发现场拍有照片。

·车辆被撞。有折损费赔偿吗?
  车辆被撞。有折损费赔偿吗?

·关于怀孕期间被公司开除的赔偿问题
  关于怀孕期间被公司开除的赔偿问题

·厂房坼迁如何赔偿,我家是搞红木家具的
  我家是搞红木家具的,现在要坼迁,政府没有地方给我家,叫赔钱又不给,现在怎么办呢、

·公伤怎么赔偿,六月份左右
  六月份左右,我父亲在莲花一煤矿发生事故,后左手小指切除,左手母指、盆骨、右脚环关节这三处目前还上着钢板,小便时还疼!头上有些神经也不正常,脸还瘫。请问该如何索要赔偿,大概多少。谢谢…

·农村户口封户后,子女因读书转出,后赔偿土地补偿款,子女有无分配权利
  生产队早就封户,只准出,不准进,土地也买了,一直未分,户口也未转,现子女因读书转出,而补偿款又下来了,子女有权分配吗

·我有癫痫病和别人打架导致癫痫小发作频繁。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有癫痫病和别人打架导致癫痫小发作频繁。可以要求赔偿吗

·被汽车撞成残疾了,他们只支付医药费,不愿赔偿,这应该怎么办!
  被楼下邻居用汽车撞了,多处伤留下残疾,请问应该怎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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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知识:
  • ·“知假买假”是否支持惩罚性的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根据江苏省的相关案例,法院存在以下的观点:一、根据案号(2


  • ·在校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到指定单位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其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
      在学校的组织下,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是学校教学内容的延伸和扩展,在此期间,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并未建立实质意义上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身份隶属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其权利义务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但是在校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可以按照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因此,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在校学生


  • ·环境公益诉讼赔偿款项如何使用?
      2014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探索设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的主张。2015年12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吉林、江苏、山东、湖南、重庆、贵州、云南七省(市)进行为期二年


  • ·要求一方对婚外生子的行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1、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的诸多因素:(1)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程度。即受害人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在时间上的长、短,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


  • ·一次性了结赔偿协议如显失公平,可以撤销
      工作中刘某腰部被硬物砸伤。雇主李某某在支付了医疗费后,和刘某达成协议,内容为:李某某一次性赔偿刘某20000元,该款包括误工费、营养费等一切费用;本起事故一次性了结。其后,刘某因受伤部位疼痛再次到医院治疗,后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该协议。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该协议,律师指出,本案虽然签订协议约定本


  •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赔偿标准
      一、关于过失致人重伤罪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最高院工作答复: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法办﹝2011﹞159号)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我院的倾向性意见是: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


  • ·海上保险的理赔手续
      理赔的主要手续包括:1、损失通知。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损失通知是保险理赔的..项程序www.njLawyer.cn。在船舶保险中,如其事故在国外,还应通知距离最近的保险代理人。2、查勘检验。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获悉损失通知后应立即开展保险标的损失的查勘检验工作。3、核实保险案情。保险人收到代


  • ·保险理赔须知
      一、报案须知报案期限报案方式报案内容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电话(传真)报案◇业务员转达报案◇被保险人名称、保单号、保险期限、保险险别◇出险时间、地点、原因,出险车辆牌号、厂牌车型◇人员伤亡情况,伤者姓名、送


  • ·最高法院出台意见明确赔钱减刑的适用范围
          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不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如果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法院在判决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理。这一做法被通俗地理解是“赔钱减刑”,曾一再引发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是否仍有权向第三人请求人身侵权赔偿?
      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工伤保险赔偿法律关系。国家设置工伤保险制度,目的在于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明确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根据该规定,只要客观上存在工伤事故,受伤职工就有权主张工伤保险赔偿,伤害是否由第三人侵权或者职工自身过错所造


  • ·什么是生态环境损害?
      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的退化。(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本试点方案要求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1.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2.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


  • ·交通事故赔偿之医疗费、护理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


  •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是指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毒种、菌种扩散,后果严重的行为。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四条修改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后确定的罪名,取消了原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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