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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使用权的房子改儿子名行吗,不行的话父亲立遗嘱以后给儿子使用可以吗
  使用权的房子改儿子名行吗,不行的话父亲立遗嘱以后给儿子使用可以吗

·经济适应房能卖吗,你好,你好,请问经济适应房能卖吗,有什么要求吗
  你好,请问经济适应房能卖吗,有什么要求吗

·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签了。钱款付了。对方一直没有了承诺对现
  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签了。钱款付了。对方一直没有了承诺对现过户

·关于房地产问题,我家的房子当初是按揭买的但是现在开发商说建设局不给办按揭了让我一
  我家的房子当初是按揭买的但是现在开发商说建设局不给办按揭了让我一年之内交齐尾款请问我如何处理这件事情他们的做法合理吗我有权利告他们吗打官司能赢吗

·前家里买了经济适用房且已入住,前两天才确定发放房产证,去领房产证的时候被告知不能发放。我父亲母亲
  前家里买了经济适用且已入住,前两天才确定发"1344572l"""房产,去领房产证的时候被告知不能发放。我父亲母亲0代结的婚,父亲有两个名字,一个是平常叫的,一个是身份证上登记的,那会儿他们结婚时,登记的是平常叫的,所以身份证和结婚证的名字就不一致了,现在房产证下来了,要求结婚证和身份证名字要一致,但两个名字确确实实是指的同一个人,去了居委会和派出所,并不给

·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离婚诉送状上只有离婚没有提房产法官一并解决
  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离婚诉送状上只有离婚没有提房产法官一并解决,律师事前没有告知也没有签订协议书律师需要收房产费吗?

·安置房租房是否得向物业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gewei律师有个问题想请教‚我家的房子没有产权但有使用权.属于拆迁安置房.每季按时交纳租房费用.前几任物业都要我们交纳公共维修基金.我查过很多管理条例上对交纳这比费用的责任人称其为业主‚但从最新物业条例上看我家的定性并不属于业主.业主是对房子具有产权又有使用权的统称.物业方面一直出催款单‚把我交的物业费充为公共维修基金.

·家里是农村的,土房要拆迁,叔伯说房子是他的,拆迁办要我们自己
  家里是农村的,土房要拆迁,叔伯说房子是他的,拆迁办要我们自己协商,怎么办?我要房子,求解答

·民房失火安求补偿事
  民房失火安求补偿事

·房产证上是我爷爷的名字,土地使用证是我爸爸的名字
  您好。我们现在住的房子要拆迁,但是房产证上是我爷爷的名字,土地使用证是我爸爸的名字,我需要经过什么手续,才能使房产证的名字改成我爸爸的名字

·请你打风险代理诉讼,是历史遗留房屋官司
  张律师你好:我早就知你大名,想请你打凤险代理诉讼,是历史遗留房屋官司,事发地南海,我知道要付比晋通的多付,能否约个时间谈案情,收费。请求人不如

·房产证,我是一名教师1985年工作
  我是一名教师1985年工作,1986年在农村的父母分给我一处宅基地,1993年我结婚在附近教书,请问我怎样办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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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
      根据部分法院的判决,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没有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2、认定赠与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3、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


  •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情况,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分三种情况: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3.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


  • ·如何理解夫妻共同所有房屋?
      夫妻共同所有房屋,从字面意义而言,是指夫妻共同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按大陆法系民法理论,所有权可以从质和量上加以分割。当所有权的部分权能与所有权分立而非所有权享有时,是所有权的质的分割,如日耳曼法上的“上级所有权”与“下级所有权”,以及在所有权上复设定抵押权、地役权等,皆属于所有权的质的分割;而当同一财产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的


  •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文件
      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   (1)房屋拆迁申请书;(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5)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6)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证明。


  • ·带租约二手房买卖 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缘由优先购买权的法律依据源于《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法律赋予特定对象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即租客在房东出售房屋时,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若侵犯了租客的优先购买权,可能导致买卖


  • ·房地产抵押法律风险
      有些抵押权人,在设立宅基地上的房产抵押时,只要在宅基地所在地有未享受过宅基地权利的第三人做担保,并交一定数量的担保金,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当抵押人还款后,第三人交的担保金由抵押权人补偿不低于银行利息的费用。当抵押人清偿不了贷款本金和利费时,直接将房产转让给第三人。但要预先在抵押合同中协商好转让变现的价格。四是抵押人依法承


  • ·对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究竟是按《民法典》合同编的赠与处理,还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约定处理?
      无论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对方的比例是多少,都属于夫妻之间的有效约定,实质上都是一种赠与行为。问题是这种有效的赠与约定是否可以撤销?夫妻之间赠与的标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民法典》赠与合同一章对赠与问题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如“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


  • ·婚前房产拆迁安置,离婚时如何分割?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可在离婚纠纷中请求分割。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即夫妻一方签订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时间先于婚姻关系成立时间)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以及用该款项购买的房屋,是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内。居住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利益一般由: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使用市房地局制定的2000年版合同示范本,受让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


  •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归一方。也即,在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前提下,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均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此,


  •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拆迁安置,离婚时对方能要求分割吗?
      1、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包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如果不存在房屋补差价问题,也不存在房屋变更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下,这


  •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1、虽然房子子女并没有出资,但是既然父母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就认定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未成年子女虽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接受赠与是一项民事权利。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未成年人也是有接受赠与的民事权利能力的。  另外,既然该房产应属于子女,即使是作为监护人的


  • ·强制猥亵、侮辱罪
      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本罪由刑事修正案(九)第十三条对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进行修改后确定。原罪名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拒传、假传军令罪
      

    ·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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