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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保险,具体事宜电话或者见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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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在劳动仲裁以及法庭上的有效性
  我的一位员工通过手机发短信编辑了辞职信给我申请辞职,请问我可以按照将那位员工退工么?因为那员工之后就一直没有来。
我怕现在将他退工,之后他反咬说我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这样我就会面临赔偿金的风险,所以我想问一下,如果将来闹到劳动仲裁,甚至是上法庭的时候,我这个手机短信能作为证据使用么?在这个官司中是否具有效力呢?请各位律师大神解惑,万分感谢,加急!!!


·有残疾证二级和工伤八级,可以提前退休吗今45女
  有残疾证二级和工伤八级,可以提前退休吗今45女

·现在申请工伤是否可以
  您好:
   我在苏州工业园区一家工厂上班,2014年4月1日早上下班(3月30日晚上上夜班)下楼梯时,踩空摔倒导至左足舟骨骨折,当时身旁又没有其他人作证,当时误认为厂里化报了工伤,谁知后来上班才发现厂里没有报,因为报工伤要给相关部门领导记大过,考虑到这一点,于心不忍就想算了,反正各领导都不错,谁知到现在过去这么久了,脚


·我有个朋友,下班途中出车祸,因为是没到下班时间,这算工伤吗
  我有个朋友,下班途中出车祸,因为是没到下班时间,这算工伤吗

·因为工伤造成左胸四根肋骨断裂,请问能评几级伤残?如果一次买断大概能理赔多少?
  求解答!!!!!!

·工伤鉴定赔偿
  工伤鉴定赔偿

·工伤可以认定几级?,我是井下工人
  我是井下工人,在井下放炮时,被哑炮蹦倒,耳朵被飞起的煤砸豁,脸上和脖子被烧伤,现在耳朵,脸上,脖子上有明显的煤渣,请问可以鉴定为几级?

·工亡赔偿,属于工伤,属于工伤,建议及时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属于工伤,建议及时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合法权益

·我工伤3年赔偿拿不到,我工伤3年赔偿拿不到单位一直说等等我应该什么时侯能拿到赔偿
  我工伤3年赔偿拿不到单位一直说等等我应该什么时侯能拿到赔偿

·在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受伤,工伤报不了,交着五险一金
  在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受伤,工伤报不了,交着五险一金

·你好邱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工伤理赔方面的问题,您方便解答一下吗
  你好邱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工伤理赔方面的问题,您方便解答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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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否还有义务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社会保险法》第39条第3款明确规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该规定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作为工伤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并未将合同解除方式与原因作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的规定,工伤职工仅在丧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有什么规定
          一、仲裁时效的法律特征          第一,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          第二,在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所丧失的并非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苏高法审委(2008)19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范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与审判工作,统一执法尺度,省法院


  • ·法院可不予执行哪些仲裁裁决书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确有


  •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法〈经〉复[1988]50号)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和诉讼地位上是


  • ·劳动仲裁中的伪证
      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在举证要求上是有很多区别的。首先是对双方来说,在劳动仲裁时是可以随时提出证据的。这对双方来说虽然是一样的,但是明显的受益者是单位。因为劳动纠纷,单位在举证能力上,本来就是占优势地位的。其次,劳动仲裁中没有规定逾期举证的不当后果。与前者一样,这一点是一个事物的另一面。但是在劳动诉讼中是不同的。最高人民法


  •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   &


  • ·仲裁的程序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对仲裁员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应当说明理


  • ·《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前所受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尚未完成的,在该条例施行后重新启动的工伤认定程序中,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我国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并没有将见义勇为遭受的伤害作为工伤对待。因此,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之前,也就是在2004年1月1日以前,如果职工在出差的途中见义勇为而遭受了伤害,职工是无法申请工伤的。在此情况下,职工只能向直接的侵权者即造成其伤害的人请求赔偿。但是如果直接侵权人逃匿或没有支付能力,职工可能就得不到


  • ·离退休人员受聘到新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种意见认为,广义的雇佣关系包括劳动关系,狭义的雇佣关系不包括劳动关系。从现行立法现状看,我国民法和劳动法分属于不同部门法,雇佣关系属民法调整,劳动关系属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书面劳动合同是判断劳动关系是


  • ·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国务院令第75号 【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第四条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


  • ·兼职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能否申请劳动仲裁,关键看是否认定为劳动关系。兼职可以分为三类,一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不定时的技术或信息咨询服务,即顾问式服务;第二类为劳动者定时向用人单位提供非正常全日制劳动;第三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第一类在实践中主要体现在一些用人单位需要一些技术、信息的专家式或专业类的服务,这类服务


  •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虐待俘虏罪
      

    ·伪造货币罪
      伪造货币罪,是指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面额、图案、色彩、质地、式样、规格等,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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