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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因为拆迁,我母亲名下有三套房子,在村大队工作人员签字,她儿子
  因为拆迁,我母亲名下有三套房子,在村大队工作人员签字,她儿子按手印后,转到她儿子名下了,多次找大队都要不来,想找律师起诉,不知道去哪里找,希望推荐一下。

·你好,我房子租给租客,合同写了物业费由租客付,但他没付给我法
  你好,我房子租给租客,合同写了物业费由租客付,但他没付给我法律程序可以起诉租客吗,650元法律程序可以起诉?

·遮影费,我家的房子被对面刚盖起的楼房遮住了阳光该怎么和他们要赔偿
  我家的房子被对面刚盖起的楼房遮住了阳光该怎么和他们要赔偿

·我是格尔木铁路西苑小区4号楼4单元户主。梁思大这个人租我的房
  我是格尔木铁路西苑小区4号楼4单元户主。梁思大这个人租我的房子不交物业管理费暖气费水电费。你是否可以督促梁思大缴纳这些费用?

·,房屋在婚姻存在期间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低于买房价很多出
  ,房屋在婚姻存在期间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低于买房价很多出售,2011年买的房一共花了43万多,2017年38万元卖了,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你好,我想请问征信拉黑,如果把欠款全部还清,征信什么时候可以恢复正常?什么时候可以贷款买房子
  你好,我想请问征信拉黑,如果把欠款全部还清,征信什么时候可以恢复正常?什么时候可以贷款买房子

·今天和二房东签了合同租半,但是钱还没给他呢我不租了是毁约吗他如果起诉我怎么
  今天和二房东签了合同租半,但是钱还没给他呢我不租了是毁约吗他如果起诉我怎么

·农村自建房屋办房产证贵吗
  农村自建房屋自家的宅基地办房产证贵吗,会像商品房那样要收许多契税吗。一般收费多少钱。是一般的情况下。咨询律师。

·请问二审终审判决后的房产,对方要申请再审,这期间的房子可以交易吗
  请问二审终审判决后的房产,对方要申请再审,这期间的房子可以交易吗

·二手房物业管理费何时缴纳?
  二手房物业管理费何时缴纳?

·房屋面积补差问题,你好,你好,我于去年八月购置二手房一套,一口价
  你好,我于去年八月购置二手房一套,一口价一次性付清,现在有1.2平方的面积差,开发商在退这个面积差的钱,但一个月前我去退的时候开发商说这个钱应该退给原来那个房东,现在所有手续都过户到我名下了,房产证也拿到了。请问这个钱是应该退给我还是原房东呢?

·关于高利贷,高利贷在法律上有效吗?抵押的是别人家的房子
  高利贷在法律上有效吗?抵押的是别人家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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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买房应注意的细节
       1.权属证书        一般来说,许多房地产项目在预售时,证书不是很全,虽然有些可以慢慢补齐,并不影响买家的购买与居住,但是也有可能潜伏着风险,所以您在签约之前,最好还是看一下有关该房产项目的权属证书后再做决定。        


  • ·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追究其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  一般而言,针对第一种情况直接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但为防止出现第二种情况,买卖双方为入住条件发生争议,卖方拖延不解决,买方又未能按


  • ·婚前按揭房离婚分割
      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可以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1、 所谓的


  • ·受赠他人房产,没签赠与合同有效吗?
      1、赠与动产  如手机、工艺品或干脆就是现金等,只要受赠人接受了赠送的财物,赠与就成立并立即生效。而财物归受赠人所有,即使赠与人反悔,受赠人也可以不返还财物。  2、赠与不动产  比如房产,受赠人接受赠与人赠送的财物,只是表明赠与成立,但还要按法律规定办理不动产权变更手续,房产赠与的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之


  • ·离婚时如何处理涉公房的权益?
      1、售后公房,也称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公房实际上是卖给夫妻双方而不是仅向夫妻中的一方出售。根据一定的福利政策所购买的房屋,往往与夫妻双方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相挂钩,购买价格常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   《国务


  • ·南京买房落户政策规定
         很多购房人关心在当前商品房限购令的背景下,南京一直以来的买房落户政策会不会发生变化。对于这个问题,律师解答说,目前南京买房落户的政策尚无变化,南京目前的买房落户政策出自2004年6月19日起施行的《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该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


  • ·房产证上加名和更名流程?
          房产证上加名和更名流程状况:          一:有房无贷房产证上加姓名处理流程:          1、带好三证(成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子地点区域的


  •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
      根据部分法院的判决,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没有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2、认定赠与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3、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


  • ·对住宅房屋所有人的拆迁补偿标准
      l)拆除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  (2)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  (3)拆除私有自住住宅房屋和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


  •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量刑标准
      1、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法律规定[刑法条文]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


  • ·房子婚前单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怎么判?
      1.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


  • ·房屋漏水原因及法律关系
          1、开发商建房时留有的质量隐患,这属于商品房住宅质量纠纷,如果是新购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则可以主张退房,如果质量不严重,且在维修期内,可以主张开发商维修,并赔偿因此造成的财产损失;2、楼上住户装修改变管道或者不当用水、洗手间变动漏水至楼下,这属于侵权,楼下用户可主张侵权索赔;3、楼下住户装修


  •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故意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消防责任事故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叛逃罪
      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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