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上海法院
上海仲裁
上海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苏州河医疗事故律师
苏州河医疗事故律师
苏州河医疗事故律师
苏州河医疗事故律师
联系电话
>>
13052261268
(上海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律师)
18667830319
(上海律师)
18501561386
(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苏州河医疗事故律师
>>
黄浦区医疗事故律师
奉贤区医疗事故律师
青浦区医疗事故律师
崇明区医疗事故律师
徐汇区医疗事故律师
长宁区医疗事故律师
静安区医疗事故律师
普陀区医疗事故律师
虹口区医疗事故律师
杨浦区医疗事故律师
宝山区医疗事故律师
闵行区医疗事故律师
嘉定区医疗事故律师
浦东新区医疗事故律师
金山区医疗事故律师
松江区医疗事故律师
上海律师导航
>>
黄浦区律师
奉贤区律师
青浦区律师
崇明区律师
徐汇区律师
长宁区律师
静安区律师
普陀区律师
虹口区律师
杨浦区律师
宝山区律师
闵行区律师
嘉定区律师
浦东新区律师
金山区律师
松江区律师
上海苏州河医疗事故律师标签
>>
上海苏州河医疗律师,上海苏州河医疗事故律师,上海苏州河事故鉴定律师,上海苏州河医疗纠纷律师,上海苏州河医疗赔偿律师,上海苏州河损害赔偿律师,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上海苏州河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上海苏州河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上海苏州河经济犯罪律师
,
上海苏州河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您的位置:
首页
>
苏州河
> 苏州河医疗事故律师
上海苏州河医疗事故律师
上海苏州河医疗事故律师解答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上海苏州河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上海苏州河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法律咨询,代理苏州河医疗事故案件,为您解决苏州河医疗事故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
多久会判下来,医疗事故鉴定都做完了还需要什么程序多久会判下来、
医疗事故鉴定都做完了还需要什么程序多久会判下来、
·
你好,因为我儿子在不小心开洗床比x具伤手指,当时直接去新桥医
你好,因为我儿子在不小心开洗床比x具伤手指,当时直接去新桥医院止血。当时张医生说伤比较重立刻做手术,要立刻交手术费。大约手术两个钟左右吧。之后我回租房住宿。早上去打针张医生要求住院。我们同意住院。两天张医说手指血管不通手指环死了。莪支了。之后叫我不用结账出阮什么时候走可以的。当时我不结账在第三天早上3点左右吧自己开车回高州市中医院骨科医院。径中医院医生检查手
·
交通事故对方二级伤残,我主责对方次责,我该出多少钱?
交通事故对方二级伤残,我主责对方次责,我该出多少钱?/p>
·
我爸在工地干活三天出事,左手无名指断了一节,坚定为十级伤残,十级伤残的具体赔偿是
我爸在工地干活三天出事,左手无名指断了一节,坚定为十级伤残,十级伤残的具体赔偿是多少san律师你好,我爸在工地干活三天出事,左手无名指断了一节,坚定为十级伤残,用人单位不服,说要去做司法坚定,这种事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十级伤残的具体赔偿是多少887964
·
请问2019合医为什么怎么高、农民能承担得起很多伤情又不能
请问2019合医为什么怎么高、农民能承担得起很多伤情又不能
·
交通事故肇事方未全部赔付医疗费
交通事故肇事方未全部赔付医疗费
·
甘肃的医保卡在新疆可以用
甘肃的医保卡在新疆可以用
·
怎么办因母亲回到湖南七没有音信调失小孩出生证找医院说不能办也登了报纸和公安开证明
怎么办因母亲回到湖南七没有音信调失小孩出生证找医院说不能办也登了报纸和公安开证明还是不给办理小孩到了上学时候很急该
·
骨折后何时评残,右踝骨和腓骨骨折六个月了内固定钢板未取出请问何时评残能评几级?谢
右踝骨和腓骨骨折六个月了内固定钢板未取出请问何时评残能评几级?谢谢
·
关于支付父亲医药费
父母在5年前离婚,但是一直居住在一起,水电费等生活开销全部是母亲一人承担,并且我的学费 生活费 医药费等全部是母亲一人支付的,现父亲说要去法院起诉我 每个月支付他1000元医药费等。
父亲有退休金每月在2300元左右,且有社会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现在我本人收入在2000元左右,我可以选择不支付他医药费吗?我可以
·
我缴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司是不是可以不给缴纳五险?
您好!我现在在一家企业任职,但是从进入公司开始就没有给缴纳五险,咨询公司时给与的答复是我缴纳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所以不给缴纳五险,请问这是正确的吗?
·
是否有责任,我家孩子有先心病一直都是在**医院就诊已经四年了
我家孩子有先心病一直都是在**医院就诊已经四年了,前三年检查都是单心室左室型,医生告诉我们是可以医治的,而且给我们规定了时间去做手术。可是今年去做手术的时候他们检查却说是单心室右室型是不可以治的也就是没治了,我们一家人等了四年却等来了这样的结果!请问医院有没有责任,有什么责任?我有没有起诉的条件?谢谢!
上海苏州河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中原告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通常所谓的医患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有人籍此以为在因医疗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中原告就不需要提
·
医疗措施的告知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方享有的权利有诊疗权、特殊干预权、医学研究权、人格尊严权等,这些权利的取得,是基于医疗行为而形成的医疗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具体到文章中医生对患者采取的紧急救治行为,属医方诊疗权中的紧急诊疗权。那么,本案中使用呼吸机,是医方行使紧急诊疗权的具体方式,其目的是抢救患者生命,保障患者的生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2002-12-01发布 200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
·
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
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属于临床医学鉴定的范畴。虽然医疗纠纷鉴定与医疗事故和人身伤害司法鉴定在鉴定内容、鉴定人等方面都有交叉,但是,仍存在较大差别。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后,规定了医疗事故处理的三种途径:一是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二是请求行政调解,三是通过诉讼由司法裁决解决。因此,在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
·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中已经由社会保险支付的部分可否向侵权人追偿?
1、因交通事故侵权行为导致人身损害,涉及受害人、侵权人与社保部门。受害人因侵权行为主张赔偿医疗费,以及基于与社保部门存续医疗保险关系而报销医疗费,分属侵权法和社会保险法调整范畴,两者在效力上并不存在竞合冲突,故医疗保险垫付的医疗费用不能从损害赔偿中直接扣减,亦不能将此部分费用由侵权人赔偿给受害人。在社保中心未参加诉讼情况
·
交通事故赔偿之医疗费、护理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
·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及鉴定
患者及其家属注意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
·
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
宁司鉴协[2014]04号 关于印发《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的通知 各位理事、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对人体伤残鉴定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评定原则
·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在交通事故或者受到其他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
·
医生丢失或拒交病历如何承担责任?
四岁的小果果被查出不幸患上癫痫,爸爸妈妈认为是果果出生时出现脑缺氧,而接生医院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救治,贻误了最佳治疗时机造成的。小果果出生时出现缺氧症状,医院医护人员对其进行了清理呼吸道,吸氧等救治措施。然而出院后不久,果果就出现异常,家人遂带其至徐州市儿童医院诊治,经该院诊断为癫痫。其后,家人先后带
·
医疗纠纷中如何封存病历?
医患发生纠纷,患方首先要做的就是封存病历和领取客观病历复印件。这既是为今后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做证据准备,也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赋予患方的权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第㈡项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封存病历的步骤 一、提出封存要求:到医院医务处(科)提出封存病历的要求,如果遭拒
·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常见问题
1、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
·
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
·
倒卖文物罪
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上海苏州河医疗事故律师解答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上海苏州河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上海苏州河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法律咨询,代理苏州河医疗事故案件,为您解决苏州河医疗事故法律纠纷。
上海苏州河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苏州河医疗事故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