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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要赔付工伤费吗,一个员工受伤了
  一个员工受伤了,可不是很严重,叫他上班他他又不好好上,不上叫他去医院开工伤证明他又不开。这样的情况要赔付工伤费吗?

·在公司发生工伤,公司不给垫付医药费,我应该怎么办
  在公司发生工伤,公司不给垫付医药费,我应该怎么办

·你好,工伤一级,有工伤保险能一次性了断吗?
  你好,工伤一级,有工伤保险能一次性了断吗?

·姚老师你好,我想找你们代理交通事故与工伤的诉讼,首先责任是有
  姚老师你好,我想找你们代理交通事故与工伤的诉讼,首先责任是有交通事故引起的

·没签订合同,出事故算工伤吗?
  我父亲跟一个私人老板打工,才干了三天,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出了事故,双手骨折,颅内还有淤血,伤得很重,老板是不是必须得出医疗费.误工费呢?

·农名工工伤赔san div
  工作期间,右手无名指被电力设备造成骨折,如何获得工伤赔divclass="w990mamt20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了,仲裁委判决单位败诉,要申诉到法院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了,仲裁委判决单位败诉,要申诉到法院

·工伤赔偿,我父亲86年工伤
  我父亲86年工伤,造成右眼眼球摘除,当年单位除了医药费未做任何赔偿,2008年父亲内退至今月工资500-600,当是做工伤鉴定5级伤残,现在还有10个月退休能否要求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工伤赔偿,我09年在单位摔伤腿
  我09年在单位摔伤腿,医院诊断骨股颈骨折,工伤鉴定9极,请问我能得到多少陪偿。

·王律师您好:我想盗询一下工伤方面的事情,我老婆是在嘉定安亭的
  王律师您好:我想盗询一下工伤方面的事情,我老婆是在嘉定安亭的一个公司当保洁员,上班时做事的时候不小心摔到了左手腕骨折,做了手术,工伤鉴定书下来了认定工伤。就是医疗费用保险报不了的有几万块公司要我们自己承担一部分我们不同意,请问一下王律师打官司的话我们能不能不出医疗费,谢谢:总公司是上海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保洁是外包工司,这样舍弗勒有没有责任我们可不可以找他?

·工厂无营业执照发生工伤,2010年5月到工厂上班对方经过简单的培训就开工了是做压
  2010年5月到工厂上班对方经过简单的培训就开工了是做压缩板的计件工资,2010年12月早上不小心把右手大拇指碰伤,住院10天由工厂出钱,现在他们不赔钱,我到仲裁去了他们没有营业执照,不予受理,要到法院,我要怎么起诉,现在看来应该是7级伤残,可以申赔多少钱合理,请帮助我我这里有国家的法律条文什么的,但看不懂,所以不要再把那个发出来请帮我算一下各项损失

·工伤七级能赔多少,月薪510034岁
  工伤七级能赔多少,月薪5100.3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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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被认定为工


  • ·骑车下班途中摔伤是否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属于上述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因此若骑车下班途


  • ·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
      劳动仲裁管辖争议是劳动争议常碰到的一个问题。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苏高法审委(2008)19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范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与审判工作,统一执法尺度,省法院


  • ·工伤由第三人侵权造成,如何索赔?
       出差洽谈合作回来的途中与一辆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过交警部门的认定,由对方车辆负全责。xxx因为车祸经过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以后,xxx与公司协商工伤保险赔偿事宜,可是公司认为xxx的损害已经由对方给与了赔偿,自己不再承担赔偿责任。xxx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此法律是如何规定赔偿的呢?首先,最


  •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省××县××经贸公司地址:××省××县××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经理仲裁代理人:B        ××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省××县××有限公司地址:××县××路××号法定代表人:C  &nb


  •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


  • ·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劳动仲裁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可以得知,只有实体权利受到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主张权利时才适用仲裁时效制度。而确认劳动关系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职权范围内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裁决,是对


  • ·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如单位已经发给伤残补偿金,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一般不重复支持。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 ·劳动仲裁中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


  • ·劳动仲裁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有两个方面的含义: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前者是,是指就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后者,是指当自己主张的事实最终得不到证明时,承担不利于诉讼结果的责任。具体说,就是要求负有证明责任的主体,对现有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并经过逻辑推理,最后认定事实是否真实而作出结论。举证责任则是强


  •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是指出于营利的目的,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虚开发票罪
      虚开发票罪,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它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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