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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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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老板欠债赖着不还
私人老板钱欠我2万多的工资没给写了欠条,上面还写了月利息3% 2016年1月1号,到现在一直没还钱,还说今年年底还。不过每次都不还,找理由,我该咋办,我只有他电话知道他大概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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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经济以房抵债一案
民事经济以房抵债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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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象她哪样离婚后他们的*债如何分担
我的表妹她的老公沾染上*博恶*,欠下许多*债高达65万余元,在我表妹不知道的情况下将乡下的两幢民宅卖给他人还*债,还不够,我们应如何如果象她哪样离婚后他们的*债如何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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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债务问需要咨询一下
你好 我有债务问 需要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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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把车抵押了私人借贷,一时没去赎回,债主把我车单黑车给卖了。车主名义还是我,我担心车别人在使用
您好,我把车抵押了私人借贷,一时没去赎回,债主把我车单黑车给卖了。车主名义还是我,我担心车别人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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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债务纠纷留宿于当事人家中属于非法入住?
因债务纠纷留宿于当事人家中属于非法入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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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 欠款人外省人在外省如何追讨
债务纠纷
欠款人外省人在外省如何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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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溢价增资后,原股东可以按注册资本转让股权么?
公司溢价增资后,原股东可以按注册资本转让股权么?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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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债务到现在找不到人,打电话前段时间还能打通,这
你好,我有一个债务到现在找不到人,打电话前段时间还能打通,这会快到日子了打不通电话了,是在拼多多平台给她代发的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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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债务问题,有个朋友和人家合伙做生意在今年8月份退出了退出之后签有股权转让的手
有个朋友和人家合伙做生意在今年8月份退出了退出之后签有股权转让的手续写明是2010年12月份退款但是这几天突然合伙人的厂里出了问题然后合伙人就说要和朋友从新算账?请问退出所签的手续(私人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他的合伙人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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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在担保人担保期内死亡,保保人要承担还款债任san
借款人在担保人担保期内死亡,保保人要承担还款债任divclass="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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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途收回用益物权所剩债权如何计算
学校中途收回用益物权所剩债权如何计算
上海桃浦镇债权债务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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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必须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债权让与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才能有效: 第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让与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让与的基本前提。 第二,债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债权让与是让与人与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因而必须具备民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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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未到期,是否可以主张对方归还全部欠款?
在履行了1个月的还款义务后便不再履行该还款协议,虽经多次催告,亦拒绝履行约定的义务,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双方的还款约定。可以依法可以要求刘X喜立即返还全部欠款。1、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刘X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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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破产逃债?
破产逃债是企业借助破产偿债程序并在破产事务管理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违法违规操作以逃避债务的行为。 常见表现有: 1.名为集体或私营法人企业,实为个体企业或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其它组织。 2.政府指令破产,将逃债而非还债确定为破产目标。 3.法院或者清算组强行否定破产财产上的他物权,使担保债权沦为普通债权。 4.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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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技巧—欲擒故纵催款兵法
若想擒住对手,不妨先放纵他一下;若想从对方得到好处,不妨先给他一点甜头。 欲擒故纵,欲取先予的策略在我国古代的军事上曾得到广泛运用,有许多成功的战例。“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战争是你死我活的,在某种条件下,要想夺取和保存某种东西,必须付出一定代价,必须暂时放纵之,以等待时间,创造条件,最后把它夺回来。三国时期,诸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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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该约定有效吗?
1、(一)债务属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的。婚姻法规定的个人债务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欠的债务:(3)夫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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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提前履行债务
对于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既不得迟延履行,一般也不得提前履行。因此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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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的全部转移的法律定义
债务的全部转移,又称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免责的债务承担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债务全部移转给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的债务人;而原债务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免除债务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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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行使
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在诉讼上行使。之所以要求以诉讼的形式行使,是因为撤销权对于第三人利害关系重大,应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审查债权人撤销权的主体,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避免滥用债权人的撤销权,达到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立法目的。 在债权为连带债权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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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1、我国婚姻法涉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定有两处:一是《婚姻法》第41条,即“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另一处是《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以下称《解释二》)第24条,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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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如何审批?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个阶段为办理出让手续阶段。如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则与申请人共同协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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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重组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
公司投资结构或股东,适用的法律主要是公司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并不涉及项目本身的交易费用和政府规费,其转让成本低,手续简略。因此,以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来实现房地产停建、缓建项目的转让,是房地产开发的产权和资本市场化运作,是开发商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而导致的项目公司股权的兼并和收购,此种操作方法值得深入研究。此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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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是根据债的标的物属性的不同而划分的。 债的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其一,特定物之债的履行,除非债务履行前标的物已灭失,债务人不得以其他标的代为履行,种类物之债不存在这个问题。其二,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特定物之债的标的物所有权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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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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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员,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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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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