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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七级工伤伤残的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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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交通事故左脚后半月板撕裂到那里去做坚定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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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逗着玩,把腿弄骨折了,刚开始那一方付医药费,后来不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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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六叔是个残疾人,无父无母跟我们一起,偶尔做点绿化,九月二十
  我六叔是个残疾人,无父无母跟我们一起,偶尔做点绿化,九月二十八号做一天绿化晚上加班十一点,没注意掉下水道摔伤了 我们跟老板协商几次老板也不出医药费,老板以他晚上吃晚饭时喝了点啤酒为由不予理睬,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本人哥哥今年6月22日由120送入长安镇新安医院,新安医院(
  本人哥哥今年6月22日由120送入长安镇新安医院,新安医院(只进行体温,脉搏)诊断。当晚23时发现死在离新安医院200外。(医院未能提供院内监,街道监控亦未见人走出医院~是否能追责医院

·请问律师,坚定伤残保险,怎么办里呀?许要那些手续?
  请问律师,坚定伤残保险,怎么办里呀?许要那些手续?

·请问股骨颈骨折(经颈型)够伤残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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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6点醉驾骑二轮助力车撞5岁老人致人死亡,本人没有逃逸也受伤被警察送至医院救治15天。赔偿怎么
  凌晨6点醉驾骑二轮助力车撞5岁老人致人死亡,本人没有逃逸也受伤被警察送至医院救治15天。赔偿怎么判刑不赔偿怎么判刑

·你好,在**保险公司在了一份医无忧保险,想退了,请问能百分之几的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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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生交通事故,急诊。核磁共振显示第五骶骨骨质水肿,骨折可能。急诊医生写回去观察
  我发生交通事故,急诊。核磁共振显示第五骶骨骨质水肿,骨折可能。急诊医生写回去观察一周复诊。这个能评定十级伤残吗?

·胫骨平台骨折能不能评上十级伤残
  胫骨平台骨折能不能评上十级伤残

·医院监控坏了 病人财物被偷 院方真的没任何责任么?
  2011年7月4日,我父亲因为身体不适住进了下**大二附院,由于当时床位紧张,院方将我父亲安排住在走廊过道上、监控探头的下面,7月4日夜里,我父亲放在枕头下的包被偷了,内有现金七千余元,手机两部,MP5一部,身份证,银行卡,支票以及月票等,当即便打电话报警,民警到现场,3个小时之后院方当晚值班的保卫科科长才出面,可保卫科科长说15楼的监控探头坏掉了,没有录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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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案件的案由之争
      根据合同纠纷的举证规则,原告负有举证证明协议显失公平的责任。但原告并未提供有关证据,因此应维持双方所达协议。案由的不同决定着举证责任的分配,也直接决定着案件的处理后果。本案的案由之争,无非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和合同撤销权之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


  • ·不属医保范围的合理医疗费 保险公司也应赔
      出租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却以伤者所使用的医疗器材为进口器材,不属国家规定的可报销的范围为由,拒绝支付保险金。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进口医疗器材虽然不属医保范围,但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医疗救治首要考虑的因素,保险公司应当支付合理的医疗费。    2004年底,


  •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第一种: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不属于医疗事故。      第二种:由于患者身体的特异和疾病的转归造成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这实际上是医疗意外。老百姓认为口腔科不死人,但口腔科因为普鲁卡因过敏抢救不过来也要马上死人的,但药典上写着普鲁卡因不做皮试,因为过敏人数极少极


  •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1、司法鉴定的含义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1)广义上讲,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2)狭义上讲,法院委托非医学会组织的医疗过错鉴定为司法鉴定本站讨论的司法鉴定仅


  • ·漏诊构成医疗事故吗?
      被告医院存在的漏诊过失行为,与患者的不良后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是合理的。因为,根据民法理论,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即损害事实、行为违反法律、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医疗行为只要同时具备这4个要件,行为人就应该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其中,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 ·如何确定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
      “责任程度”即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比重,也是医疗过失行为与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法律因果关系,它是条例中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应考虑的三个因素之一。  医疗活动是一种非常复杂的过程,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因果关系既有一因一果的简单情形,也有一因多果、多因一果,甚至多因多果的复杂情形。国际卫生组织曾将造成患者


  • ·医疗纠纷的诉前准备
      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未能预见的损害后果;或虽是已经有预见的后果而患者认为仍是不应出现的;或因医方误诊或“不作为”导致疾病延误加重损害的等上述情形,均会导致医患纠纷的产生,如损害后果足够严重,患者均可能走上维权之路。那么,患者应怎样才能最高效率地维权呢?首先,证据(主要指病历,其它还有相关物证,如药物,血液等)的固定


  • ·全国各地法医鉴定收费标准
      贵州省亲子鉴定收费1000—1500元;精神损伤程度鉴定收费600—1200元;毛发、血液、唾液、骨骼组织鉴定为60—150元;血痕、骨质、精斑鉴定在500—1000元;性病检测每项每人为50—100元;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每例200—600元;伤残程度评定每例200—400元;性功能鉴定和活体年龄鉴定均为300—500元;医疗费用审查每例200—500元;医疗事故鉴定


  • ·医生兼职“走穴”的合法性
      在2000年的时候,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曾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允许医生兼职。医生“走穴”可以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推广医疗技术,同时也能提高医生的待遇。医生“走穴”的劳务费,是否使“红包”合法化?医生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红包的行为,是《执业医师法》中明令禁止的。但医生“


  • ·医生和药师的处方权
      处方权包括开放和监督两方面内容。  依照《办法》的规定,处方权包括医生开具处方的权利和药学人员审核、调剂、调配处方的权利,两者缺一不可。其中,医生的开方权是第一位的,但药学人员调剂、调配处方的权利也很重要,尤其是在药品种类及功能日新月异的今天,这种专业监督对保证处方合理、有效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处方权的主体是医


  • ·医疗诉讼策略
      在医疗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可以从三个层次设定防线进行抗辩。第一个层次,是否应承担责任,即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如果存在过失,是否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这是抗辩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防线,应当“严防死守”。如果经过鉴定等程序,该防线被攻破,医院则可以退守到第二道防线,从第二个层次进行抗辩,即责任程度。《医疗事故处理


  • ·保外就医的审批程序
      1、罪犯如保外就医条件、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罪犯的疾病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证明文件、在鉴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呈报保外就医之前、监狱应征求罪犯


  •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引诱幼女卖淫罪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是指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擅自制造或销售枪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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