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上海法院
上海仲裁
上海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同乐坊行政诉讼律师
同乐坊行政诉讼律师
同乐坊行政诉讼律师
同乐坊行政诉讼律师
联系电话
>>
13052261268
(上海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律师)
18667830319
(上海律师)
18501561386
(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同乐坊行政诉讼律师
>>
黄浦区行政诉讼律师
奉贤区行政诉讼律师
青浦区行政诉讼律师
崇明区行政诉讼律师
徐汇区行政诉讼律师
长宁区行政诉讼律师
静安区行政诉讼律师
普陀区行政诉讼律师
虹口区行政诉讼律师
杨浦区行政诉讼律师
宝山区行政诉讼律师
闵行区行政诉讼律师
嘉定区行政诉讼律师
浦东新区行政诉讼律师
金山区行政诉讼律师
松江区行政诉讼律师
上海律师导航
>>
黄浦区律师
奉贤区律师
青浦区律师
崇明区律师
徐汇区律师
长宁区律师
静安区律师
普陀区律师
虹口区律师
杨浦区律师
宝山区律师
闵行区律师
嘉定区律师
浦东新区律师
金山区律师
松江区律师
上海同乐坊行政诉讼律师标签
>>
上海同乐坊行政律师,上海同乐坊行政诉讼律师,上海同乐坊国家赔偿律师,上海同乐坊行政许可律师,上海同乐坊行政处罚律师,上海同乐坊民告官律师,上海同乐坊行政法律师,上海同乐坊行政复议律师,上海同乐坊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
上海同乐坊经济犯罪律师
,
上海同乐坊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您的位置:
首页
>
同乐坊
> 同乐坊行政诉讼律师
上海同乐坊行政诉讼律师
上海同乐坊行政诉讼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法律咨询,代理同乐坊行政诉讼案件,为您解决同乐坊行政诉讼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如果告当地土管所 是不是属于行政起
如果告当地土管所 是不是属于行政起
·
三年前,我有个行政案件确实判错了,怎么样才能把材料调出来,之
三年前,我有个行政案件确实判错了,怎么样才能把材料调出来,之后又交那部门处理?
·
驾驶员肇事死亡一人,单位应该怎么处罚驾驶员
驾驶员肇事死亡一人,单位应该怎么处罚驾驶员单位现在要处罚驾驶员:从肇事这月算起驾驶员没有工资,还扣除押金,而且还要解聘。如果解聘了驾驶员给补偿吗?合同是签了3年,现在还有2年、养老保险,失业金怎么办驾驶员是公差,责任也不是驾驶员,而且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能讨回公道吗?驾驶员一共干了俩年多在这之前还有一年没有签合同没有签合同的会不会给补偿
·
什么是累犯?累犯会从重处罚吗?
律师您好:星期天了还打扰您实在不好意思。但我有几个小问题很想知道,期待你在百忙之中抽点时回复我。谢谢。我的问题是这样的:1、什么是累犯?2、累犯会从重处罚吗?3、一般法律规定的年份,指的是年份的个数还是实足的年,比方说:2004年三月判了五年,那这五年是2004、2005/2006/2007/2008这几个年份吗?还是从2004年三月到2009年三月。谢谢谢
·
这样处罚合理吗,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会给予什么处罚
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会给予什么处罚
·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
·
行政复议的律师费用
2016年我跟女朋友在合肥市肥东县文一名都通过按揭买的一套房子,现在房产证未下发(预计2018年5月份下发),但是相关信息已在网上进行备案了,现在我跟我女朋友已经分手了,已跟女方协商好配合我办理单独产权的变更手续。但是国土局不动产登记部门和银行都不同意我变更,我现在是否可以通过肥东县法院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维权,让法院最后下达裁定到相关部门完成变更呢?另外
·
行政复议的答复期,我对镇政府作出的关于林地的处理决定不复
我对镇政府作出的关于林地的处理决定不复,于7月29日向县法制办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在附件材料中法制办必须要求是原件,否则不予受理,且我再三要求他们也不出具收到我原件的收据。8月2日我正式收到县法制办关于授理此案件的《通知》。 请问:县法制办应在多久之内作出答复?
·
秦律师我想问下,案子被上报了,要被行政拘留几天,但是还没有拘
秦律师我想问下,案子被上报了,要被行政拘留几天,但是还没有拘留呢,案子还能撤销吗?
·
想向专家们咨询一?酒后驾驶加无证驾?是如何处罚的。很
想向专家们咨询一?酒后驾驶加无证驾?是如何处罚的。很
·
你好,我昨天晚上撞了别人的车,我有急事走了但是第二天交警给我打电话去处理,这算不算逃逸呢?会怎么处罚
你好,我昨天晚上撞了别人的车,我有急事走了但是第二天交警给我打电话去处理,这算不算逃逸呢?会怎么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能否更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能否更
上海同乐坊行政诉讼律师热线:18516500148
行政诉讼法律知识:
·
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
刑事案件可判处罚金的情形
一、可判处罚金的情形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 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的、具体的事件所做的能直接改变被管理者权利与义务的行为。其特点是对象特定化、具体化,是对某一个具体的事件或者具体的人所做的处理,效力指向特定具体事件或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体行政行为往往是对已经存在的现象或情况做的处理;特别是,具体行政行为对被管理者的权利义务的影响产生直接影响。
·
行政判决书(再审行政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100 (××××)×行再字第××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此项不写)。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
·
拆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按行政诉讼庭审的程序,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受理裁决是否属于被诉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裁决是否拥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即证据;裁决程序是否合法;裁决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得当。1、职权范围: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占土地性质的不同,即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拆迁裁决机关应分别是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因此,如果在审判时发现裁决
·
对于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能不能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
犯罪分子没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所谓案件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案件的特殊性,如涉及到政治、外交等因素。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案件,即使犯罪分子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是对减轻处罚的特殊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如果对于不具
·
房屋拆迁的民事和行政诉讼
一、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问题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法复〔19
·
自首的法定从宽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可以看出,对确定为自首的被告人,法院在对其量刑时有四种法定的裁量方式: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或不从宽处罚。笔者认为,我国刑法对自首的犯罪分子的法定从宽处罚幅度规定得过宽,与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不相符合,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
·
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损失可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其他规定有: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的第4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2007年1
·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的合并受理
由于房屋拆迁许可行政行为是一种复合的行政行为,如果拆迁许可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拆迁许可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只受理对拆迁许可行为的起诉。如果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拆迁许可行政行为的某一个前置行政程序同时提起诉讼的,应当另行起诉,因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同,且适用的行政程序和法律、法规、规章也不一样,所
·
医疗事故中的行政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以上的三条
·
行政复议申请书案例一
申请人李xx,男,汉族,1973年12月21日出生,。 被申请人xxx委员会,地址: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主任。 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xx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苏发改【XX】xx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2011年10月19日,申请人知悉,被申请人于XX年9
·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上海同乐坊行政诉讼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法律咨询,代理同乐坊行政诉讼案件,为您解决同乐坊行政诉讼法律纠纷。
上海同乐坊行政诉讼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同乐坊行政诉讼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