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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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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工伤定残后与单位解除合同
工伤定残后与单位解除合同,工伤医疗费怎么办/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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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负责我的医药费,1、先报警处理;2、若你的伤构成轻
1、先报警处理;2、若你的伤构成轻,对方的行为还构成故意伤害罪;3、所有的赔偿费用由打人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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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赔偿,我儿子在校被同学打伤现在医院治疗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儿子在校被同学打伤现在医院治疗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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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尸检,医疗行为不作为应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未做尸检,医疗行为不作为应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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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事故医疗费用应该怎么解决san
请问事故医疗费用应该怎么解决divclass="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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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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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冤狱致残能申请赔偿吗?
当时的判决书和误判平反书都有,我们应该找什么部门呢??好好的人成了精神病人,10年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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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不算能不能鉴定为医疗事故
肱骨骨折第一次手术根本没接好(第一次手术似乎钢板)导致七个月的时候已经骨不连了(一次手术后效果不太好还落里一个钉尖)医院又做了第二手术把钢板取出来了做的外固定。我想知道的是(算不算能不能鉴定为医疗事故)谢谢两到三年不能干重活现在已经骨质疏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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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入编制后,以前10年工龄被清零,做法合法吗?
我是宝应县一名乡镇卫生院的护士,1985年开始从事护理工作,1995年转为一体两制职工,有了正式编制,缴纳事业保险。今年即将退休,办理退休手续时,被告知工龄从1995年入编起算。这样一来,我以前10多年的工龄就被清零了,严重影响我退休后的待遇。请问人社局这种做法合法吗?我想打官司,该怎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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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因为生孩子 刨腹产大出血 是不是医疗事故
老婆因为生孩子刨腹产大出血是不是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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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后的赔偿,我给个人打工摔伤啦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和右踝骨骨折马上就要做手术医疗
我给个人打工摔伤啦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和右踝骨骨折马上就要做手术医疗费他全管我是靠打工生存的手术后恢复的一段时间我怎么要求其他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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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96参加工作,烧伤面部,为6级伤残,之后一直休工伤假至今,厂里201510
我1996参加工作,烧伤面部,为6级伤残,之后一直休工伤假至今,厂里201510月宣布破产,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补偿款
上海同乐坊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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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医疗风险管理
1医疗护理业务工作方面。①促进院、科两级专业技术责任制度;②实施临床程序守则以减少不同单位临床做法上的差异;③实施急症分流制度;④制定药物使用安全手册,药物标签自动化,出版药物新知识,提高医务人员对药物事故的警觉性;⑤减轻一线医护人员工作量,加强对临床部门的业务支援;⑥统一医疗记录表格;制订医疗记录管理标准及手册;⑦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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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纠纷
医疗损害纠纷主要指医疗故意行为、无明确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侵害行为以及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确实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并且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依据民法通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医疗故意行为主要表现有: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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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否还有义务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社会保险法》第39条第3款明确规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该规定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作为工伤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并未将合同解除方式与原因作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的规定,工伤职工仅在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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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双方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应如何?
1、工伤多次复发尚未痊愈的劳动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满时终止.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劳动者可依法主张恢复劳动关系,享受相关工伤待遇.2、所谓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一般为3个月到24个月,以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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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1.总则 1.1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基础,结合我省法医检案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残疾的鉴定提供依据。 1.2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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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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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协议书
甲方:××××××××医院 乙方(患方):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住院号: 患者 于 年 月 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⑴ ⑵ 。住院 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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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
“责任程度”即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比重,也是医疗过失行为与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法律因果关系,它是条例中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应考虑的三个因素之一。 医疗活动是一种非常复杂的过程,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因果关系既有一因一果的简单情形,也有一因多果、多因一果,甚至多因多果的复杂情形。国际卫生组织曾将造成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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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常见问题
1、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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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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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具备的条件
保外就医是一种监外执行刑罚的法律制度,是对在服刑期间确有严重疾病的罪犯经批准取保在监所外医治的一种临时性措施。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适用保外就医的条件有:一是保外就医的人必须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二是身体患有严重疾病,在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治疗无效的,老年犯中身体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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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中的行政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以上的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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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及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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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清算罪
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擅自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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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考试罪
代替考试罪,俗称“代考”或“替考”,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新增加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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