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上海法院
上海仲裁
上海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外高桥保税区行政诉讼律师
外高桥保税区行政诉讼律师
外高桥保税区行政诉讼律师
外高桥保税区行政诉讼律师
联系电话
>>
13052261268
(上海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律师)
18667830319
(上海律师)
18501561386
(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行政诉讼律师
>>
黄浦区行政诉讼律师
奉贤区行政诉讼律师
青浦区行政诉讼律师
崇明区行政诉讼律师
徐汇区行政诉讼律师
长宁区行政诉讼律师
静安区行政诉讼律师
普陀区行政诉讼律师
虹口区行政诉讼律师
杨浦区行政诉讼律师
宝山区行政诉讼律师
闵行区行政诉讼律师
嘉定区行政诉讼律师
浦东新区行政诉讼律师
金山区行政诉讼律师
松江区行政诉讼律师
上海律师导航
>>
黄浦区律师
奉贤区律师
青浦区律师
崇明区律师
徐汇区律师
长宁区律师
静安区律师
普陀区律师
虹口区律师
杨浦区律师
宝山区律师
闵行区律师
嘉定区律师
浦东新区律师
金山区律师
松江区律师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行政诉讼律师标签
>>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行政律师,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行政诉讼律师,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国家赔偿律师,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行政许可律师,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行政处罚律师,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民告官律师,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行政法律师,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行政复议律师,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经济犯罪律师
,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您的位置:
首页
>
外高桥保税区
> 外高桥保税区行政诉讼律师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行政诉讼律师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行政诉讼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法律咨询,代理外高桥保税区行政诉讼案件,为您解决外高桥保税区行政诉讼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说法成立吗,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书与裁决日期不符
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书与裁决日期不符,说是笔下误,说法成立吗
·
寻找公益律师打行政诉讼官司,为社会传播正能量
农民在自家宅基地拆旧危房翻建新房,被镇政府文件“必须得到四邻同意方可申报”的条件所限制,因与邻居原有过节很深,私下多次协商没能够与其达成和解,村委会借故四邻未能全部签字为由拒绝申报批准,申请人“宅基地使用权”被四邻和镇政府文件给限制并侵犯而无法正常行使。经过一年的上访、等待镇政府的漫长过程中,镇政府的不作为和邻居的强势,未能得到解决。权利申请人依法向区政府法
·
行政诉讼。北流独石湖公园要建设大型垃圾中转站
行政诉讼。北流独石湖公园要建设大型垃圾中转站
·
行政拘留,您好!会有一定影响
您好!会有一定影响。
·
今天在**火车站对面路不熟转弯过去才发现逆行了,会怎么处罚
今天在**火车站对面路不熟转弯过去才发现逆行了,会怎么处罚
·
你好,昨天我撞车了,有急事走了,第二天交警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处理,这样算不算逃逸呢?怎么处罚,可以私
你好,昨天我撞车了,有急事走了,第二天交警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处理,这样算不算逃逸呢?怎么处罚,可以私了吗
·
这个规定两项处罚措施能同时施行么?
“合同期满借款人不能按时向出借人归还贷款本息的,应当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及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十五的逾期利息。”这个规定两项处罚措施能同时施行么?
·
短期行政拘留可否探视?,被行政拘留5天可否探视?需要怎么做才能探视?
被行政拘留5天可否探视?需要怎么做才能探视?
·
高律师请问行政诉讼可以帮忙吗?
高律师请问行政诉讼可以帮忙吗?
·
早婚早育处罚后上户口怎么还要钱
我们就是早婚早育拿罚款那会他们说领了结婚证就能上户口可是到现在上户口派出所还叫我们拿钱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啊
·
接受街道办事处委托从事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委员会是行政
接受街道办事处委托从事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委员会是行政
·
我们村里森林路被村民破坏该怎么处罚要负担什么罪名
我们村里森林路被村民破坏该怎么处罚要负担什么罪名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行政诉讼律师热线:18516500148
行政诉讼法律知识:
·
行政裁定书(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申请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3 (××××)×行×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地址)。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原告×××不服××××(行政机关名称)××××年
·
对累犯从重处罚的原理
1、人身危险性说 该说认为,累犯与初犯相比,其在客观上造成的危害并无不同,因而从社会危害性上无从说明累犯从重处罚的根据;累犯者在初次犯罪接受刑罚后,国家和社会期待其能有所悔改,改恶向善,然而竟然违背了社会期待再次犯罪,充分说明累犯者较初犯者具有更强的人身危险性,基于特别预防的原理,自然规定较严重的法律后果。
·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 本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
·
行政判决书(再审行政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100 (××××)×行再字第××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此项不写)。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
·
不应当撤销的行政许可情形
1,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不予撤销。撤销行政许可,就意味着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等活动应当随之停止,否则,其行为即构成违法。 通常说来,对于有违法情形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予以撤销,并责令被许可人立即停止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等活动,这既是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
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的、具体的事件所做的能直接改变被管理者权利与义务的行为。其特点是对象特定化、具体化,是对某一个具体的事件或者具体的人所做的处理,效力指向特定具体事件或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体行政行为往往是对已经存在的现象或情况做的处理;特别是,具体行政行为对被管理者的权利义务的影响产生直接影响。
·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20条新政
放宽市场准入,行业非禁即入 第一条积极推进平等准入,坚决打破阻碍或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玻璃门'现象,真正做到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均允许企业平等进入;对集贸市场、汽车销售、清算事务所等不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设立法定条件的,均允许登记。 &
·
行政裁定书(提起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101 (××××)×行监字第××号 原告(或上诉人)×××与被告(或被上诉人)×××……(写明案由)一案,本院(或××××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行×字第××号行政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现向本院提出申诉。(未申诉的不写此句)。 本院经复查认为,
·
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
·
如何把握和处理好免予处罚的刑事案件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是我国刑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根据刑法总则,规定,免予刑事处罚主要需具备如下条件:
·
企业法律顾问谈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其特征是:(1)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许可是一种采用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的要式行为;(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
·
对于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能不能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
犯罪分子没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所谓案件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案件的特殊性,如涉及到政治、外交等因素。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案件,即使犯罪分子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是对减轻处罚的特殊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如果对于不具
·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是指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八条对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原来的“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罪名,确定了本罪名。
·
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行政诉讼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法律咨询,代理外高桥保税区行政诉讼案件,为您解决外高桥保税区行政诉讼法律纠纷。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行政诉讼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行政诉讼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