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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关于离婚夫妻,债务纠纷,周五早上过来找你资询,并采取何错失,
  关于离婚夫妻,债务纠纷,周五早上过来找你资询,并采取何错失,到时面谈,

·集体土地转让到个人土地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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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中途收回用益物权所剩债权如何计算

·恶意隐瞒债务 躲避债主
  律师您好 有个单位(通过隐瞒债务)T通过法院把厂转给第三者 恶意逃避债务
    广大债主 可以联名上诉吗




·债权债务问题
  债权债务问题

·债权债务纠纷(快过两年诉讼有效期)
  我家在浙江,是个体经营户,生产了一批货(锁具)卖给泰州一家私营小企业,第一批货在2013年6月17日签了对账单,对方付了一部分款项,第二批货因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对方拒绝结账,只有一张物流单作为凭证,余下的款项(包括第一批货余款,少于五万)对方都拒绝支付,也拒绝退货。去要了几次债,对方都不肯支付,也不肯解决问题。眼看快过两年诉讼有效期了,不知道有什么措施可以延

·因债务纠纷留宿于当事人家中属于非法入住?
  因债务纠纷留宿于当事人家中属于非法入住?/p>

·债务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办?
  为办事托人找关系送了20万,现在事没有办成,想退钱,对方不退,还夸口没有证据起诉不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报案会立案吗?算不算数额巨大?可以提起诉讼吗?对了是不是我可以进行录音?好像非法录音不被采纳为证据,怎样才不是非法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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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和朋友开店,朋友之前说他个人把店转让出去,我投资的钱他私下给我,都两年了现在钱也不给,当时转让我都不在现场,有合伙时签的合同

·老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外债,也没有用到家庭上,离婚后我需要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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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把车抵押了私人借贷,一时没去赎回,债主把我车单黑车给卖了。车主名义还是我,我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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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专指债务人而言,其撤销权效力的产生源于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讨债技巧—走为上催款兵法
      应用“走为上催款兵法”的关键是善于“走”。“走”的表现首先是半途而止,激流勇退,而敢于半途而止,激流勇退,是需要胆识、魄力和智慧的。  遇上难讨难缠之债,催讨清欠无望之时,应该当机立断,暂且放弃债权,从纷繁复杂的债务链中抽身而出,集中精力,寻找时机,再次出击。  走为上,指敌我力量悬殊的不利形势下,采取有计划的主动撤退


  • ·巧妙追债方法
      要追债,首先要了解怎样逃债。职业无贵贱,逃债有高低。现代著名的企业家,很多都是逃债的专家。有的逃得高明,逃得专业,就算是赖掉大部分债款,人家可能还要感恩戴德,感谢你还了钱,珠海巨人集团就是这类的典型,这也是逃债的最高境界;另有一类是属于“狸猫换太子”型的,对于你送的货,让企业员工去签收,过一段时间把那人解雇了,你找上门


  • ·在哪些情形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这是指债权人能够并且有义务受领给付,却无理由地不予受领。但必须是债务人现实地提出了给付,个别情况下是以言词提出给付。如果债务人未现实地提出给付(包括允许以言词提出给付),则不构成提存原因。 &nb


  •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多数人之债,根据各方当事人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间的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区分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法律意义主要在于:按份之债的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债权或债务各自是独立的,相互间没有连带关系;而连带之债的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的权利或义务是连带的。在按份之债中,任一


  • ·夫妻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该约定有效吗?
      1、(一)债务属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的。婚姻法规定的个人债务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欠的债务:(3)夫妻一


  • ·讨债技巧—杀一儆百催款兵法
      在催款活动中,具体运用“杀一儆百“这一兵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明确此计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在数量上,当债权人面临的债务人不止一个而是有好些个,而债权人又没必要、没时间精力一一去对付他们时,这时可以考虑使用杀一儆百兵法。  应该选择好这个要杀的“一”。  选准这个“一”非常必要。选准了,确可以起到威慑


  •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档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档案的灭失、毁损往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


  • ·外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公司法》对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对外转让,要求必须征得半数股东的同意。而与此不同的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法)则明确规定,股东一方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同意。这一规定不仅针对外商投资企业中中方投资


  • ·债的发生原因
      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它包括以下几种:    一、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它产生债的关系,是合同债。合同是产生债的最常见的最重要的原因。    二、缔约上的过失    缔约上的过失


  • ·专利转让合同
      按照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同时,合同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进出口合同和专利、专利申请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专利法明确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因此,专利权转让合同应当按照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否则专利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按照合同法的


  • ·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然夺取或者损坏灭失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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