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上海法院
上海仲裁
上海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吴淞海商海事律师
吴淞海商海事律师
吴淞海商海事律师
吴淞海商海事律师
联系电话
>>
13052261268
(上海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律师)
18667830319
(上海律师)
18501561386
(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吴淞海商海事律师
>>
黄浦区海商海事律师
奉贤区海商海事律师
青浦区海商海事律师
崇明区海商海事律师
徐汇区海商海事律师
长宁区海商海事律师
静安区海商海事律师
普陀区海商海事律师
虹口区海商海事律师
杨浦区海商海事律师
宝山区海商海事律师
闵行区海商海事律师
嘉定区海商海事律师
浦东新区海商海事律师
金山区海商海事律师
松江区海商海事律师
上海律师导航
>>
黄浦区律师
奉贤区律师
青浦区律师
崇明区律师
徐汇区律师
长宁区律师
静安区律师
普陀区律师
虹口区律师
杨浦区律师
宝山区律师
闵行区律师
嘉定区律师
浦东新区律师
金山区律师
松江区律师
上海吴淞海商海事律师标签
>>
上海吴淞海事律师,上海吴淞海商律师,上海吴淞海商海事律师,上海吴淞涉外仲裁律师,海商,海事,运输合同,船舶碰撞,海事索赔,
上海吴淞经济犯罪律师
,
上海吴淞房产纠纷律师
,
上海吴淞刑事辩护律师
,
上海吴淞合同协议律师
相关领域
>>
您的位置:
首页
>
吴淞
> 吴淞海商海事律师
上海吴淞海商海事律师
上海吴淞海商海事律师解答海商,海事,运输合同,船舶碰撞,海事索赔法律咨询,代理吴淞海商海事案件,为您解决吴淞海商海事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海商海事法律咨询:
·
南村沽河新城拖欠我运费一个礼拜一直没给
南村沽河新城拖欠我运费一个礼拜一直没给.
·
我是河南人;现在广东打工;在网上认识一女;是江苏省盱眙县人,
我是河南人;现在广东打工;在网上认识一女;是江苏省盱眙县人,现在联系不上了借我7万元;怎么挽回’婚姻受骗,
·
陈律师,你发过律师函吗?河南的
陈律师,你发过律师函吗?河南的
·
在河南安阳给小孩上户口时可以直接改名字吗,我小孩医疗保险和医疗接种本上名字和出生
在河南安阳给小孩上户口时可以直接改名字吗,我小孩医疗保险和医疗接种本上名字和出生证明不一样,想把出生证明的名字写成真用名
·
请问监狱中有商河的马学刚在服刑吗?
请问监狱中有商河的马学刚在服刑吗?
·
我老公在广西贵港被河南漯河市公安局带走调查,请问我们家属为什
我老公在广西贵港被河南漯河市公安局带走调查,请问我们家属为什么没有通知?而且听说已经进了看守所,为什么我们家属一点通知都没有,这些情况还是报警了才知道
·
船上大副保管备用金3万元,离职后未交接返还7600元,请问可
船上大副保管备用金3万元,离职后未交接返还7600元,请问可以到海事法院起诉返还吗?
·
你好,我2018月份在河南永城买的货车营运证019元月份新闻上说营运证取消了,运政上能退
·
我经人介绍给一河南人做驾驶员,正月十五上的车至今有九个月了,起初我提出鉴定一份合
您好!我经人介绍给一河南人做驾驶员,正月十五上的车至今有九个月了,起初我提出鉴定一份合同但对方说不用*烦,只须压一个月工资防止我中途退出于是我们口头协议五千一月另包生活一千五,可中途对方总是故意找事闹的很不愉快,我提出终止他就要扣一个月工钱,我只好坚持干只到有一天他找借囗说要推迟几天发工钱就这样一推就是二个月都不发工资了,我跟他理论他确说我把他的车磨损了反叫
·
员工渡河公司该如何解决
劳动纪律里面有一条写明
5、厂区内任何时间严禁*博,违者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除名。
但是员工在午休期间在场外附近的小店里面*博,却坚持称休息时间是他的自由,且只是娱乐消遣,公司开除他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该怎么做呢?
·
车船税,我的东莞户1,我的东莞户1。98吨货车,整备质量349
我的东莞户1。98吨货车,整备质量3490KG,请问车船税是多少钱?
·
河间一朋友借我23万一直都没还,想起诉他,我人在北京,想委托
河间一朋友借我23万一直都没还,想起诉他,我人在北京,想委托河间律师
上海吴淞海商海事律师热线:18516500148
海商海事法律知识:
·
船员如何追讨劳动报酬?
由于船员职业的特殊性,实践中的很多船员都是作为外派船员被派遣到外籍船舶上工作,一个船员在派上船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众多的船员中介机构,外派船员有时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应当向谁要求支付工资,这就增加了船员索取劳动报酬的难度。在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况下,船员首先要做的就是厘清自己的劳动关系到底是与谁建立的。如果是与船公司直接
·
包船运输合同
托运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船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____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吨船舶一艘,船名__,编号__,船舶有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港运至__港__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包
·
船舶挂靠企业有刑事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船舶挂靠经营的责任是由实际控制的挂靠人承担,与挂靠企业以及他们负责人等没有任何的关系,更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其实,在我国刑法中单位构成犯罪的罪名不少,而在这些单位构成犯罪的罪名中,与船舶经营主要是运输相关的也不少,并且很有可能是在挂靠经营中,挂靠企业无意中就帮助挂靠人实施了。比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
·
船舶拍卖价款的分配顺序
海事法院拍卖、变卖船舶所得价款及其利息,先行拨付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费用后,依法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一)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二)由船舶留置权担保的海事请求;(三)由船舶抵押权担保的海事请求;(四)与被拍卖、变卖船舶有关的其他海事请求。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
·
申请扣押船舶需要提供担保吗?
海事请求人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应当责令其提供担保。但因船员劳务合同、海上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申请扣押船舶,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海事法院受理海事请求保全申请,可以责令海事请求人提供担保,海事请求人不提供的,驳回其申请。对于哪些情况必须提供担保,哪些情况下可以不需要担保
·
船东对船员责任保险条款
本保险为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附加险,并适用于沿海内河渔船保险。一、保险责任保险船舶在航行运输或停泊中船上在岗船员发生死亡或伤残,根据劳动合同或法律,依法应由船东(被保险人)对船员承担的医疗费、住院费和伤残、死亡补偿费,保险人负责赔偿。二、除外责任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或核子辐射所致船员的伤残或死亡。2.殴
·
船长、高级船员、船员是指哪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船员,是指依照规定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船长,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船长任职资格,负责管理和指挥船舶的人员南京律师网。高级船员,是指依照规定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通信人员以及其他在船舶上任职的高级
·
船员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船员又称海员,包括驾驶部的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水手和舵工等;轮机部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机员、机匠长、机匠等;电信部的报务主任、报务员;事物部的管事、大厨、服务员、船医以及服务于船舶的人员等,全船由船长总负责。根据《海商法》和《船员条例》的规定
·
船舶发生碰撞后,船舶挂靠企业的责任
如果挂靠经营船舶发生碰撞,导致港航设施设备、桥梁、第三方船舶、人员等损害,海事部门在出具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报告时,通常是依据登记来记载事故船舶的权属情况并作出责任认定和划分。在司法裁判过程中,挂靠企业通常会追加挂靠人作为共同被告,在裁判中,裁判由谁承担责任,依据的是主要原则是对挂靠船舶的控制和利益支配原则。故,挂
·
船舶办理抵(质)押登记部门、依据、流程、材料
登记部门:海事局(小型船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渔业船舶) 法律依据:《海商法》第12条《船舶登记条例》第6条、第20-24条《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4条 办理流程及材料:对20吨以上(20吨以下的参照办理)的船舶设定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1、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
·
涉外渔船船员外派劳务合同是否应认定为劳务派遣合同?
1、对外劳务合作实行行政许可,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经营公司)应当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从事涉外劳务的企业,要经中国商务部批准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境外雇主必须是外籍,也就是一方主体必须涉外。而《劳动合同法》对境内劳动派遣企业只是注册资金50万的要求,并且规定企业为境内企业。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看该企业是否具备
·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到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者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
欺诈发行证券罪
欺诈发行证券罪,刑法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是指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非法出售或者私自赠送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是指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毒种、菌种扩散,后果严重的行为。
上海吴淞海商海事律师解答海商,海事,运输合同,船舶碰撞,海事索赔法律咨询,代理吴淞海商海事案件,为您解决吴淞海商海事法律纠纷。
上海吴淞海商海事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吴淞海商海事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