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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委托授权劳动争议仲裁,委托授权劳动争议仲裁的委托书只签字不行吗?还必须要按手印吗
  委托授权劳动争议仲裁的委托书只签字不行吗?还必须要按手印吗??

·我在上班时下楼崴脚了,算工伤吗
  我在上班出门下楼时,崴脚了,算工伤吗?

·这是几级工伤,鼻子粉碎性骨折
  鼻子粉碎性骨折,嘴巴穿透,牙齿掉了一颗,胳膊上划了一道口子,封了12针。

·法律求助请问我工伤工资怎么?
  法律求助请问我工伤工资怎么?

·工厂未注册,发生工伤怎么办
  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右手小手指完全截除,医生说是八级伤残,工厂末注册,劳动局不给处理,找工厂工厂只赔三万五多了不出怎么办

·该获得怎样的工伤赔偿呢,我是一名大学生我爸爸在上班时间受伤了挖煤时左腿受伤
  我是一名大学生我爸爸在上班时间受伤了挖煤时左腿受伤,主血管断了做了手术像我爸爸的这种情况,该获得怎样的工伤赔偿呢

·你好 我额头上被玻璃刺缝了7针算几级工伤
  你好我额头上被玻璃刺缝了7针算几级工伤

·我弟弟家婆妈在摘茶叶下午下班途中突然晕倒抢救无效死亡,算工伤
  我弟弟家婆妈在摘茶叶下午下班途中突然晕倒抢救无效死亡,算工伤吗。要请你帮忙

·孔律师你好:有个劳动纠纷想申请劳动仲裁。
  孔律师你好:有个劳动纠纷想申请劳动仲裁。

·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撞伤,可以算工伤吗?
  下班路上,自己骑自行车摔伤,不知道能不能申请工伤

·17.6X工伤 急急 联系
  17.6X工伤急急急联divclass="w990mamt20

·有事实劳务关系证明,没有劳务合同,能否做工伤鉴定??
  有事实劳务关系证明,没有劳务合同,能否做工伤鉴定??

上海吴淞炮台湾湿地森林公园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负伤、致残、致死,使本人及其家属丧失工资收入,生活难以维持,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工伤保险为什么从企业保险转变为社会保险?   答:(1)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nb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工伤职工已享受过停工留薪期,是否还能休带薪年休假?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其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在身体恢复期间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年休假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带薪连续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


  • ·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由于不具备企业的主体资格因而不能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诉人,只能成为民事案件的被告,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


  •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件及证据材料?
      因为变更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跟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为维护劳动权益,劳动者可以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如果跟对方协商、调解甚至投诉等都不能解决,并且争议较大,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这时候就要确定劳动仲裁的证据材料。  实际中,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收集以下的证据材料


  • ·职工工作时间串岗受伤是否属于在工作场所内受伤而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场所”,是指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例如职工所在的车间,而不是指职工本人具体的工作岗位。职工“串岗”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伤害的,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即符合上述工伤认定条件,“串岗”


  • ·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丧失获得法院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即丧失获得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短期诉讼


  • ·仲裁保全担保书
      【格式一】仲裁保全担保书(由申请人自己提供保证)××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8条之规定,我(单位)已向你会提出仲裁保全措施申请,请求你会提交人民法院对被申请单位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       万元(或查封、扣押有关财物)的保全措施,以切实能够保护我单位合法权益的实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已于2015年6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2015年6月29日法释〔2015〕1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 ·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否还有义务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社会保险法》第39条第3款明确规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该规定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作为工伤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并未将合同解除方式与原因作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的规定,工伤职工仅在丧


  • ·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可以得知,只有实体权利受到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主张权利时才适用仲裁时效制度。而确认劳动关系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职权范围内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裁决,是对


  • ·职工工伤(职业病)的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一、市属以上(含市属)企业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以便掌握事故发生情况;   二、企业自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15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职业病)申报登记。如有特殊情况,申报期可延长至30日;[南京律师网www.njLawyer.cn]  


  • ·走私假币罪
      走私假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督﹑管理﹑非法运输﹑携带﹑邮寄伪造的货币出入境内的行为‌。伪造的货币即假币,假币是指仿造真币的用纸大小﹑图案﹑文字﹑颜色﹑票面值﹑设定编号而制造的假货币‌。 假货币包括伪造的任何国家或者地区的货币,尤以可自由兑换币为伪造的对象。‌ 走私假币罪的认定,是看其非法运输﹑携带﹑邮寄的货币是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上述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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