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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何律师,你好,我伸请劳动仲裁,一般律师费用是多少钱,多长时间
  何律师,你好,我伸请劳动仲裁,一般律师费用是多少钱,多长时间可以拿到补偿金。

·七级工伤赔偿
  我爸在工作时左手大拇指被切掉一节,经鉴定评为七级伤残,我爸今年46岁,工资单上的工资是2000,实际是3000,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赔偿多少啊

·发咨询,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农名工工伤赔san div
  工作期间,右手无名指被电力设备造成骨折,如何获得工伤赔divclass="w990mamt20

·工伤认定下来了为8及能赔多少钱
  工伤认定下来了为8及能赔多少钱

·魏律师你好。我也姓魏。我在厂里受了工伤。不懂法律劳动法也受到
  魏律师你好。我也姓魏。我在厂里受了工伤。不懂法律劳动法也受到厂里的蒙骗。因为是我主动辞职。所以说我现在是九级残废,只能拿到4万多块钱。厂里边也不愿意搭理我,我想请你帮助我怎样才能拿回我所得到的残疾费。我现在三个手指头无法干活,三个小孩都由我一个人承担,我现在非常困难,想请求你的帮助。

·邱律师:申请工伤鉴定律师能给采证代理申报吗?
  邱律师:申请工伤鉴定律师能给采证代理申报吗?

·请问办理劳动仲裁吗?
  请问办理劳动仲裁吗?

·我哥于2014工伤死亡单位给我哥赔偿金
  我哥于2014工伤死亡单位给我哥赔偿金81万人民币,这钱嫂子拿了不给我父母,我们该怎么办?嫂子还把钱转移到别的账户上,这钱我们还要的回来吗?我哥有一个儿子,这81万我父母应该拿多少啊?。

·员工在上班时间摔倒发生脑出血死亡,算工伤吗?
  我老公在上班时间晕倒 抢救到医院11天后死亡,人社局鉴定不是工伤,现在公司不给处理办法,请帮忙分析一下我该怎么办

·领取工伤一次性赔尝金,必须要辞职,停保吗,用人单位辞退和本人辞职,所领赔尝金有什
  领取工伤一次性赔尝金,必须要辞职,停保吗,用人单位辞退和本人辞职,所领赔尝金有什么区别?

·瓦工工伤没签合同,没交保险,老板只提医疗费
  2015.05.12 下午4点左右,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格林豪泰宾馆内部装修,瓦工 上班时,脚手架滑落, 工伤 左髌骨骨折。没签合同,没交保险,老板只提医疗费,这种受伤医生说要休养一年,那我这一年的收入没有了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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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仲裁反申请书
      反申请人(本案被申请人):××市××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总经理委托代理人:B           ××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反申请人(本案申请人):××经贸公司


  • ·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
      单位认为,虽然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但是因自身身体素质引起,与其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无关,不属于工伤范围。律师认为,在工伤认定上有一个特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下,视同工伤处理。此案中,不应该被认定为工伤,他不是突发疾病死亡


  • ·高温作业中暑可享工伤
          一些职业病防治医院职业病科工作人员称,多数人都认为中暑是身体差等原因,没往工伤上想,所以每年在职业病所“挂号”的中暑患者很少。中暑职工如果要申请工伤并不是一个部门说了算。在高温环境下劳动引发的中暑,如果要享受工伤待遇,须通过四步走:1、申请职业病诊断;2、申请工伤认定;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4、申请工伤


  • ·在工伤认定纠纷中,如何正确把握“上下班途中”这一概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六条规定: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最


  • ·关于工伤医疗期及待遇常见问题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


  •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05年1月24日经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梁保华二OO五年二月三日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变更是否影响工伤责任承担?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发生变更,只是其内部的组织结构发生了变化,并不影响企业对外民事责任的承担。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现在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如果以争议的事件发生在其接手之前为由,主张不对劳动者承担用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已于2015年6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2015年6月29日法释〔2015〕1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负伤、致残、致死,使本人及其家属丧失工资收入,生活难以维持,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工伤保险为什么从企业保险转变为社会保险?   答:(1)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nb


  • ·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异同
          一、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不同的。    人事争议仲裁主要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按照国家规定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工资、辞职、辞退、履行聘(任)用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包括虽没有签订书面


  •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否赔偿损失?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依法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系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时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


  • ·辞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非法剥夺劳动者权益,如要求劳动者超时加班加点,或者少发工资、不发加班费,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为避免失去工作,有些劳动者不敢反抗继续工作。等到提出辞职时,双方又因为这个产生劳动纠纷,那么可能会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时候就要确定仲裁时效。  按规定,劳动者知道自己劳动权益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就要向劳动仲裁


  • ·隐瞒、谎报军情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九条新增加的罪名。

    ·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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