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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医院乱收费,欺骗病患,误导强制消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中医院,收了中药换药费,出院后不给换了,清单写了16次,只换了1次,说是别的费用,问医生什么费用,却说不上来,明明医生出院时说隔二天换药?还有我吃药和饭有一段时间,还强行抽血做血清检查,我又不做手术,这是不是强制消费?

·想问一21日晚上不小心铁屑弄伤角膜,元月上午去市医院就诊,医生说铁屑生锈刮不尽,以后估
  想问一21日晚上不小心铁屑弄伤角膜,元月上午去市医院就诊,医生说铁屑生锈刮不尽,以后估

·我没有医保卡怎么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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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的非医保是不是由肇事方自行承san
  10%的非医保是不是由肇事方自行承divclass="w990mamt20

·请求帮助:9级伤残怎样赔偿
  我妈是南京江宁人,今年实际年龄63岁,但身份证上的年龄是67岁,跟邻村的包工头在其承包的园林公司修路的项目中摔的大腿骨股骨颈折断,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医药费共用去5万7千元,是包工头给的,他说给我们一万元赔偿,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可以争取多少赔偿金呀?

·我是工伤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为什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沒有?合肥市一次性
  我是工伤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为什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沒有?请问合肥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谁支付

· 有这个说法吗,我怀孕前3个月先兆流产但是医院开诊断全是给我开的半个月的休息单位
  我怀孕前3个月先兆流产但是医院开诊断全是给我开的半个月的休息单位说开半个月的不可以只能拿一个月的诊断有这个说法吗医生开的是先兆流产写的休息2周到期了医生又给我开了2周就这样开一共开了2个月的

·工伤补偿(伤残鉴定),本人是在某一国企工作,但是合同工,不是正
  本人是在某一国企工作,但是合同工,不是正适员工,在一工地工作时(质检员)受伤,其脸上臃肿并打破一10mm的伤口(左眼下3公分处);内唇臃肿,并破裂一20mm伤口;打断两颗上门牙及打缺两科下门牙。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评上十级伤残不?

·听人说医疗纠纷可以向卫生部申请五省专家鉴定,不知道这个鉴定是怎么回事san
  听人说医疗纠纷可以向卫生部申请五省专家鉴定,不知道这个鉴定是怎么回事,希望有知道的律师详细说说divclass="w990mamt20

·您好:本人在工地干活不小心把大姆关节给挤伤了,去医院检查拍片显示没有什么大碍,过了一周还是疼,去复查
  您好:本人在工地干活不小心把大姆关节给挤伤了,去医院检查拍片显示没有什么大碍,过了一周还是疼,去复查

·吴律师,你好!咨询一下,我被四个打了!现在人在医院怎么办?
  吴律师,你好!咨询一下,我被四个打了!现在人在医院怎么办?

·工伤伤残要多久才可以鉴定?
  工伤伤残要多久才可以鉴定?赔偿保险公司和工作单位要承担多少?在出院后先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才申请工伤鉴定在申请完之后直接可以做鉴定还是要等一定时间何什么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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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医疗诉讼策略
      在医疗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可以从三个层次设定防线进行抗辩。第一个层次,是否应承担责任,即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如果存在过失,是否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这是抗辩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防线,应当“严防死守”。如果经过鉴定等程序,该防线被攻破,医院则可以退守到第二道防线,从第二个层次进行抗辩,即责任程度。《医疗事故处理


  • ·什么是刑事医学鉴定?
      鉴定结论是诉讼中一种特殊的诉讼证据,它形成于案件发生之诉讼进行之中,是对案件部分事实作出的结论性意见。鉴定结论也是审查、判断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刑事医学鉴定是指依据法医学的专门知识和技术手段,用以检验死亡的时间、原因、伤害程度,造成损伤的部位和致伤的凶器种类,鉴别血型、遗传基因是否同一等专门性的问题。作为决定


  •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中已经由社会保险支付的部分可否向侵权人追偿?
      1、因交通事故侵权行为导致人身损害,涉及受害人、侵权人与社保部门。受害人因侵权行为主张赔偿医疗费,以及基于与社保部门存续医疗保险关系而报销医疗费,分属侵权法和社会保险法调整范畴,两者在效力上并不存在竞合冲突,故医疗保险垫付的医疗费用不能从损害赔偿中直接扣减,亦不能将此部分费用由侵权人赔偿给受害人。在社保中心未参加诉讼情况


  • ·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
      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属于临床医学鉴定的范畴。虽然医疗纠纷鉴定与医疗事故和人身伤害司法鉴定在鉴定内容、鉴定人等方面都有交叉,但是,仍存在较大差别。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后,规定了医疗事故处理的三种途径:一是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二是请求行政调解,三是通过诉讼由司法裁决解决。因此,在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


  •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1、司法鉴定的含义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1)广义上讲,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2)狭义上讲,法院委托非医学会组织的医疗过错鉴定为司法鉴定本站讨论的司法鉴定仅


  • ·实习医师有权写病历吗?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份证据是否有效,应从三个方面予以界定,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在医疗侵权诉讼案件中,对于医方提交的重要证据——病历的合法性与关联性,一般较少出现争议,而对于病历的真实性,医患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较多。  所谓证据的真实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一份病历作


  • ·工伤职工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  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与市劳


  • ·医药类合资合同
      目   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5)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责任  7)技术合作  8)场地使用  9)产品销售  10)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11)原料药的供应  12)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13)董事会  14)管理机构 


  •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医务人员,包括在医疗机构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士。当然也包括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个体医生。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要具有两个条件:一是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


  •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


  • ·残疾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


  • ·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
          宁司鉴协[2014]04号    关于印发《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的通知        各位理事、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对人体伤残鉴定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评定原则


  •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扰乱、冲击或者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行为。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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