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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法律咨询:
·弟弟拘留在无锡市看守所,不知在哪里?公安说是和修车铺合伙诈骗
  弟弟拘留在无锡市看守所,不知在哪里?公安说是和修车铺合伙诈骗保险公司的,骗保6000多,严重吗?多长时间男放出来?

·诈骗,您好:我还想问一下
  您好:我还想问一下,涉案金额是1万元左右,被定性为诈骗或偷窃或抢劫各应该为多久刑期?一个案件应该有几种定性?以前有案底谢谢!

·沈律师你好!本人因参与网上诈骗,案值115万元,已退款,现
  沈律师你好!本人因参与网上诈骗,案值1.15万元,已退款,现取保,越城区富盛派出所出具了从轻处罚证明书,请问:此案大概能怎样判,能否不起诉。

·常州德成案主犯罪李xx被定性为集资诈骗罪,诈骗金额达40多亿
  常州德成案主犯罪李xx被定性为集资诈骗罪,诈骗金额达40多亿元未兑付约11亿元,受害者5900余人,所追回的资金不足5000万元!常州市天宁法院一审量刑为15年以下,我们认为对李xx及同伙量极轻!我们要求省高院介入调查,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关于诈骗罪委托律师申诉控告
  事情经过:黄某和我母亲是恋*关系。黄某跟我母亲恋*期间,骗取我母亲信任,谎称自己是搞工程的,差一些钱,让我母亲借他。
    前后从2017年五月份开始借了现金6.5万元(3万是我母亲取现给他,另外是通过微信转账)之后把我母亲信用卡(交行信用卡)拿走,且知道密码,透支5万,另外20500取现分期还款,之后利用信


·一年前因网络诈骗被捕,被送往该看管所至今音讯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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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他人以售房唯由,诈取我七万块钱,我想你要以诈骗罪提起诉讼,还望张律师帮忙分析分析

·因公司诈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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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诈骗,我一朋友连续几次说家中有事借钱
  我一朋友连续几次说家中有事借钱,每次都用别人的电话打过来,每次都用别人的卡,收到钱后我和他联系都没有人接电话,最多发一短信说他是那人的朋友,他帮我联系,但都是没有音讯。请问我可以起诉他吗?可以起诉那几个持卡人和手机机主吗?他们这算团伙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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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介用房东名义诈骗钱,而且费用也根本不存在,房东能证明他根本没有收那个钱
现在中介说那费用就没交,他自己私吞了,意思就是中介费,我们前面已经交过中介费了,他满口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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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法律知识: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量刑标准
      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量刑标准(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


  • ·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立案标准、判刑依据(南京)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基准刑确定】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足5000元的,量刑基准为罚金刑、管制刑;5000元的,量刑基准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8000元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诈骗数额在8000元以上部分,每增加12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单位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辩护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辩护之无罪辩护:被告收受筹码的行为不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63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案案情,辩护人认为,要认定被告有罪,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构成要件:(1)被告收受筹码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被告收受筹码是否出于获得财物的故意;被告收受筹码是否有为他


  •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本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


  • ·贷款诈骗罪的辩护词
      1、贷款诈骗罪的辩护词(1)被告人高某主观上没有贷款诈骗的故意。刑法第193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从该条款看出,贷款诈骗罪主观上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本案被告人高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犯罪故意:被告人高某自身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主观故意。高某本人在历次笔录和当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确定我省诈骗犯罪数额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2011年7月26日苏高法[2011]370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我省执行诈骗公私财物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无罪辩护辩护人认为,就本案现有证据形成的法律事实,不能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就本案而言,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至少应当同时具备两点:一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票据诈骗罪
         一、概念及构成   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金融票据是可流通转让的信用支付


  • ·受贿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受贿罪的定义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


  • ·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一、诈骗罪之共同犯罪1、案情:张某早年与李某相识,李某从事以某某手段进行诈骗活动,后将此方法传授于张某某,张某伙同刘某、钱某、包某相继进行诈骗活动。与此同时李某也继续以团伙方式进行诈骗,共犯有南方人邢某、于某,东北的田某、赵某、韩某,此团伙在南方及东北常年多次作案。某某年四月案发。经公安机关侦查,侦查卷宗能够核实的是


  • ·网络诈骗犯罪情节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诈骗罪的犯罪情节的认定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网络诈骗犯罪情节进行认定时可以予以借鉴。  (一)我国司法解释中关于诈骗罪犯罪情节的认定  1.关于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司法解释中关于诈骗罪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方面是指诈骗数额20万元以上


  • ·贷款诈骗罪的认定
      贷款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l、“以非法右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


  •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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