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上海法院
上海仲裁
上海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杨行镇公司法务律师
杨行镇公司法务律师
杨行镇公司法务律师
杨行镇公司法务律师
联系电话
>>
13052261268
(上海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律师)
18667830319
(上海律师)
18501561386
(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杨行镇公司法务律师
>>
黄浦区公司法务律师
奉贤区公司法务律师
青浦区公司法务律师
崇明区公司法务律师
徐汇区公司法务律师
长宁区公司法务律师
静安区公司法务律师
普陀区公司法务律师
虹口区公司法务律师
杨浦区公司法务律师
宝山区公司法务律师
闵行区公司法务律师
嘉定区公司法务律师
浦东新区公司法务律师
金山区公司法务律师
松江区公司法务律师
上海律师导航
>>
黄浦区律师
奉贤区律师
青浦区律师
崇明区律师
徐汇区律师
长宁区律师
静安区律师
普陀区律师
虹口区律师
杨浦区律师
宝山区律师
闵行区律师
嘉定区律师
浦东新区律师
金山区律师
松江区律师
上海杨行镇公司法务律师标签
>>
上海杨行镇法律顾问,上海杨行镇企业法律顾问,上海杨行镇公司法律师,上海杨行镇公司收购律师,上海杨行镇经济律师,上海杨行镇股权转让律师,公司法,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司犯罪,中小企业服务,
上海杨行镇经济犯罪律师
,
上海杨行镇房产纠纷律师
,
上海杨行镇刑事辩护律师
相关领域
>>
您的位置:
首页
>
杨行镇
> 杨行镇公司法务律师
上海杨行镇公司法务律师
上海杨行镇公司法务律师解答公司法,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司犯罪,中小企业服务法律咨询,代理杨行镇公司法务案件,为您解决杨行镇公司法务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在厂子上班六未来签订劳动合
在厂子上班六未来签订劳动合
·
王律师你好,我是吴江盛泽盛利织物整理厂员工,我们在整理厂做了
王律师你好,我是吴江盛泽盛利织物整理厂员工,我们在整理厂做了近二十来年,整理厂破产了,你是管理人,对我们这么多员工给预怎么样的交待,我们对案子经过中院也是维持原判这是什么原因,劳动法规定破产了员工有经济补偿金的,我们还要继续上苏州xx讨个说法
·
拖欠工资怎么办?但是不知道工厂的厂名字,老板名字也不知道,有
拖欠工资怎么办?但是不知道工厂的厂名字,老板名字也不知道,有一张工资清单,但是没有老板签名。怎么办呢?有他们厂家的联系人电话。
·
盐城大丰花炮厂炸伤员工,如何索赔
本人奚兰,1985年进入大丰市花炮有限公司工作,年仅17岁的我在试用期满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成为了一名操作工,没有任何保险的工作了三年之久,1988年11月23日下午3时,花炮厂因违规操作,用铁质工具代替铜质工具,导致大规模爆炸,事故发生时,我年仅20岁,全身皮肤烧伤面积达95%,双手萎缩无法伸展,耳朵也炸没了,听力受到严重损伤,完全丧失了劳
·
我被诬陷贷款怎么办?我在工厂里买手机分期付款,20154月
我被诬陷贷款怎么办?我在工厂里买手机分期付款,20154月起,,,总额1799元,一个月还两百多,还了一个月我不在厂里做了,之后相关人员给我发通知我去还了两个月的钱,加起来还了3个月,然后到十月份通知我要还2890元,我找朋友借加上我的把钱还清了。现在20162月7日通知直接发家里说我贷款1799元,我没有贷过款,我怀疑这1799元,是我买手机分期付款这里制
·
我想申诉康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案
我想申诉康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案
·
一个股权转让,二个法律诉讼,借条款没有拿到,还要赔款
一个股权转让,二个法律诉讼,借条款没有拿到,还要赔款20万的泰兴法院判决是否合理,公正,欢迎市民评论 本人浙江台州姜正巨在2010.6在泰兴的公司股权转让给泰兴张和平及妻金*萍,并接管后将公司名称更改为泰兴市和平家纺有限公司,并转房产证和土地证,因当时没有付清股权款,并有泰兴张和平借条姜正巨20万元一张借据,因张和平至今没有支付给姜正巨借条20万元的股权转
·
我是?010?0.月份至到今在湛江人防设备厂电焊工人,只是~2015这两和单位订
我是?010?0.月份至到今在湛江人防设备厂电焊工人,只是~2015这两和单位订过劳动合同,但合同书没有上缴劳动部门,今2016单位又要我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书后页加上经和工人协商没购买公职金但是没有和工商量过,加上劳动合同书只是工人单位两份没上交劳动部门,另讲如果给我们购买公职金就在原来计件工降低是否合理?/p>
·
房屋出售后要回,我有套厂里分的房改房
我有套厂里分的房改房,没有产权证,私下转让给别人,当时双方只签订了协议,我是99年转让的,现在想收回,可以吗?
·
我在那个厂里做了一个月但是工资拿不到了,那个老板只是包工头不发工资就跑了电话打不
我在那个厂里做了一个月但是工资拿不到了,那个老板只是包工头不发工资就跑了电话打不通我们还可以拿回工资吗现在都几个月了
·
父亲在工厂上班期间被厂内钢管砸段一手指
我父亲在工厂上班期间被厂内钢管砸段一手指,应怎么处理?
·
关于取保候审问题,我在一家股票公司上班
我在一家股票公司上班,被涉嫌诈骗被抓,后取保候审,有三人被公诉,请问我们解保是不是要等他们三人判决后再解保
上海杨行镇公司法务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公司法务法律知识:
·
股票发行及上市法律意见书(1)
一、格式: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六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修订)第一部分 基本要求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含配股,下同),其所聘请的律师应当按照本准
·
上市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股东名册应当载明的事项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其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 录第一章总 则第二章发行条件第三章发行程序第四章信息披露第五章监管与处罚第六章附 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成长型创业企业特
·
企业股东僵局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的组织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很少出现股东僵局,因为其股份可以上市流通。股东僵局一般出现在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组织形式中。公司的运行是通过其权力机构与管理机构进行的,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通过股东会,公司不仅是资合的产物,也是人合的产物,因为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观念矛盾,经常会
·
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哪些主要类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实就是一堆钱和一些有企业价值提升能力的人的集合体。是一种专门成立的、有特定投资目的和用途的资本。之所以叫私募,因为它通过私下协商方式集中形成。它是一种以专家投资理财方式投向目标企业获得企业权益并准备将来退出后获益的投资方式。私募股权基金包括的主要但不限于以下类型: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种子期和成长初期
·
私募股权基金与其他几种融资方式的区别?
第一,私募股权基金和银行贷款、债券不一样。银行贷款、债券收固定利息,风险相对比较底,但它是债权,并不持有股权。而私募股权基金是股权投资,它主要通过募、投、管、退四个流程来投资获益。 第二,与上市公司经层层审批后在市场上公开发行股票招募资本不同,私募股权是对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少数富人私下募集投资资本,在很
·
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一)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因记名股份转让而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二)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
什么是技术入股?
技术入股是指技术持有人(或者技术出资人)以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公司的行为。技术成果入股后,技术出资方取得股东地位,相应的技术成果财产权转归公司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家科委《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问题规定》)等法律规定,以高新
·
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
·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种类
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机构或者法人的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
第三人基于工商登记而受让夫妻一方股权有法律效力吗?
1、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强行侵入国家机关的活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
上海杨行镇公司法务律师解答公司法,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司犯罪,中小企业服务法律咨询,代理杨行镇公司法务案件,为您解决杨行镇公司法务法律纠纷。
上海杨行镇公司法务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杨行镇公司法务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