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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债务咨询,合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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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网贷,现强制戒x两年,讨债人到我们老夫妻住所对我们进行辱骂,
  儿子网贷,现强制戒x两年,讨债人到我们老夫妻住所,我们和他们说,儿子结婚以后,和我们分开住的,经济上面没有来往,只有我们帮他们照顾小孩,再说,你们贷款给我儿子的时候不来和我们讲,现在要钱来找我们没有道理,他们就开始辱骂,恐吓,甚至威胁要把我孙子,外孙怎么样怎么样,晚上,在楼道贴讨债书,把我们的门锁用502胶水堵了,电话,短信不停打内容都是辱骂,恐吓,威胁,他

·本来自己想着省吃俭用勤奋工作挣钱预备五时间把债务还清,但前段时间看了一下信用卡账
  本来自己想着省吃俭用勤奋工作挣钱预备五时间把债务还清,但前段时间看了一下信用卡账单,一时间不到还款金额翻了一倍多,你说照这种翻法自己那有可能还得清,能否请教一下我该怎么办!

·对没有偿还债务的人能不能申请让他上老赖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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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三年多了,无共同财产与债务,请帮我一下,想离婚,感情完全
  分居三年多了,无共同财产与债务,请帮我一下,想离婚,感情完全破裂,就是小孩抚养费问题,我没工作

·我俩同时诉讼一个案号,同时查封资产,资产不能我俩债务,怎样分配呢?
  我俩同时诉讼一个案号,同时查封资产,资产不能我俩债务,怎样分配呢?

·婚离后我会背多少债,你好
  你好,我和他婚姻期间向我娘家亲戚借了50000元钱来买了辆货车,一直没有还。只有40000有借条,是他写的。现在要离婚了。我承认把车留给他,还认25000的债。孩子归他,我净身出户。可能吗?当然我没有出轨,是他太让我寒心了。我好累,征地时孩子的那份钱给他爷爷买了社保了。我不给抚养费合理吗?

·您好,蔡律师。想咨询一下离婚后的债务问题
  您好,蔡律师。想咨询一下离婚后的债务问题

·父债子还有这个说法吗,我老公的父亲欠别人10多万人民币
  我老公的父亲欠别人10多万人民币,可是他跑了,别人现在要告他,说如果他不回家就得儿子还债,并且我婆婆有一套门面房,他们要我婆婆买掉替我公公还债,请问他们这样做受法律保障吗?那我们的保障又在哪儿呢?

·你好,我有位债主被关进去了,不知道他判了几年,您能知道告诉我
  你好,我有位债主被关进去了,不知道他判了几年,您能知道告诉我吗?谢谢!

·未经房东同意转让店面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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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可以追加未届认缴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至即转让股权,应视为其以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未届的出资义务,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应追加其为被执行人。1.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与其认缴出资的时间无关。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应区分已缴出资或是未缴出资,股东


  • ·什么是债的混同?
         债的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  ‌债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


  •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1.客观要件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所为债务


  • ·主债与从债
           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主债和从债。    区分主债与从债的法律意义在于:从债对主债起着担保作用,从债的效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它随主债的存在而存在,随主债的终止而终止。


  • ·逃债伎俩列举
      债务在法律上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主体(即债务人)是特定的。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其他人主张债权。因此,一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往往利用股东与公司、公司与员工、丈夫与妻子、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等主体间的特殊关联关系进行逃债。比如,将财产全部记在母亲名下。对于这种情况,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就必须条分缕析,将对


  • ·债权人救济:公司解散和清算中的赔偿制度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在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方面,这极大地激活了投资者的欲望,投资者可以运用公司形式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控制;另一方面,这却为部分投资者利用公司形式逃脱债务提供了可乘之机。一旦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有些股东便希望“金蝉脱壳”,转移公司资产另起炉灶开办新的公司,留下一个空壳公司不闻不


  • ·讨债技巧—预防行情多变,保本舍木末,勿多苛求计较
      近代工商界竞争大起大落,很难预料,加上银根紧缩,讨债甚难。债权人必须在市场预测、行情分析、掌握情报的基础上决定付债策略。在预估行情不利或下跌的情况下,一般应以约定期限内不罚利息,不要或少要违约金为条件,劝导对方迅速归还本金,以保住“大头”,逾期、再次违约则要求全赔、全罚并起诉。已立案的,也可适当减少关于赔偿运杂费、差旅


  • ·破产程序启动后涉及债务人诉讼的处理方式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案件已进行到二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


  • ·在什么情形下合同不得转让
      根据合同法第179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合同不得转让:    第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这其中包括具有特定当事人的合同和特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第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约定合同不得转让,那么,这个约定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约束力的。  


  • ·如何快速有效追讨债务
      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申请先予执行,申办强制执行公证,还有提起代位追偿诉讼。    支付令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一种督促程序,目的是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迅速实现。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等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


  • ·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一般程序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n


  • ·索债型案件定罪问题
      1、索要合法债务。这种情况是以存在合法债务为前提的,行为人为了索取合法债务而实施绑架、拘禁行为,应按照刑法第238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为索取债物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      2、为索取超过合法债务数额的债务。如果行为人为索取超过合法债务数额的债务而实施绑架、


  • ·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本罪是选择性罪名,是指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四条对刑法第三百二条修改后确定的罪名,原罪名为盗窃、侮辱尸体罪。

    ·欺诈发行证券罪
      欺诈发行证券罪,刑法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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