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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国福利会少年宫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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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法律会以什么方式判定为离婚?
  我和老公是04年认识的一起打拼赚钱买房子现在感情不合了目前没有小孩我想咨询一下:如果离婚照目前的法律程序财产是怎么分配的?那如果对方不肯离婚应该怎么处理的?法律会以什么方式判定为离婚?

·您好,邵律师。我之前在温州龙湾区一家教育机构的门店做管理,因
  您好,邵律师。我之前在温州龙湾区一家教育机构的门店做管理,因该公司老板欠薪,现在劳动仲裁已经裁决生效(7月3收到至今已有17天),对方仍然不给工资还到处造谣我,把我当时入职时提交的员工身份证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各个陌生群里到处发布,造谣我是讹诈和勒索他。我因此精神大受影响,目前在温州第一附属医院确诊精神抑郁重度,现在上班还经常被他通过其他人民的骚扰电话、辱骂信

·请问犯人可以申请结婚登记吗?
  请问犯人可以申请结婚登记吗?

·能不能请律师提户籍证明来办理离婚手续?
  能不能请律师提户籍证明来办理离婚手续?

·保险,您好我是私企,您好我是私企,我想给员工上国家规定的几项
  您好我是私企,我想给员工上国家规定的几项保险,但不知国家规定必须要上的有几险种,保险的金额最低和最高的标准是多少?员工需要承担多少?

·自己的房子被家长租掉拿不到房租也赶不走租
  自己的房子被家长租掉拿不到房租也赶不走租

·怎样在离婚上获得最大可能的赔偿
  怎样在离婚上获得最大可能的赔偿

·我俩二十年没有任何联系也没有任何经济往来,现在我要离婚对方的
  我俩二十年没有任何联系也没有任何经济往来,现在我要离婚对方的存款我可以分吗

·您好!马律师。我想咨询下关于夫妻离婚的事
  您好!马律师。我想咨询下关于夫妻离婚的事

·家庭财产可以公证的机关都有啥地方?
  家庭财产可以公证的机关都有啥地方?

·你好!我是兴利装修公司,张家伟,我想问一下,我给人家装修一套
  你好!我是兴利装修公司,张家伟,我想问一下,我给人家装修一套房子,不给钱,我能不能走法律呢!没有打欠条!能不能起诉他!

·计划生育问题,以前和我妻子离婚了有个女孩是我在抚养.09年我们复婚现在又生了个女
  以前和我妻子离婚了有个女孩是我在抚养.09年我们复婚现在又生了个女儿才两个月.但是没买准生证.今天计生办的人说要罚款一万五千块钱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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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夫妻另一方无权追回家庭共同生活用房
      夫妻另一方是否可追回房屋的问题上,最早并未根据房屋用途作出区分对待。有专家提出应规定例外情形,即夫妻另一方可以追回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房屋。其具体理由是:(1)生存居住权是基本人权,夫妻一方擅自将家庭仅有的一套房屋出售后,如果还支持善意第三人的主张,则会出现夫妻另一方无家可归的结果。这一结果明显有碍社会善良风俗。


  •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诉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


  • ·房屋拆迁了,离婚时如何分割相关利益?
      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拆迁安置


  • ·股东优先权与家庭共有权的竞争
      1、在以股权类财产为标的的家庭析产纠纷中,股东优先购买权与家庭财产共有人的优先受让权之间会产生竞争情形。因此,如何正确适用二者之间的权利竞争规则是司法实务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股权本身受物权法调整。物权法所有权制度规定,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


  • ·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另一方是否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是由我国原婚姻法婚姻无效事由的规定演化而来,它将“重大疾病”列为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之一;而民法典对何谓


  • ·离婚诉讼中,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1、针对离婚财产转移,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但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


  • ·婚姻无效或撤销的后果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


  • ·离婚诉讼要经过的三个程序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一、原告起诉(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法院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


  • ·哪些情形婚姻无效?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3〕19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 ·冒用他人身份结婚,婚姻有效吗?
      冒用他人身份结婚,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的行政行为,确认婚姻登记无效。。违背被冒用人意志办理的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不能成立,应属无效婚姻。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给予警告,并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男女双方要登记结婚,必须本人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民政局办理登记。但是


  • ·如何撤销婚姻?
      1、《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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