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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精神病人被骗了欠下债务,监护人拒绝用他的财产偿还,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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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哪位律师能够帮助我处理这债务
  我的同学去年跟我朋友借了35万,我是见证人,他现在不还钱电话也不接,到他家去他不在家,他家有鱼塘几十亩,还有厂房,但土地都是租赁20年的使用权,厂房是自己造的,鱼塘也是他自己挖的,我想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可以打官司拍卖他的这些吗

·定金交了,转让协议和合同都没签,法律怎么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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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律师好,我前几年找您过,有关讨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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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姜堰区追讨债务纠纷律师代理费
  请问刘律师追讨债务律师代理费怎么算

·抚养费以及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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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在奉化,我能否在本地起诉?
  你好温律师,债务人居住在异地,我能否在本地起诉?
欠了我三万元,如果聘请异地律师打官司需要多少费用?


·儿子网贷,现强制戒x两年,讨债人到我们老夫妻住所对我们进行辱骂,
  儿子网贷,现强制戒x两年,讨债人到我们老夫妻住所,我们和他们说,儿子结婚以后,和我们分开住的,经济上面没有来往,只有我们帮他们照顾小孩,再说,你们贷款给我儿子的时候不来和我们讲,现在要钱来找我们没有道理,他们就开始辱骂,恐吓,甚至威胁要把我孙子,外孙怎么样怎么样,晚上,在楼道贴讨债书,把我们的门锁用502胶水堵了,电话,短信不停打内容都是辱骂,恐吓,威胁,他

·顾律师您好,关于瀛通绿地的债权,希望和您合作期待回复
  顾律师您好,关于瀛通绿地的债权,希望和您合作. 期待回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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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门面转让疑难,请问3年前支付的购房定金
  请问3年前支付的购房定金,现在还能以3年前的市价购买房屋吗?3年的时间该房屋已经升值一半的价格3年前的购房定金没有任何协议,当时对方没有确定的说明一定要购买此房产当时觉得价格偏高现在却远远不只那个价了他却要求以3年前的价格购买此房产因为对方是很熟的人所以不知道如何处理

·我的案子进入执行阶段了,但是执行不到锒欹。债务人躲着不见面,
  我的案子进入执行阶段了,但是执行不到锒欹。债务人躲着不见面,却把他原来开的店换了法人继续经营。看介绍你们也办执行案件。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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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票据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


  • ·专利权的转让
      按照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实质上是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的权利主体的变更。这种主体的变更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由于法律时间的发生而依法律规定直接发生,如自然人死亡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立或合并等。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和继受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说明理由,附具有关证明,请求进


  • ·婚姻中虚假债务的处理
      编造虚假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诸多手段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情形,在诉讼过程中一经查实属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但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但即便这样,对受害方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实践中,编造的虚假债务数额常常不小。究竟该如何应对虚假


  •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
       申请人:××市××服装厂地址:××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厂长委托代理人:B     ××律师事务所律师请求事项:申请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请求依法宣告破产还债。事实和理由:(应祥述,此略。)以上情况有本厂会计报表、债务清册、


  •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务人享有对于第三人的权利    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代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9号的规定,


  • ·讨债技巧—苦肉计催款兵法
      “苦肉计”是通过假设敌方内部有矛盾,并以自我伤害的方式,打入敌人的内部,骗取敌人的信任,进行间谍活动的一种谋略。但在商业活动中,此法较少见。如果在催款清欠工作中,真能将“苦肉计”应用得法,隐瞒真相,蒙骗债务方,定会收效显著。  人不自害,受害必真;假真直假,间以得行。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人不会自我伤害,若他受害


  • ·记名提单是否可以可转让?
      《海商法》仅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但到底是指绝对不得转让,还是提单记名人得背书转让,或是提单记名人得按民法债权转让方式转让并不明确。由此引发了我国学界一种流传甚广的说法:记名收货人可以背书转让提单。从各国法律上看,记名提单是否可以背书转让,有两种方式,一是明确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例如,我国《海商法》第79条;《美国联


  •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条件
      (一)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二)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三)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四)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


  • ·到期债权采取诉讼保全时,第三人是否享有异议权?
      依照《适用民诉法意见》第110条之规定,到期债权的第三人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该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到期债权的第三人享有异议权。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61条、第63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可以依申请


  • ·著作权转让合同
      著作权人可以将著作权转让。著作权转让,著作权人和受让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转让的权利内容,未在合同注明的转让权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著作权转让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转让人、受让人双方的姓名或名称、住址;    二、转让的作品的名


  • ·债权让与必须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债权让与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才能有效:    第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让与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让与的基本前提。    第二,债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债权让与是让与人与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因而必须具备民事法


  • ·债务抵销须具备的要件
      债务抵销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才能生效。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系以在对等额内使双方债权消灭为目的,故以双方债权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抵销权的产生,在于当事人对于对方既负有债务,同时又享有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问题。 


  • ·商检徇私舞弊罪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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