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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赔偿逾期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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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律师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请问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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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保证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最近与老公协议离婚了,但是他的家人一直在左右他的思想,虽然我们已口头协议好,但是怎样才能保证此协议在今后的有效性呢,我怕把离婚证一签到时他反约,我怕自己再次吃亏不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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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与丈夫在2016年办离婚,财产分割一人一套房,我的房
  你好,我与丈夫在2016年办离婚,财产分割一人一套房,我的房子是房贷,子女分割,10个月大儿子分给我。包含店铺也在我的名下,但是因为儿子小,他欠外账多,店铺一直是他经营,我们还一起住着我名下的房子。但是中间我们一直争吵,店内的营业额我一分也没有见过,今年2020年,我还能要回属于我的东西吗?

·尹律师你好,我是南通的我家这边在拆迁,我家的房屋是有产权证:
  尹律师你好,我是南通的我家这边在拆迁,我家的房屋是有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请问这个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能有多少钱一个平方的补偿。

·最近又有消息查说没有脚蹬的电动车,这符合国家法律吗,这个消息真的吗
  您好我是宁晋的,现在县城都在查电动三轮车还有四轮,最近又有消息查说没有脚蹬的电动车,这符合国家法律吗,这个消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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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家购买他们生产队一块地皮现已建房,与他隔离屋他说是他家的,我想铺平门口他增多次干涉我屋不给铺平,现在我怎么跟他打官司,请律师为我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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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涉外婚姻案件送达中应注意的实务问题律师解读
      我国调整涉外婚姻送达的法律规定,1、全国人大批准加入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者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简称《海牙送达公约》,该条约于1992年1月1日对中国生效。根据《海牙送达公约》规定,成员国需指定中央机关处理域外送达事宜。然而各国所指定的中央机关各不相同。如根据公约规定,我国指定司法部为公约规定的中央机关,由司法


  • ·股东优先权与家庭共有权的竞争
      1、在以股权类财产为标的的家庭析产纠纷中,股东优先购买权与家庭财产共有人的优先受让权之间会产生竞争情形。因此,如何正确适用二者之间的权利竞争规则是司法实务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股权本身受物权法调整。物权法所有权制度规定,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


  • ·离婚了,能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
      1、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


  • ·我国对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规则
      我国规定的涉外结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1986年《民法通则》第147条、1983年《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1983年《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1983年《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具体而言,根据不同情况,我国对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规则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在中国境内中国公民与


  • ·重婚罪的辩护词
      1、辩护人对指控被告人犯重婚罪是没有异议,为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案的庭审和证据材料,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在量刑时参考。(1)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某犯重婚罪这一定性是没有异议的。在本案中,被告人某某实际上也是一个真正的受害人(2)从被告人某某回到忠县天堑老家,被告人某经人介始


  • ·离婚时,什么情况下少分、不分财产?
      1、关于隐匿夫妻公同财产的法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同时,法院还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共同财产范围:《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


  • ·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事实婚姻是指当事人以夫妻名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构成事实婚姻   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


  • ·专家论证意见的作用
      我国司法人员队伍固然庞大,但素质参差不齐,其现状着实令人担忧。媒体曾多次报道,某些地方的中级法院,数十人参加司法考试,但是无一人通过;有些县级法院,没有一个正规法律院系的本科毕业生,这样的法院,在全国并不是只有一两家。但是,大量案件是由基层、中级法院中并不完全符合法官称号的司法人员处理的,他们经常要面对很多复杂案件,如


  • ·离婚诉讼中的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是离婚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向法院提出的一种附随的鉴定申请。当事人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作亲子鉴定,法院不会受理,它是附随与诉讼离婚或索要抚养费的一种申请。亲子关系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主要包括否认婚生子女和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诉讼,即否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1、离婚诉讼中如何申请亲子鉴定亲子鉴


  • ·离婚证据收集与保存
      一、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这类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可以说,缺少了它们,当事人往往很被动。不过,这些证据证明目的一般不会因为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遭搁浅,毕竟,这些证据在相关部门都有备案:结婚证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证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询中心开具证明。二、银


  • ·离婚经济帮助的适用条件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是指夫妻离婚时,一方生活确有困难,经双方协议或由人民法院判决,由经济条件较好的另一方给其必要的经济资助的制度。经济帮助不以一方有过错或少尽义务或有过失为前提,也不以何方提起离婚为要件,具有纯粹的资助性质。 它不是夫妻间的抚养义务,而是为保障婚姻关系解除后困难方的生活需要所规定的法律保障措施。它的实施


  • ·关于婚约的几点说明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成立婚姻为目的而做出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或“定婚”,订立婚约的当事人双方称为“订婚人”或“未婚夫妻”。      我国婚姻法没有婚约的规定,司法解释对此也几乎是空白。根据婚姻自由原则和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对待婚约的法律原则可以解释为以下几点


  •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
      

    ·隐瞒、谎报军情罪
      

    ·投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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